随着发明专利在中国的申请量持续增长,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发明专利的审评周期已经有较大缩短。2019年上半年,我国发明专利审查周期为22.7个月,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都为20.5个月。
所以有许多专利申请人在申请专利时常常会问“除了被动等待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专利审查周期的进一步加快之外,还 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加快专利审查程序呢 ?”
今天小编就从“”三方面对目前国内存在的加快专利审查的程序进行简要的介绍。
×01专利审查高速路(PPH
专利审查高速路通常简称为“PPH ”,是各国专利局对国外申请的加快审查通道。
指的是:当申请人在多个国家提交相同或相近似的申请时,如果首次提交申请的专利局,认为申请至少一项或多项权利要求可授权,只要其在另一专利局提交的相关后续申请满足一定条件,包括两件申请的权利要求充分对应、首次申请局工作结果可被后续申请局获得等,申请人即可请求审查相关后续申请的专利局加快该申请的审查。
PPH的优势在于:审批快、节省费用和授权率高。从PPH请求到结案周期大约为11.9个月,且授权率高于正常途径。同时,国家局并不收取PPH的官费。
因此,申请人可以选择PPH途径,从而加快该发明专利在中国的审查进度。
×02专利优先审查制度
“优先审查”可在发明申请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缴纳相应费用后具备开始实质审查的条件时提出。优先审查制度的 的优势在于:“ 答复发明专利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期限被缩短为通知书实际发文日起两个月,答复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期限被缩短为通知书实际发文日起15日” 。 不过 提交“ 优先审查 ”请求需满足以下六种情况之一:
(1)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
(2)涉及各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重点鼓励的产业;
(3)涉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且技术或者产品更新速度快;
(4)专利申请人或者复审请求人已经做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或者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
(5)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
(6)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
只要满足以上六种情况中的其中一种 ,申请人就可以根据该办法选择专利优先审查制度,加快发明专利在中国的审查进度。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专利审查指南》修改的公告“同一申请人同日(仅指申请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又申请发明的,对于其中的发明专利申请一般不予优先审查。”
×03专利预审制度
专利预审是指:保护中心为备案的申请主体提供专利申请的预先审查。专利预审制度具有审查周期短、非法定程序、以专利质量为导向、聚焦产业和新技术与关键环节的创新等为特点。
通过预先审查并加快的案件,其授权周期会大大缩短,发明专利的授权周期从22个月缩短到6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专利的预审制度有一定的条件:
(1) 以下各项专利申请,不得通过快速审查通道进行办理:按照专利合作条约(PCT)提出的专利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PCT国际申请、根据《专利法》第九条第一款所规定的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所申请的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分案申请和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条所规定的需要进行保密审查的申请。
(2)对于发明专利申请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进行“专利预审”的,针对专利局发出第一、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必须分别在10个、5个工作日内提交答复意见。若在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中申请人针对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作出答复后仍未满足授权条件的,该专利申请自动转为普通申请程序。
如果满足以上条件,申请人就可以根据所要申请加快审查的发明专利申请的情况,在相应的保护中心备案后,申请专利预审以加快发明专利在中国的审查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