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自然资源部北海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22人公告
自然资源部北海局驻地青岛,是自然资源部在北海海区设立的派出机构,承担北海海区海洋自然资源监督和管理工作,所辖区域包括辽宁、河北、天津、山东四个省(市)沿海毗邻的我国管辖海域,在青岛、大连、秦皇岛、天津和烟台有11个所属事业单位(详情请见自然资源部北海局网站)。根据事业发展需要,自然资源部北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
(一)在校期间为非在职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招聘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不在本次招聘范围。
(二)近两年内(截至入职前)获得国家认可的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生。
三、招聘岗位
2023年北海局所属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不含博士研究生岗位)22名。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表。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热爱自然资源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具备与岗位相匹配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心理素质;
(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高等学历教育各阶段均需取得学历和学位,应聘人员以已获得的最高学历报考,且最高学历对应的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应届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报考);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能够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留学经历的证明材料;
(六)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七)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党籍、学籍、公职的;
3.曾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聘用后构成岗位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
8.北海局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报考其配偶、父母或配偶父母所在单位;
9.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4日9时至2023年3月31日12时登录自然资源部所属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平台(网址:http://mnr.gjzhaopin.cn/),仔细阅读报考说明,按照系统要求浏览招聘岗位并选择报名。
(二)资格审查
北海局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自然资源部网站和自然资源部北海局网站发布。
对于岗位信息表中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须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面试前资格复审时需出具所在院校开具的学习课程、研究课题及成绩单等相关证明),报考单位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经研究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或按照比例核减招聘人数。
(三)笔试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方可参加笔试。笔试地点在青岛市。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在笔试现场告知考生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划定规则。
(四)面试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在笔试现场告知考生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规则)方可进入面试。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选少于规定比例人数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不进行递补和调剂。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安排将在自然资源部北海局网站发布。
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适任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五)考察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各占50%)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满分100分)。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在自然资源部北海局网站发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测绘类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体检阶段,考察对象或拟聘用人选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应聘,或未通过体检或考察,或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自然资源部北海局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自然资源部网站和自然资源部北海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阶段,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应聘,或因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且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
六、其他要求
(一)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按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未认真填写,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考生承担负责。一经发现报考人员存在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应聘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将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聘用后被查明以上违规违纪行为的,由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二)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落实回避要求。凡与报考单位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至同一事业单位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至亲属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应聘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三)试卷严格保密,请报考人员不要相信任何售卖考试试题及答案等虚假信息,切勿上当受骗。
(四)自然资源部北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及时在自然资源部网站(http://www.mnr.gov.cn/)和自然资源部北海局网站(http://ncs.mnr.gov.cn)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如受新冠疫情或其他不可抗因素影响变更考试安排,另行公告,请注意关注网站信息。
如需咨询,请致电该岗位报考咨询电话。
附件下载:
自然资源部北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不含博士研究生岗位、不含在职船员岗位)岗位信息表.xls
自然资源部北海局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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