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律师依法调查收集证据的作用,保障和提高当事人收集证据的能力,实现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近日,康定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了《康定市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执行阶段适用调查令的实施办法》,并首次对辖区内一起执行案件签发了“律师调查令”。
由于被执行人财产难寻,造成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难以保障,市法院执行局对案件进行审查后,依法向申请人代理律师签发律师调查令,授权其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签发律师调查令是为了更好地查明案件事实,是落实司法改革要求和法律法规的重要措施,是提高人民法院审执效率,节省资源的一种有益尝试。将法院调查与律师调查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缩小了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也有利于消除申请人对执行工作产生的误解,为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创造了有力条件。
稿件来源:康定市法院
审 核:代斯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