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同学们!
法律讲座来啦!
你懂法律吗
8月30日下午
一院区 一教楼 四层报告厅
(三个院区教室同步收看转播)
召开了
本学期第一次全院学生大会
之后举办了
花季雨季——远离犯罪守护青春
法律知识讲座
同学们有没有认真聆听讲座内容呢
小编贴心的跟大家一起回顾一下吧~~~
新学期新气象,书记也提新希望!
么么哒~
会上董书记对同学们提出了三点希望:
一是珍惜时光,勤奋学习,踏下心来学知识、学技能、学做人,利用好人生中最美好的这几年;
二是知法守法,遵规守纪,不做违反校规校纪的事,不做违反党纪国法的事;
三是树立正气,激浊扬清,敢于和不良行为作斗争。
董书记也希望教师们铭记使命,以立徳树人为根本,关心关爱学生,做好学生思想教育、文明礼仪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师生共同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和谐、稳定的校园氛围。
看过了董书记的希望
同学们的新学期可不要辜负了书记哟~~
当然,为了自己更了解法律
同学们也要学习点儿干货
一大波知识即将到来....
下面有请西城人民检察院施亮检察官为大家带来
法制讲座《花季雨季——远离犯罪 守护青春》
抢劫罪
抢劫罪法律定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八种情节还要加重处罚哦!(认真看皂片)
常见误区:抢得不多就没事?
答:抢劫罪没有数额要求,只要采取暴力或者胁迫手段实施抢劫行为就构成抢劫罪。
聚众斗殴罪
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理。
常见心理原因: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无事生非
解决方法:学会控制好自己的情绪;不猎奇,不模仿;不崇尚暴力;尊重他人,敬畏法律。
故意伤害
故意伤害罪具体情况: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或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盗窃罪
常见误区:偷了再还回去还算犯罪么
答:如果偷了东西,脱离了受害人的监控范围,就属于既遂案件,是要以盗窃论处,但主动返还受害人损失,可以认定为悔罪的表现,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防狼招数
施检察官的讲座真的
干货满满!
你看,咱们的老师同学们听得多认真!
怎么样 在小编的回顾下
同学们是不是结结实实的印在了脑子里
(心留给小编
)
并且会实践到日常的生活当中!
好啦 还是那些话
刚开学注意调整好自己的作息时间
上课要认真听讲 做好笔记
(学具没有准备好的同学 要加速啦!)
我最爱的同学们
新学期 我们一起加油努力吧~
来源:学生处
图文编辑:汪小芊 汪小艳 张笑晨
内容梳理:黎雯 赵明悦
摄影:汪小艳 卫院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