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构成要件是,主体是在国家机关等单位支配管理特定款物的主管人员等直接责任人员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单位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等方面的特定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
追回有关财政资金,限期退还违法所得”等处理即可将专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用途的款物挪作他用,则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挪用特定款物罪的规定无论是挪作公用还是私用,都要对直接责任。
一 挪用特定款物罪 和 挪用公款罪 有哪些 1侵犯的具体客体对象不同 挪用公款罪侵犯的是公款的使用权,侵犯的对象主要是一般的公款,也包括其他的公物及特定款物挪用特定款物罪侵犯的是国家财经管理中七种特定款物的。
挪用特定款物罪通过以下要件认定1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2客观方面为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3主体。
法律主观根据相关法律可知,挪用特定款物罪的认定方法如下 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