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物权的效力,是指法律赋予物权的强制性作用力物权的效力包括四个方面支配性效力优先性效力排他性效力以及追及性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
法律分析物权的追及效力,是指物权成立后,其标的物不论辗转流通至何人手中,物权人均得追及标的物之所在而直接支配其物,并实现物权内容的效力物权的追及效力主要表现在以下两种情况中一是当标的物由无权处分人转让。
物权效力的优先效力物权的优先效力亦称物权的优先权效力,是指在同一物之上同时设定有物权和债权时,在权利实现过程中物权优先于债权,同一物之上存有相容的数个物权时,除了法律另有规定之外,先设立的物权优于后设立的物权。
一物权的效力是什么意思 物权的效力是指物权基于物权人对物的支配权和物权的排他性而产生的特殊法律效力物权的效力与物权的权能,即占有权能使用权能收益权能处分权能有关,但并非物权权能本身,而是物权权能。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160 #160 #160动产物权是以物的状态为标准对物权所作的分类其法律意义在于,动产物权在取得方法成立要件及效力上与不动产。
具体而言,以特定物为给付标的物的债权成立时,该标的物上也已经有物权的存在时,物权的效力优先于债权的效力在“一物二卖”的情况下,如果后买者已完成了物权的公示,而先买者未完成物权的公示,则后买者取得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