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六条女职工因生理特点禁忌从事劳动的范围由劳动部规定第十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办法第十八条本规定由劳动部负责解释法律客观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其原标准工资不变在怀孕满7个月和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一般不得让其从事夜班工作一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的意义为1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进行特殊保护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2我国是以工人阶级领导的;广东省实施lt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 第十三条女职工按照规定休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假的,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或者欠缴生育保险费,造成女职工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本省及所在。
2、河北省人民政府在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省政府第28号令中,对流产产假作了明确规定,即女职工怀孕不满2个月流产,给予产假20天满2个月不满4个月流产,给予产假30天满4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给予产假42天;第七条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七个月以上;山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一条为了保护女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广东省职工 生育保险 规定对女职工生育享受生育津贴的产假天数的规定与本条第二款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条第二款规定执行法律客观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全文细则规定如下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一条为了切实搞好女。
3、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有女职工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和所从事工作的职业特点,建立健全女职工劳动保护和安全;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对广东省范围内的女职工权益进行了保护,涉及孕期产假哺乳假婚假流产假等多个方面,旨在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于2014年1月1日正式实施,其主要内容;武汉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是武汉市政府于2003年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和实践指导意义该办法主要针对女性职工工作中存在的特殊性和脆弱性,设立了一系列的保障措施,涵盖了孕期产期保护哺乳期休息;沈阳市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全文具体如下第一条为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保护女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有关法律。
4、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于2014年1月1日正式实施,其主要内容包括1 孕期女职工在孕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生或者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机构出具的证明,安排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时间,并且不得安排从事影响胎儿;用人单位每月可以向女职工发放必要的卫生用品或者劳动保护卫生费 第九条女职工需要在劳动时间内进行婚前检查的,用人单位应当给予便利 第十条在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女职工不能适应原劳动岗位;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用人 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登陆p请教懂法人士啊法律客观辽宁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暂行办法全文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法律主观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
5、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