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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CPA专业考试还有
昨天的行业鄙视链,小编心桑桑。
今天手贱忍不住又去谷歌职位鄙视链:
基金经理>保代>销售 > 分析师 > 中台 > 后台 > IT
基金经理Evans在会议室里接待自己的高级客户,讨论的内容一般人轻易听不懂也听不到,他们掌握绝对权威。
隔壁公司的销售经理老王就不一样了,他必须能说会道,就怕客户有一句听不懂的话,都需要完美解析。
后台的程序员、IT们则一言不发,默默写个程序干掉你,就喜欢机器的高冷态度。
小编觉得在人工智能如火如荼的今天,IT马上就要变成链条首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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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知识点 难度:中上
民间借贷合同
1.民间借贷的范围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属于民间借贷。
2.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
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原则上有效,除非存在如下情形之一:
(1)存在《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2)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4)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5)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6)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解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其效力按上述规则处理。
【解释】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判决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上述规则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
担保人以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判决认定构成犯罪为由,主张不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间借贷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
【相关】
(1)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由债务人和担保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部分的1/2;
(2)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部分的1/3。
3.民间借贷与买卖合同混合时的处理规则
(1)当事人以签订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还款,出借人请求履行买卖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并向当事人释明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拒绝变更的,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2)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作出的判决生效后,借款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金钱债务,出借人可以申请拍卖买卖合同标的物,以偿还债务。就拍卖所得的价款与应偿还借款本息之间的差额,借款人或者出借人有权主张返还或者补偿。
4.民间借贷的利息
(1)未约定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不得主张支付借期内的利息。
(2)约定不明
除自然人之间借贷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每日习题
今日练习
下列关于民间借贷的表述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因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发放贷款引起的纠纷属于民间借贷
B.借贷双方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不承担担保责任
C.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的,约定无效
D.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银行同期利率计算利息
答案和解析详见明天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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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习题及解析
甲、乙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甲认购出资4万元,乙认购2万元。1年后公司利润为9万元,甲实缴1万元,乙缴足出资,设立公司时未约定利润分配方式。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应分配的利润是( )。(2015年)
A.6万元
B.3万元
C.4.5万元
D.9.5万元
答案:B
解析:由于股东未事先约定利润分配方式,则应按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甲可以分得1/3×9=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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