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您好!
我是一名士官。今年年初我因半月板损伤做了手术,明年就面临退伍了,我想在退伍前申请评残,但不清楚评残的具体程序。在此想咨询一下评残都要经过哪些程序,盼解答。
小 张
答:
你好!
依据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由原总参谋部、原总政治部、原总后勤部联合发布的《军人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医学鉴定和因战因公因病致残残疾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后发〔2011〕7号),军人残疾等级评定的基本程序是:
一、申报。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下同)可以向所在团级以上单位后勤(联勤)机关卫生部门申请评残;
二、初审。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后勤(联勤)机关卫生部门进行初审;
三、公示。经初审符合评残医学鉴定条件的,进行公示;
四、上报。经公示无异议的,经所在团级以上单位党委研究通过后上报;
五、鉴定。军区级以上单位后勤(联勤)机关卫生部门抽组专家组,采取集中方式,在指定医院实施评残医学鉴定工作,医学鉴定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8月份至10月份实施;
六、审批。军级单位后勤机关卫生部门审批初级士官、义务兵和学员的残疾等级,并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军区级以上单位后勤(联勤)机关卫生部门审批除初级士官、义务兵和学员之外的军人残疾等级,并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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