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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职和撤职有什么区别

免职和撤职有什么区别(撤销职务和免除职务哪个严重)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3-01-19 02:15:06 浏览323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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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各位分享免职和撤职有什么区别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撤销职务和免除职务哪个严重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免职和撤职有什么区别

免职和撤职的区别,具体如下:

1、撤职处分是一种行政惩戒措施,属于行政处分的范畴;免职是法定的人事处理种类,不具有惩戒性;

2、撤职是降低一级以上职务,并按新任职务确定相应的级别和工资档次,而免职,一般不影响级别和工作。两者性质不同,提出的主体也不同。免职,指依法享有任免权的机关按照法律或制度规定免去公职人员所担任的职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五条

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三)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四)参加培训;

(五)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六)提出申诉和控告;

(七)申请辞职;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四十二条

委任制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职务、职级发生变化,以及其他情形需要任免职务、职级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任免。

免职和撤职有什么区别?

免职和撤职的区别如下:

免职:正常组织行为。免除职务,是为了下一步安排。平级调动,或者提拔任用,上一个职务都需要免除。或者是有兼职的,不允许兼职,或者是兼职另有安排,即使未调动,也可以免职,免去兼职职务。免职可以是在任下一职务时同时免除,也可以是免职后,在一定时间段内重新安排。因此,免职并不是处罚,只是职务正常变动,根据需要作出的组织决定。免职需要权力管辖范围内的组织部门作出决定,党的职务由相应的党委发文,政府由人大或者政府根据管辖权限发文。

撤职:行政处罚措施之一。是指违反行政纪律或者法律法规之后,由组织部门作出的行政处分,撤销行政职务,或者党内外一切职务。撤销职务之后,根据调查处理结果,确定移交司法部门,情节轻微的,保留公职,规定年限满之后,可以恢复原有职务,也可以另行任职。受撤职处分的,应当降低级别。

总的来说,撤职和免职是有原则区别的。撤职,是对于违反党的纪律的党员的一种纪律处分。免职,属于干部任用的一种组织措施,不是纪律处分。

在某种情况下,有的党员犯了错误作了处理后,党的组织认为不适宜担任现任职务时,也可以免去其现职务,这是正常的干部任免,不能视为纪律处分。比如你说的例子中:辽宁大学对何林教职工进行免职,就是因为何林同志犯错被免职,但是不能视为处分。

下面我再通过几个案例,进一步阐述撤职和免职的不同。

免职案例1:张三现任xx市卫生学校校长,因为工作表现出色,被提拔了,不再担任卫生学校校长了。这个时候xx市政府就会下文,免去张三的xx市卫生学校校长职务。正文内容会有这么一句话:经研究决定,免去张三同志的xx市卫生学校校长职务。

免职案例2:李四现任xx市xx服务中心主任,因为工作需要,xx市政府研究决定把李四调任到学校市xxx局担任局长。这个时候xx市政府就会下文,免去李四同志的xx服务中心主任职务。下文正文内容会有这么一句话:经研究决定,免去李四同志的xx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以上两种情况,会有对应的任职文件,内容会有:经研究决定,任张三同志为xxx局局长;任李四同志为xxx局局长。

撤职案例1:123市xxx局副科长赵三醉驾问题。2022年6月29日,赵三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xxx局会出一个关于赵三受到政务撤职处分。2022年7月29日,赵三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主任科员。

撤职案例2:xxx中心李五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李五任职期间,2018年、2019年先后两次向管理服务对象某公司法人代表张某借款共计10000元。2017年1月至2020年3月,先后多次收受张某通过微信发送的红包共计20000元。2022年7月,xxx县纪委监委合并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给予李五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并收缴违纪资金30000元。

通过以上案例可以发现,免职一般不带有处罚或者处分的性质和内容,但是撤职会被处罚处分或者降级。

免职与撤职的区别

 一、免职和撤职的区别是什么

一是性质不同。

行政撤职处分是一种行政惩戒措施,属于行政处分的范畴;免职是法定的人事处理种类,不具有惩戒性。

二是条件不同。

对于违纪情节严重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公务员,可以给予撤职处分。

免职处理分为两种:一种是免去现任职务,另一种是职务自行免去。

免去公务员现任职务的条件有7种:转换职位的;晋升或者降低职务的;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一年以上的;调出国家行政机关的;退休的;因其他原因需要免职的。

职务自行免除的条件有5种:受到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受到行政撤职或开除处分的;被辞退的;因机构变动失去职位的;死亡的。

三是后果不同。

撤职处分的影响:降低一级以上职务,并按新任职务确定相应的级别和工资档次。

行政撤职处分期满解除后,不视为恢复原职务、原级别,但以后晋升职务、级别和工资档次不再受原行政撤职处分的影响。

免去现任职务,一般不影响级别和工作。职务自行免除,级别和工资肯定要受到影响,有的还会丧失公职、失去工作。

二、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

1、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条件

(1)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向劳动者预告:

①试用不合格,即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严重违纪,即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

③给企业造成损害,即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承担刑事责任,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劳动者本人:

①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企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此协议的。

(3)用人单位还可以通过裁员的形式解除企业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这样的条件:

①企业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确需裁员;

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员。

但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2、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条件

(1)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用人单位;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①在试用期内的,要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②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③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依据:

《公务员法》

第三十八条,公务员职务实行选任制和委任制。领导成员职务按照国家规定实行任期制。

第三十九条,选任制公务员在选举结果生效时即任当选职务;任期届满不再连任,或者任期内辞职、被罢免、被撤职的,其所任职务即终止。

第四十条,委任制公务员遇有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职务发生变化、不再担任公务员职务以及其他情形需要任免职务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任免其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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