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新闻网 6月27日,市民王先生拨打晨刊热线电话进行咨询:6月24日《淮北晨刊》5版登载了一条消息,6月27日起,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统一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具体有哪些业务类型?办理地点在哪?
据了解,6月27日起市区(含相山区、杜集区、烈山区,不含濉溪县)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6月24日起停止受理由原市房管局办理的各类房屋登记业务和市国土资源局办理的各类土地登记业务。6月27日起,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统一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市房管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整合市级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淮编〔2015〕37号)的要求,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承担全市范围内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具体办理不动产登记有关业务工作。具体业务: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地役权,抵押权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
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后,原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如《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等)继续有效。原权证齐全的,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在今后依法办理不动产转移、变更等登记时予以换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明》。
具体办理地点为相山中路312号,兆基家居城一楼不动产登记窗口。咨询电话:0561-3918005、3198112。
记者 黄旭
【责任编辑 王洁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