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热电厂变电班检修人员某某等二人在检查设备漏泄点过程中,发现东海乙线6314开关(110kV)C相外壳下部有油迹,怀疑该开关C相灭弧室放油门漏油,某某在登上该开关支架(2米左右)作进一步检查时,人身与带电设备的距离小于安全距离造成感电。经医院及时抢救后,该人员右上臂上段施行截肢,构成人身重伤。
分析:
1、检修人员进入变电所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未经运行人员许可;违反《安规》规定,没要求将设备停电。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规定,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与高压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小于规定值时,必须将该设备停电。
2、检修班长在布置工作时未对工作人员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和所存在的危险,致使工作人员工作时产生麻痹思想,为事故的发生留下了思想隐患。
3、监护人未真正起到监护作用,检查设备前没有进行危险点分析、工作人员登上开关也未及时发现制止。
来源:华能日照电厂运行微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