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带劳务承包。指企业内部正式职工经过企业培训考核合格成为工长,劳务人员原则上由工长招募,人员的住宿、饮食、交通等由企业统一管理,工资由企业监督工长发放或由工长编制工资发放表由企业直接发放。
2:零散的劳务承包。指企业临时用工,往往是为了一个工程项目而临时招用工人。
3:成建制的劳务分包。指以企业的形态从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处分项、分部或单位工程地承包劳务作业
施工劳务序列不分类别和等级。
资质标准
1、 企业资产 :
(1)净资产 200 万元以上。
(2)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 企业主要人员 :
(1)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
(2)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 50 人。
承包业务范围:
可承担各类施工劳务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