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6岁男童中秋遭绑架
警方十六小时跨省追击成功解救人质
2016年9月15日10时许,岳阳楼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吕仙亭街道梅溪桥农贸大市场一名六岁儿童遭到绑架。接报警后,岳阳警方高度重视,责令刑警大队调取刑侦精干力量成立“0915”专案组,务必尽快侦破案件,确保人质安全。
据岳阳楼区刑侦大队“0915”专案组侦查员邹磊介绍,专案组在赶到现场以后,便火速调取了周边的监控视频观看,在监控里面,发现两名嫌疑人将男孩从市场里带走,并随后上了一辆出租车离去。
“孩子被嫌疑人带走之后就直接上了的士,我们又找到这名的士车司机,的士司机说,人已送到湖北,在白螺镇的高速口下车离去;然后我们又一路追到了白螺镇,最后确定嫌疑人留在了洪湖。”邹磊说。
9月16日凌晨2点左右,专案民警在洪湖警方的协助下,终于在洪湖茅江街的一个城中村内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并成功解救了人质,两名嫌疑人随后被押解回岳阳,孩子也安全交还到了其亲属手中。
经侦查查明:嫌疑人,向某某、陈某某,因债务问题与受害人外公柳某某发生纠纷,两名嫌疑人对柳某某心怀恨意,于是合谋在中秋节当天绑架了柳某某6岁的外孙,然后将其劫持至湖北洪湖,并向家属索要赎金。嫌疑人到案后,经初步审查,嫌疑人向某某、陈某某对绑架男童冯某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两名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之中。(记者 冯刚 通讯员 雷茹)
嫌疑人陈某某
记 者:你现在什么想法?
嫌疑人陈某某:后悔。我也不是绑架,只是吓唬他,让他的外公出来把我的钱还给我。
记 者:你知道你将面临什么样的刑法吗?
嫌疑人陈某某:不知道。
嫌疑人向某某
嫌疑人向某某 :我们又没伤害他(小孩),又没打他、又没骂他,又没虐待他,对他挺好的,然后以为就算是犯法,也是很轻的那种;我们那么多钱,我们要回来的可能性很小了,我们只得铤而走险。
什么是绑架罪
绑架罪(刑法第239条),是指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或者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以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他人的行为。
绑架罪量刑标准
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来源:、岳阳日报全媒体、岳阳网、今日岳阳、天下岳阳人微信:yyw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