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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3-08-02 07:18:04 浏览137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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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国早报防城港讯 (记者钟小启 通讯员李青莲)广西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防城港市分公司港口揽投部营业员侯某,利用职务之便,将邮件代收货款8.8万元占为己有。10月14日,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侯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侯某今年22岁,防城港市防城区人。2013年1月18日至2014年4月16日,她在担任揽投部营业员期间,利用负责代收货款业务工作的职务之便,采用收取货款不入账、不上缴等手段,将57笔邮件代收货款合计8.8万元占为己有,用于赌博挥霍和平时花销。

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2014年4月,该公司对货款业务邮件进行清查时,发现侯某未按时上班,也不接电话,已确认她失去联系。同年4月30日,侯某到防城港市公安局港口分局投案,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并退还全部赃款。

  法院审理认为,侯某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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