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日轰动整个互联网乃至所有人的一件事,就是快播案开庭了。
案件审理从1月7日开始,至今已有两日,这几日案件进程在整个互联网平台发酵,几乎所有的用户均对此案件关注,原因无他,当年的快播可是风靡中国,依据其独有的点播技术,占用系统资源少,下载的还快,这是当时用户电脑上几乎必装的软件。
快播
从2007年王欣再次创业,到2011年后,“快播”已成为全国市场占有量第一的播放器,仅仅四年时间而已。而在2012年9月,“快播”总安装量已超过3亿,而截至这一年的6月,中国网民数量为5.38亿。快播如此庞大的用户数量,恐怕快赶上QQ的用户数量了。然而,猝不及防,快播公司开始进入案件高发期,先是国内数十家正版视频网站和版权方发起“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合行动”,对快播的盗版采取了技术反制和法律诉讼。进而面临国家版权局的罚款,直到查封公司,公司及一众高管被立案调查。时隔近两年后的2016年初,快播案终于开始审理。
笔者仔细看了网上有关快播案的讨论,大多用户还是同情快播,鞭挞举报者。这不,今日乐视马上出面澄清并非其举报快播,以免成为众矢之的。不管是谁举报快播,但其既成事实是公司关门,公司及高管成为被告,最终法院究竟会如何宣判,我们且不去猜测,结果届时自会知晓。
笔者亦曾是一名快播用户,甚至是铁杆用户,这是因为快播的技术确实牛逼,软件确实好用,确实是良心软件。早些年的网速,并不如现在的带宽那么快——虽然现在的网速也垃圾。通常在线看一部电影或者下一部电影要花费很长时间,有时候等不及也就关掉不看了。自从使用QVOD这种神器,再慢的网速也能飞一般的下载速度,再卡的网速也能神一般的播放速度。当时似我等大众当然深深地喜欢快播。所以当听说快播被举报被罚款被禁用时,用户的心情是可想而知的。
或许快播有罪,或许王欣有过,但却方便了万千大众,只不过,损害了一小部分人的利益。
如此,无可奈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