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日报黄洪连
尽管最高人民法院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已经出到了第三部,但日益增加的离婚诉讼、日渐复杂的财产分割,让很多离婚案件看上去还是一头雾水,真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有时候连法官也难断出个清晰的对错。
最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就针对近年来审理婚姻家庭案件遇到的一些新困惑,结合现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作了参考性的解答,便于统一裁判尺度。
这份《关于审理婚姻家庭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一口气回答了19个大家关心的问题,我们挑选其中几个最热门的话题说一说。登录杭州日报城事通APP,可查看完整版解答。
已经同居但没结婚 彩礼要不要退?
问题:没结婚彩礼要退还,这是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但已经同居闹分手情形下要不要退彩礼?
解 答:此前相关规定中提到退彩礼的情形之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这个并非针对双方已共同生活的情形。如果双方已经同居但没登记,法院可以根据共 同生活时间、生育情况、未登记原因、彩礼数额、彩礼使用、回礼情况以及当地风俗习惯等因素,综合考量要不要退、退多少,而不是“一棒子打死”说要退。
净身出户协议有效吗?
问题:离婚案件中,其中一方拿出净身出户协议的情况现在越来越多,理由是对方既然曾经承诺过某种情况下会放弃财产,所以离婚时就该一分钱都不给对方。
解 答:此类承诺或者保证书,是对特定条件成就后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的约定,不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夫妻财产约定。参照离婚没成(双方已签离婚协议但 未到民政局或法院协议离婚成功的)、此前拟写的离婚协议也无效的相关规定,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对此类净身出户承诺、保证书中财产分割反悔的,法院对该协议、 承诺或保证书的效力不予确认。不过,法院仍然会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是否存在婚外情、家庭暴力等,来对无过错方酌情予以照顾。
婚后拿婚前存款买房,算谁的?
问题:婚前个人财产算个人的,这个大家都懂。但结婚后其中一方拿自己婚前的存款买了房,这房子又算谁的?
解答:拿自己婚前财产全额出资在婚后买房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这是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发生形态上的转化,不影响财产性质,该房屋属于其个人财产。
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或者对方名下,或者双方都以婚前个人财产婚后混合出资的,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共同按揭还款部分到底怎么分?
问题:婚前一方按揭购买的房子,婚后按揭还款部分也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但这部分钱怎么算?有时还涉及增值。
解答:补偿数额可按以下公式计算:[婚后还贷本息总额÷(购买时房价+应还贷款利息总额)]×离婚时房价÷2。如在个案中,计算所得补偿数额明显低于婚后还贷本息总额半数的,应在上述计算方式的基础上,根据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结合案件实际合理确定补偿数额。
离婚时发现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
女方该不该赔钱?
问题:部分离婚案件中,经亲子鉴定确认,男方与夫妻所育孩子无亲子关系,男方有权要求女方返还抚养费吗?
解答:原则上男方对非亲生子女无法定抚养义务,所以一般可予支持。如果男方不能举证花了多少抚养费,可参照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费标准来酌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