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省公安厅公布了5项出入境政策措施,其中关于外籍华人申请永久居留的政策,受到多位外籍华人的关注。近日,一位新加坡籍华人致电平潭网咨询:外籍华人如何申请在平潭永久居留?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收到问题后,“帮你问小分队”来到区公安局了解情况。
申请对象及条件
据介绍,外籍华人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并在自贸区工作或在自贸区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我国境内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6个月,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满足条件的外籍华人可以前往区公安局进行申请。
申请材料
(一)提交完整填写的《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表》一式2份,交4张符合规定要求的照片;
(二)交验有效的外国护照和工作类居留许可;
(三)提交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或者外国卫生医疗机构出具的有效期6个月的体检证明;
(四)提交有效期6个月的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注:连续居留2年以上的国家或地区均须提交);
(五)提交与国籍认定有关的材料:
1.提交国外居住情况(连续时间和地点)、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加入外国国籍情况的书面说明;
2.提交定居国外的证明材料和加入外国国籍证明材料;
3.提交国内户口注销证明、首次出境或加入外国国籍时使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因私普通护照等有关证明材料;
另外,外籍华人还应该根据自身申请条件,提交相关材料。
1.符合“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外籍华人,须提交:
1)博士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或学术机构取得博士学位的,还需提交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2)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函;
3)工作单位登记证明(公司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其他单位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下同)和本年度年检报告;工作单位是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本年度联合年检证明。
2.符合“在福建自贸试验区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我国境内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6个月”的外籍华人,须提交:
1)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函;
2)申请之日前连续4年在自贸区工工作的工作类居留许可;
3)工作单位登记证明和申请之日前连续4年的年检报告;工作单位是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申请之日前连续4年的联合年检证明;
4)个人完税证明(纳税时间应为申请之日前连续4年)。
来源:平潭网
文字:詹翔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