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诉讼时效中止的相关规定
大家好,我是北京大成(珠海)律师事务所的张鸣琦,今天跟大家分享民法典中关于诉讼时效中止的相关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194条规定,诉讼时效中止包括以下构成要件:首先,诉讼时效中止要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其次,诉讼时效中止须发生中止的事由。根据本条的规定,这些事由包括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以及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最后,要求权利人在中止事由发生期间无法行使请求权。
来源:横琴新区综合执法局、横琴镇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