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危害行为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危害行为和犯罪行为的区别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刑法上的危害行为有哪些
- 2、什么是危害行为
- 3、什么是危害行为?
刑法上的危害行为有哪些
《刑法》上有下列危害行为: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等。危害行为的表现形式主要分别了作为与不作为这两种,而实施危害行为的主观心态有故意和过失两种。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什么是危害行为
危害行为,是由行为人的意识、意志支配的危害社会的身体动静。按照递进式犯罪构成体系理论,危害行为是犯罪客观方面的最核心要件。
什么是危害行为?
危害行为属于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行为。危害行为一般是指由行为人的意志和意识能支配危害社会的身体举止。和行为一样,危害行为属于表现于外,是会影响客观世界的身体活动。危害行为的主观内在特征是人的意识和人的意志。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关于危害行为和危害行为和犯罪行为的区别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