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禁烟还需迈过立法、执法、宣传多道坎
□记者董景娅实习生石琳
核心提示
6月1日,号称“史上最严禁烟令”的《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施行一周年15年律师人数郑州;5月31日,是第29个世界无烟日;4月22日,上海市公共场所控烟条例修正案草案引发争议;今年3月,多位代表委员在全国两会上建议国务院尽快颁布《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近期,舆论对于控烟的热议,持续发酵。早在1998年9月1日,郑州已施行《郑州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条例》,2005年3月15日,郑州市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又发出一道“禁烟令”:文化经营场所全面禁止抽烟,不能设烟灰缸、抽烟室。近日,记者选择医院、商场、车站等公共场所,现场体验这些场所的禁烟情况,通过走访发现,公共场所依然是控烟重点,“无烟日”距无烟还有一段路要走,公共场所禁烟任重道远。
调查
“二手烟”仍飘荡在多个“无烟单位”,公共场所禁烟情况有喜有忧
6月4日中午,记者来到郑州市工人路与伊河路交叉口西的小吃街,这里挨着河南工业大学老校区南门,旁边又有伊河路小学、郑州市第六十九中学,因此,一到中午每家小吃店都人满为患。
在某大盘鸡店内,“禁止吸烟”标识在收银处很是显眼,可记者刚坐下不久,身后一桌看似酒足饭饱的中年男子就开始“吞云吐雾”,小小的饭店里立刻充斥着刺鼻的烟味。邻桌一位带孩子吃饭的母亲皱着眉头带孩子离开15年律师人数郑州了,而服务员似乎已经见怪不怪,并未上前阻止抽烟者。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这条街上的多家餐馆,发现餐桌上均有吸烟现象。在某火锅店,甚至还提供有烟灰缸。好事的记者让随行的朋友小张故意点燃一支烟走进一家生煎店,热情的店员招呼记者一行坐下,但并无阻止吸烟的意思。装作还没想好吃啥的小张抽着烟大摇大摆地在店里逛了一圈,也没人提醒他“店内不准抽烟”。
郑州多家医院都号称是“无烟医院”,但在郑大一附院、省人民医院等多家医院的候诊大厅、楼梯走廊里仍能看到抽烟者的身影。在郑大一附院病房楼11楼西侧的走廊里,一名中年男子依着楼梯“吞云吐雾”,毫不掩饰。“又没在人多的地方吸,这里不影响别人。”当记者提醒他这里是“无烟医院”时,他辩解道。在候诊大厅里也有人吸烟,但只要有人提醒,很快就会掐灭。
火车站、汽车站都是吸烟的“重灾区”。记者在6月5日5时左右来到郑州火车站。三楼候车大厅里的空气还好,可一靠近卫生间和茶水间,浓重的烟味便呛得记者捂住鼻子赶紧逃离。在敞亮的西广场售票大厅,一边乘凉,一边偷着抽烟的人也不少。一名身穿深色上衣的男子点着烟后,右手握着烟蒂,半遮着抽。透过他半握着的手心,偶尔能看见点点火星。“大厅抽烟的非常多,尤其是一些外来务工人员,很多没有公共场所禁烟意识,15年律师人数郑州我们也不能罚,只能劝。”火车站的一名警察说。
吐槽
多数人对吸烟者敢怒不敢言,群众控烟投诉难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的《2015年成人烟草调查报告》显示,中国成人吸烟率为27.7%,中国吸烟人数达到3.16亿。这个数字意味着,我们在公共场所遇到吸烟者的概率很大。但要想控烟投诉监督,却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郑州市金水区法院法官周建告诉记者,自己曾在某餐馆看到有人吸烟,便立即拨打投诉热线,被告知须报上具体的街道、门牌号等地址信息。“有些地方可能根本没有门牌号。如果在高层餐厅吃饭,还要下楼查看门牌号,抽烟的人可能早已抽完走人了。”他吐槽说,这就只有当面制止这一条路了,可是有时出于个人安全等原因,多数人并不会出面制止。
在郑州某事业单位上班的许女士已怀孕4个月,每次经过办公室外的走廊,遇到几个男同事结伴吸烟,她都要憋着气迅速走过。许女士说,很担心吸“二手烟”危害到宝宝的健康。“但大家都是一个单位的同事,有些人还是领导,也不好意思劝阻,只能避而远之。”与她同一个单位的小谢也忍不住“吐槽”,不得已时只能借口自己感冒、身体不适,请他们去办公室外抽烟。“长此以往,也不是办法。”小谢说:“很担心自己的身体受‘二手烟’影响。”
“虽然不满,但没有出面制止过。”这是记者得到最多的回答。在郑州市郑汴路与英协路交叉口附近一家企业上班的贾小姐称,某次在电梯里,有个人夹着烟就进了电梯,并没有要掐灭的意思。整个电梯轿厢内都是呛人的烟味,大家都皱着眉头拼命咳嗽,但并没人制止。最终,贾小姐受不了烟味提前在5楼下了电梯。
28岁的杨女士算是“爱挑刺儿”的人。“有次我在一个饭店吃饭,隔壁桌有人抽烟,我告诉店员希望她能去劝阻。结果那店员却说这个她没法管。”杨女士说,当时她就指着店里的“禁止吸烟”标识问店员:“为什么没办法管?”而店员只是低头不出声。
困境
“禁烟令”约束力小,公共场所禁烟还需迈过多道坎
去年6月1日,北京启动了“史上最严禁烟令”,规定北京市所有“带顶的、带盖的”公共场所100%禁烟,违反者罚款200元。今年5月26日,北京市卫计委公布了北京控烟条例实施一周年的情况。第三方评估调查结果对于北京市整体控烟暗访综合评估打出了79.12的分数。调查结果显示,居民对于条例认同感较强、认知度较高,对禁止吸烟场所、在公共场所吸烟会被罚款、“二手烟”危害等也有着较高的认知。
近年来,我国对公共场所禁烟工作有积极的进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对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作出了明确规定,一些部门和地方也制定了相关法规。目前,北京、广州、深圳等十几个城市已出台公共场所“禁烟令”。早在1998年9月1日,郑州也已施行《郑州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条例》。2005年3月15日,郑州市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又发出一道“禁烟令”:文化经营场所全面禁止抽烟,不能设烟灰缸、抽烟室。
在这种情况下,公共场所实现“无烟”,究竟难在哪儿?
在河南君志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彭亚杰看来,政府控烟法律执行难,是首道难关。“不少烟民对控烟执法抱侥幸心理,一年到头也难被抓几次。”彭亚杰称,处罚力度小,多数罚款在100元以内,“控烟执法,震慑力不大”。
取证也是难题,据郑州大学社会学学院教师何志武看来,很多“禁烟令”的规定不具备现实执行力。“广州、深圳等市的禁烟条例要求执法人员执法过程中须穿制服,拍照取证‘抓现行’。”在他看来,在执法人员赶到现场时,烟民可能已将香烟熄灭丢开了。同时,他认为,设置室外吸烟区是全面禁烟的过渡措施,也是推进室内无烟环境建设的有效措施。但在现实生活中,往往由于室外吸烟区建设不足,导致烟民和非吸烟者意见都很大。室外吸烟区的建设不容乐观。
2014年,国家卫计委就起草送审《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中明确所有室内公共场所一律禁止吸烟,但不难发现,这其中对公共场所吸烟并没有详细的处罚条例。“没有处罚,很多内容就成了摆设。”郑州大学法学院教师周威称,北京控烟条例之所以取得不错的成绩,在于执法者严格执法,民众遵纪守法,“没有严格执法,法律就会沦为一纸空文”。
出路
加大违规吸烟者违法成本,形成公共场合吸烟的“羞耻文化”
“北京控烟条例可以成为各地立法标杆,国家层面的控烟条例也应尽快制定出台。”彭亚杰称,应尽快推动立法,加大违规吸烟者的违法成本。2014年11月,《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征求意见稿曾明确“在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室内全面禁烟”。但近日,据参与条例起草讨论的专家介绍,条例草案的最新版本已将“全面禁烟”修改为“选择性禁烟”,出现了“餐厅、酒吧、咖啡厅、茶楼、歌舞厅、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可以设吸烟区”等条款。这在彭亚杰看来,是立法的倒退而非进步。“选择性禁烟留有‘法外之地’,而带有漏洞、允许例外的立法,必然会带来一定的模糊空间,导致其可操作性差,增加执法难度,基本很难真正做到有效执法。”
推动政府机关单位带头创建“无烟单位”,领导干部公共场所带头控烟,在多位受访律师看来,也是很有必要的。对领导干部带头控烟,中央其实早有规定。2013年底,中办、国办就印发相关通知,强调要把各级党政机关建成无烟机关,并提出领导干部要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中央出台办法后,各地要加强落实、监督,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5月31日是第29个世界无烟日,今年的主题是“为平装做好准备”,即对烟草进行标准化包装,增加健康警语、图案有效性。改变烟盒包装,增强烟盒图形警示,让烟盒成为“戒烟读本”。另外,也要加大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控烟氛围。周威称,应加大控烟宣传教育力度,形成公共场合吸烟的“羞耻文化”。让公共场合吸烟者像乱扔垃圾、乱吐痰者一样,受到舆论、道德谴责,从而让公共场所不抽烟,渐渐成为社会习惯。
在何志武看来,和以前相比,现在公共场所的禁烟控烟已经有了很大改善。但要想彻底让公共场所变成无烟区,除了普通大众不断提高自身觉悟、增强社会公德意识外,还需要在禁烟法规以及监管队伍上作出改变。“首先,要完善法规,其次,不但要由卫生监管所进行监管,公共场合的管理单位也有责任去执行法规。这样有了法规,有了专业的监管部门,有了公共场合主管部门的共同协作,禁烟的效果就会逐步显现。”(本版图片均来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