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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胜华

易胜华(易胜华简介)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3-01-23 00:45:05 浏览380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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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各位分享易胜华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易胜华简介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易胜华律师资料照片介绍 易胜华律师为什么要接翟欣欣苏享茂的案子

最近翟欣欣和苏享茂的案子可以说是吸引了社会的关注,网友纷纷批翟欣欣是第二个马蓉,甚至比马蓉还可恨,居然把自己的丈夫苏享茂给逼死了,由此也出了欣欣像蓉这个词,这是要和马蓉并肩封王啊。不过据了解,翟欣欣已经请了律师顾问协助打官司,这名叫易胜华的律师就是翟欣欣的律师顾问,易胜华律师为什么要接翟欣欣的案子呢?

易胜华律师资料照片介绍 易胜华律师为什么要接翟欣欣苏享茂的案子

都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易胜华律师接这个案子肯定也是为了钱啦,有钱不赚,那是傻子,不过既然接了这个案子,想必易胜华律师也有自己的考虑吧!

易胜华称, 由于本次事件涉及到翟欣欣女士和苏享茂先生的大量个人隐私,他们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接受任何媒体的采访。必要时,将通过新浪微博“@易胜华律师”,对有关事实进行澄清和说明。

最新进展,“中国赌石第一案”择期宣判,该案件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在今年的4月20日,“中国赌石第一案”终于有了最新进展。

“中国赌石第一案”在霸州市的人民法院正式开庭,经历过三天的庭审,在4月22日下午六点,法院宣布对“中国赌石第一案”择期宣判。

这一场“中国赌石第一案”主要围绕的是三个被告向当事人虚构赌石场地,以及三人的交易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犯罪。

作为被告之一的张有省以及他的家人来到了法院现场,被告家人在记者的采访中向记者反映:对于很多人说的赌石这一行并不是诈骗,在老家赌石是一种传统,有着悠久的历史,如果赌石案件的诈骗罪被法院认定为诈骗,将来这一行当也不知该如何运作,相信法庭会对此案有一个公正的判决。

被告张有省的辩护律师为张有省做无罪辩护。

原告坚持认为三个被告的赌石交易行为构成了诈骗罪。

“中国赌石第一案”源头

源头是在2019年4月份,张有省作为一个云南的玉石商人,在两位中间人的促成下,将一块价值8000万元人民币的翡翠原石卖给了知名企业家马某,但是马某在获得翡翠原石后,将其切开后却发现这块翡翠原石的价格远远不足预期。而后马某又以愿意再出钱购买高档货为理由,再次与三人交易,但是在第二块原石送到马某手中后,却被扣了下来,马某要求三人退还第一块翡翠原石的货款。

马某坚持认为张有省等三人虚构翡翠原石的行为属于违法诈骗,在与三人协商无果后,马某选择了报警处理此事。

2019年年底,张有省三人被刑事拘留。

霸州市的人民检察院对此认为,张有省三人以赌石为名,非法骗取他人财产且涉事的数额巨大,足以构成刑事责任,将以诈骗罪为由追究三人的刑事责任。

被告张有省方坚持认为这起案件并不构成诈骗,主要是因为赌石而引发的纠纷。三人和客户马某完全可以通过赌石协会进行调解,主要矛盾是客户马某对于赌石的文化并没有充分了解,赌石是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但是目前国家还没有针对独食的相关法律政策,在这个情况下,应该要尊重赌石的传统。

4月22日,“中国赌石第一案”的一审宣布:择期宣判。事件将来又是一个什么走向呢?

北京幼儿园女老师对多名儿童扎针被拘留

北京幼儿园女老师对多名儿童扎针被拘留

警方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老师针扎学生,对其做出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摄影新京报记者浦峰

新京报讯(记者林野)幼儿园小班的多名儿童,在今年3月被幼儿园老师用针状物扎伤,家长和幼儿园交涉无果。昨天,4名证实被扎伤孩子的家长再次前往位于石景山区古城大街的古城民族幼儿园讨要说法。

据了解,石景山警方已将涉嫌针扎孩子的孙姓女老师行政拘留。幼儿园方面则以警方还在调查为由拒绝接受采访。

男童洗澡被发现针眼

最早发现孩子身上有针眼的是楚女士,4月1日晚上,她在给自己的3岁多的儿子洗澡时,发现了伤口,“我跟我老公给孩子洗澡,孩子他爸发现孩子屁股有些硌手。”楚女士说,他们认真一看,发现孩子左右臀上有几个针眼。

楚女士询问孩子多次,最初孩子说被蚊子咬,楚女士不相信,最后还把孩子问哭,“一直到了挺晚,我们哄着他跟他做游戏,他才说老师扎的,不让说。”楚女士一听就着急了,第二天一早她找幼儿园反映,园长告诉她查了监控没发现问题。

当天下午园长和几名老师上门探望,表示没发现有问题,但孩子臀部确实有伤,承认老师也有责任,并且换了三个任教的老师。

孩子被幼儿园老师扎针。

昨日,古城民族幼儿园小班的一名孩童展示被扎后留下的针眼(图中红圈处)。

涉事老师社交软件头像。

多名家长称孩子被扎

第二天楚女士把孩子的情况发到幼儿园家长群,很快另一位家长刘女士也发现了孩子身上的针眼。

“刚发现的时候孩子拉着我躲进被窝,偷偷跟我说是老师扎的,让我不要告诉爸爸,他会生气。”刘女士说。

最后又有两个孩子的家长发现孩子身上的异常,其中一名家长张女士发现自己孩子的手臂、肩膀、后背、臀部上有针眼。

“我问我儿子其他小朋友身上有小眼是怎么搞的,他挽起袖子说他也有,我就蒙了。”张女士说,一开始别的家长发消息在群里她也没有在意,4月4日早上她看到又有家长说这个事,她就仔细询问了孩子。

孩子的回答让张女士震惊,她回忆说自己当时心都提到嗓子眼,“怕自己的孩子也遭遇这样的事。”发现孩子身上多处有针眼后,张女士几乎崩溃。

昨天多名家长表示,经过跟孩子耐心的沟通后,孩子均表示被老师扎伤,只是老师不让他们说出去。

■追访

家长称不会和解将走法律程序

昨天下午,古城民族幼儿园大门紧锁,园内一名拒绝透露身份的女工作人员,在得知记者来意后表示幼儿园负责人不在,目前事情没有最后结果,幼儿园不便回应。记者随后拨打园长电话,也未接通。

记者在幼儿园门口交涉时,三名民警进入园内,称了解一些事情,随后进入被扎4名孩童所在班级,身边有多名幼儿园工作人员陪同。

有家长提供了与一名自称幼儿园法律顾问的女士协商时的谈话录音。录音中家长称如果和解,幼儿园要进行赔偿,该女士则称幼儿园没有授权老师拿针扎人,幼儿园的底线是减免一些学费,如果是一人几万块的赔偿,幼儿园做不到。

据多位家长称,他们之后与幼儿园园长联系,园长也证实了该法律顾问的身份。

“本来想找园方和解,但他们的态度让人失望”,家长张女士表示,园方说可以减免一年学费作为补偿,多名家长就此表态,他们不会和解,将通过法律程序维护权益。

■讲述

被扎孩童:“再也不去幼儿园了”

昨天下午,记者见到被针扎的4名孩童中的2个,他们分别是刘女士的女儿小丹和张女士的儿子小强。两人均刚刚3周岁多一点。在家长的安慰下,两人断断续续讲述了事情经过。

据小强回忆,当时他正在和其他小朋友玩撕纸,然后老师就拿针扎了他和其他小朋友,针扎在了他身上好几个地方。说着他挽起了自己的袖子,在手臂上记者可以明显看到一个凸出的小黑点,他的肩膀后背也有类似黑点,可明显分辨为伤口结疤产生的`黑点。

小丹说,老师拿针扎了她的手,很痛,但是老师不许他们哭,也不让他们说出去。

问他们还愿不愿意去幼儿园上学,小丹搂住了妈妈不说话,小强则说:“再也不去幼儿园了”,问他原因时,他低头着头拽着他妈妈的衣角:“因为害怕。”

文中小丹、小强均为化名

■进展

4孩童鉴定有孔状伤口

发现情况后,家长们找到幼儿园讨要说法,幼儿园方面答应调查此事。最后园方给出的结果称,经过查询监控,未发现老师针扎学生的行为。

家长们表示无法接受该结果,并质疑监控有死角,“幼儿园也承认监控存在死角,但他们就是不承认发生了针扎学生的事情。”一名家长说。

交涉无果后,家长们带孩子到医院进行了伤情诊断。昨天张女士出具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门诊病历显示,其孩子体检发现右前臂可见5处孔状已愈合伤口,诊断结果疑为针扎伤。

其他多名家长也证实自己孩子诊断结果和上述一致。

涉事教师被拘留15日

4月4日最后发现自己孩子身上有针眼的张女士和丈夫金先生迅速报警。当天下午警方开始调查此事。

在家长的监护下,警方在当天下午给4名孩子录了口供,并且拿出了教师的照片让孩子指认。

张女士回忆,当时4个孩子分别指认了同一个人,一名孙姓老师。

根据警方提供给家长的一份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涉事孙姓女教师今年不满24周岁,大学文化,黑龙江人,具有幼师从业资格。警方查明2016年3月间,该教师在该幼儿园内,分别使用针状物将4名学龄前儿童身体扎伤。

该决定书称孙姓老师本人陈述证实针扎学生事实。决定书还显示,孙姓教师被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元,并被送往拘留所执行,期限为4月5日至4月20日。

■律师说法

教师体罚严重追刑责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易胜华表示,《幼儿园管理条例》有明确规定,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如有以上行为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易胜华强调,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如果体罚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致人轻伤后果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家长录音中幼儿园方面“幼儿园没授权老师扎人”的说法,易胜华说:“幼儿园肯定有责任。”易胜华指出,依照《侵权责任法》,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应当承担责任。

而对于和解之后的法律责任,易胜华表示,体罚行为已经产生,那么相关的行政处罚乃至刑事处罚不能免除,只是在和解的基础上,有一个轻和重的区别。

采写/新京报记者林野

易胜华的人物事迹

首届国家司法考试全国前50名,曾荣获《亚洲法律杂志(ALB)》2013“中国十佳诉讼律师”、“十大优秀辩护人”、“北京市优秀律师”等称号。第二届中国律师原创文章大赛刑事组第二名。全国首届“公诉人与律师电视论辩赛”北京赛区律师选拔赛“最佳风采奖”、团体第一名。

易胜华律师曾是司法厅演讲比赛一等奖获得者,优秀论文获得者,曾在《检察日报》、《方圆法治》、《新法制报》、《上海法治报》、《律师与法制》等报刊、杂志发表法律作品数百篇。

易胜华律师是畅销书《别在异乡哭泣--一个律师的成长手记》的作者。该书于2013年5月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上市两个月,三次加印,得到广泛好评。易胜华律师将所有版税都捐献给了公益项目--“免费午餐”工程,为贫困地区的中小学生提供免费的营养午餐。

易胜华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十余年,2002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2004年开始正式执业。易胜华律师长期研究中国刑事法律制度和死刑刑事政策,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

擅长经济职务犯罪、贪污贿赂犯罪、死刑案件、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其他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的辩护。易胜华律师还常年担任数家大型公司企业法律顾问,有着极为丰富的谈判经验。

扩展资料

易胜华,江西九江人,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全国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党员,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争议解决委员会副主任,作家协会会员,清华大学法学院、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联合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律政菁英坊”导师。北京市高校模拟法庭大赛专家评委,北京市高校辩论赛特邀评委。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易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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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别在异乡哭泣

作者:易胜华

豆瓣评分:8.0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年份:2013-5

页数:336

内容简介:

《别在异乡哭泣:一个律师的成长手记》内容简介:2002年9月,下岗失业的作者在司法局拿到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进入司法局直属的国办律师事务所实习,开始了律师生涯。2003年,作者满怀信心从老家来到深圳,希望这个年轻的城市有作者的一席之地,实现自己的律师梦想。但是,在这里作者处处碰壁,内心非常失落。突然爆发的非典疫情,更让作者心灰意冷。来到深圳一个月后,作者决定离开这个伤心的城市返回家乡。

2009年春,经过一段时间的积累,作者再一次出发,寻找自己的梦想。这一次的目标是首都。和当初在深圳一样,和大多数刚刚来到北京的外地人一样,在这个城市,作者举目无亲,一切都需要重新开始。律师这个职业,离开自己熟悉的环境,就像鱼儿离开了水,几乎是寸步难行。作者终于坚持了下来,找准了自己的位置,一步一步,走到了现在。

这十年中,从国办律师事务所到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从江西九江来到北京,从只有十几个人小所的普通执业律师,成为拥有几千名律师的全国一流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部门主任,作者在不断地学习和成长。

作者把这些成长的历程记录下来,希望对远离故土、追逐梦想的年轻朋友,特别是刚走上法律道路的朋友们,能有一些启发。

作者简介:

易胜华,江西九江人,2009年至北京发展。现为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部主任。作家协会会员,北京师范大学、清华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联合导师。2013年被ALB(《亚洲法律周刊》)评为中国顶级诉讼律师TOP10。

关于易胜华和易胜华简介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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