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律师费用由委托人缴纳。
《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郑州民事纠纷起诉律师, 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郑州民事纠纷起诉律师,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律师服务收费合同或者在委托代理合同中载明收费条款
收费合同或收费条款应当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数额、付款和结算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第十七条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后郑州民事纠纷起诉律师,不得单方变更收费项目或者提高收费数额。确需变更的郑州民事纠纷起诉律师,律师事务所必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
第十八条 律师事务所向委托人收取律师服务费郑州民事纠纷起诉律师,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合法票据。
郑州办理民事、行政案件律师费收费标准:
代理民事、行政案件的调解、仲裁、复议、诉讼,不涉及财产关系或财产标的在100000元以内的,每件500-3000元;财产标的超过100000元,还应按下列比例另加收费:
财产标的及另加收费比例
100,001-1,000,000元部分不高于2.5%
1,000,001-5,0o0,000元部分不高于1.5%
5,000, 001-10,o00,000元部分不高于1%
io,000,001-50,000,000元部分不高于0.5%
50,000,000元以上部分不高于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