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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长建律师事务所律师

河南长建律师事务所律师(河南长建律师事务所律师收费标准)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3-09-24 00:00:19 浏览142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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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律师吴丹红

近来江西省高院向北京市司法局反映吴丹红在代理劳荣枝案件做辩护律师河南长建律师事务所律师的时候存在违规现象河南长建律师事务所律师,说吴丹红恶意炒作案件,诋毁办案机关,北京司法局正在受理江西省高院的投诉。劳荣枝的死刑复核虽然还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下达,但不管最高人民法院怎么判,河南长建律师事务所律师我觉得吴丹红在此次案件代理辩护中扮演了很不光彩的角色,可以说是毫无底线的在袒护劳荣枝的翻供谎言。

劳荣枝为什么一审认罪态度比较好,二审就突然变了一个人,要推翻以前的供词?河南长建律师事务所律师我想一是有强烈的求生欲,希望活下来,这是翻供的本能,但她如果不是委托家人请到了吴丹红这个中国政法大学的大牌教授,网红律师吴丹红估计她还没有这么强硬的翻供底气,不过她高估了吴丹红作为律师的能力和水平。

那么怎么翻供?按吴丹红的思路就是把杀人共犯改成从犯。只承认绑架和抢劫罪,不承认协同法子英杀人的罪行,这样她就不会判无期和死刑,顶多就是十到二十年,能把劳荣枝从死刑中救回来,吴丹红就功莫大焉,他代理这起案件就算胜诉,就会在全国引起巨大得轰动,这也是吴丹红不要钱打这个官司的动机和原因。

把不可能变成可能,把死刑变有期,这种为死刑犯伸张正义的功德足可以让吴丹红树碑立传,扬名立万。名声有了,找他官司的人就会接踵而来,吴丹红也承认自从接了劳荣枝辩护案后,他的律师事务所不断有来自四面八方求他打官司的电话,形容电话都打爆了,这可能是吴丹红第二个想打这场官司的动机和原因。开始求名,后来要利,这都是不良律师的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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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师协会受理文件通知

那么按劳荣枝的思路就是卖惨,装可怜。怎么装?我觉得劳荣枝装可怜估计受到了吴丹红的指点,吴丹红说劳荣枝是在身体和精神上受法子英控制的“铁链女”,一切犯罪都是法子英逼的,不是她愿意去做的,七条人命都与她无关,把她的责任推脱得一干二净。

劳荣枝首先抛出了一个惨状就是说法子英强奸了她。说被强奸导致怀孕打胎了不敢告诉家人,觉得羞耻。打胎和做手术都是法子英姐姐私下陪着一手操办的。怀孕打胎总不能凭法子英的姐姐和劳荣枝的同学说了算,要查打胎和动手术的医院证明和做手术的医生。可劳荣枝一会儿说在妇幼保健门诊,一会儿又说是在私人门诊打的胎,没有住院记录。问谁做的手术?奇怪的是证人说为了保护当事人的隐私不便说出来,既然去法院作证为什么还要刻意隐瞒做手术的人?不是犯法吗?我觉得根本就没有打胎做手术这回事,是卖惨捏造出来的虚假陈述。

第二个卖惨就是说法子英打得让她颅骨凹陷,嘴部缝了两针。时隔二十多年,吴丹红要法院去为她验伤,这个伤怎么验?又不是一个月两个月以后的事,用什么样的方法证明是法子英打的?难道还有法子英留下的指纹和痕迹?如果是她自己磕磕碰碰的呢?

吴丹红为劳荣枝打官司的辩护词

关于劳荣枝怀孕打胎一事说是法子英用卑劣的手段强奸了涉世未深的劳荣枝,但吴丹红又说法子英怀疑劳荣枝跟被害人熊某义有染,所以要杀死熊某义。既然怀疑劳荣枝不忠,那她怀孕的孩子,法子英会认吗?是强奸,还是不忠被逼打胎做手术?为什么吴丹红不去挖掘这个证据素材,因为有这个证据劳荣枝就卖不了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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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就是吴丹红认为法子英因为威胁劳荣枝不跟他在一起就杀她全家,并且让他的狱友到她家踩了点,所以劳荣枝怕连累家人就死心塌地跟着法子英,受他控制。事实上法子英在杀害小木匠以后她就逃跑了,难道她不害怕杀人魔王法子英杀她全家?劳荣枝以前根本就没想跑过,跟着法子英抢劫来钱快,不用坐台。劳荣枝逃跑不是害怕法子英杀她全家,而是法子英抢劫杀人的事会最终败露连累到她,她如果不跑也会被捕。

劳荣枝在法庭上哭诉

劳荣枝不仅用卖惨来翻供,而且对提供的证词前言不搭后语,自相矛盾,奇怪的是身为法学院教授的吴丹红却一点理解和辨别的能力都没有,对她的说谎充耳不闻,视而不见,还为她声嘶力竭,摇旗呐喊,说什么杀人都与她无关。

劳荣枝说2000年看到报道才隐约知道有人(陆中明)死亡,2019年归案才知道其他几个人死亡,但1999年7月法子英杀害陆中明的时候她分明在场,还听到惨叫声,怎么说2000年才知道有人死亡?这分明是在赤裸裸的说谎。劳荣枝还说根本没想到法子英会杀人,法子英13岁盗窃劳动教养,16岁抢劫被判十一年,是九江有名的黑社会头目,外号叫“黑老九”的恶魔,劳荣枝难道不知道法子英是心狠手辣的亡命之徒吗?

劳荣枝在法庭受审

吴丹红不仅指责法院程序不合法,还说警方检察院妖魔化劳荣枝,煽动公众仇恨她,另一方面在辩护中用:

威胁,引诱,欺骗;恶意传播,诱导发问,虚假总结;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越俎代庖,大肆渲染

威胁,引诱,欺骗;恶意传播,诱导发问,虚假总结;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越俎代庖,大肆渲染

等词语来发泄心中对公检法的不满,江西高院说他诋毁办案机关不无道理。

其实吴丹红不仅习惯用攻击、挑衅性的激烈言辞来辩护,现实生活中也是一个情绪化很严重的人,曾经两次因为冲动和人约架,一次被打,这样缺乏理性和自我控制的人做律师就难免带有主观情绪和偏见。而且他的网名也很奇怪,叫“吴法天”。意思不就是无法无天吗?这样的人还知敬畏法律和同情苍生?狂妄得很啦河南长建律师事务所律师

吴丹红对劳荣枝的话深信不疑,劳荣枝说得话就应该被法庭采信,不容置疑,而公检法的证据就是虚假伪造的,这就是他的诡辩逻辑。当检察机关提供章某明和劳荣枝通话的时间和劳荣枝陈述的时间点证明劳荣枝在杀人现场,吴丹红竟然说时隔二十年,章某明的陈述是模糊的,劳荣枝的陈述更不准确,那劳荣枝打胎,被打伤的细节怎么就记得那么清楚,难道她是选择性记忆?

还说劳荣枝那句“点一把火烧了这个家”是劳荣枝看到杭州保姆纵火案新闻后随口一说,这句话能随口一说吗?如果不是劳荣枝原先就有杀人灭口的邪念会随口就说出来吗?杀了人还要毁尸灭迹,比法子英更凶恶,但吴丹红反过来指责法院说:

一审法院为了让劳荣枝看起来更像一个十恶不赦的犯罪分子,错误地把特殊语境下的一句话,演绎成劳荣枝当年的提议,把这个并没有查证属实的孤证作为定案依据。

一审法院为了让劳荣枝看起来更像一个十恶不赦的犯罪分子,错误地把特殊语境下的一句话,演绎成劳荣枝当年的提议,把这个并没有查证属实的孤证作为定案依据。

政法大学教授吴法天

吴丹红为什么一条道走到黑,一意孤行袒护劳荣枝?我想不是为了伸张法律的正义,为民请命,完全是想通过打赢这场官司来树立自己在行业和公检法的威信,出名后更好的为律师事务所赚钱。一个好的律师不会因为偏袒一个严重犯罪分子而诋毁另一群办案人员来达到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即使公检法有程序上不合法,也应该理性辩护,以强有力的事实来说话,而不是用攻击性的带有情绪化的言论来博取眼球。

其实真正想炒作的不是南昌的警方和检察院,而是吴丹红。公诉机关用“四座城市、六个家庭、七条生命、二十多年逃亡,”这样的字眼来描述劳荣枝难道不是真实的,有错吗?她跟七条人命没有关系?跟四座城市?六个家庭没关系?她不是逃亡二十多年吗?可笑的是吴丹红认为劳荣枝逃亡二十多年后没有违法犯罪,没有危害社会,要网开一面,难道她以前犯的严重罪行就可以一笔勾销?

吴丹红根本不是有理性,根据事实依据来辩护,凭猜测,存疑,想象和一面之词来辩护,可他还自以为是,倒打一耙说起公检法来,为什么不检点自己的所作所为?我可以预言最高人民法院一定会核准劳荣枝的死刑,让这个善于伪装和欺骗的女魔头受到法律的严惩!吴丹红毫无底线袒护劳荣枝的言辞也会扫到历史的垃圾堆里去。

群贤毕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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