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司法解释及司法文件(婚姻家事及相关)| 家事法苑团队整理
本期目录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决河南婚姻家事专职律师的安排 法释[2022]4号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22]6号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决定 法释[2022]11号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法[2022]74号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今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22]17号
6、最高人民法院 全国妇联教育部 公安部 民政部 司法部 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 法发[2022]10号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法发[2022]15号
8、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2〕18号
9、人民法院在线调解规则 法释〔2021〕23号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决的安排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2-02-1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决的安排》已于2017年5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18次会议通过河南婚姻家事专职律师,现予公布河南婚姻家事专职律师,自2022年2月15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22年2月14日
法释〔2022〕4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决的安排
(2017年5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18次会议通过,自2022年2月15日起施行。)
原始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决的安排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2-02-2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21年12月3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6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22年2月24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22〕6号
(2021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61次会议通过,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原始链接: 最高法出台民法典总则编司法解释(附全文)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决定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2-04-0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决定》已于2022年3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6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4月10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22年4月1日
法释〔2022〕11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决定
(2022年3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66次会议通过,自2022年4月10日起施行)
原始链接: 最高法发布《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2-04-02
原始链接: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法〔2022〕74号)
2022年3月1日
原始链接: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2-07-1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22年6月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7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22年7月14日
法释〔2022〕17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22年6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70次会议通过,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原始链接: 最高法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附全文)
6、最高人民法院 全国妇联 教育部 公安部 民政部 司法部 卫生健康委
关于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2-03-05
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妇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卫生健康委
关于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
(法发〔2022〕10号)
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妇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卫生健康委
2022年3月3日
原始链接: 最高法、全国妇联、教育部、公安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2-04-0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法发〔2022〕15号)
最高人民法院
2022年3月29日
原始链接: 最高法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8、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2-11-15
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22年8月1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7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14日
原始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
9、人民法院在线调解规则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1-12-31
《人民法院在线调解规则》已于2021年12月2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5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30日
原始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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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法苑微信号:famlaw
http://www.famlaw.cn/Do_index_gci_58.html。
2)专题资料:家事诉讼程序立法及完善相关资料、继承法修改专家建议稿及争鸣专题资料、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实施一周年专题资料、2008全年合集精编版、2009年全年合集、2011年全年合集、《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的理解与适用争议专题、全国首例冷冻胚胎权属案专题特别版、夫妻婚内确认财产所有权诉讼问题之探讨资料专题、家事法实务沙龙夫妻财产约定、赠与辨析专辑等,下载网址:
http://www.famlaw.cn/Do_index_gci_60.htm。
3)《“家事法苑”未成年人保护专题法律资讯简报》,于2018年7月创办,电子双月刊,下载网址:
http://www.famlaw.cn/Do_index_gci_59.html。
法律人电影.音乐休闲主题微信群
群内每天不定时分享电影及音乐最新资讯,群友围绕电影和音乐主题交流互动,丰富法律人的业余生活;
不定期组织群友线下集体观影、电影资料分享、电影原声音乐视听鉴赏沙龙。
有意愿加入者应以“城市+单位简称+真实姓名,加电影音乐群“,申请添加以下任一管理员:
“家事法苑”家事法实务交流系列微信群群规则
(2019年2月修订版)
“家事法苑”家事法实务交流系列微信群由“家事法苑”律师团队创建,目前包括以下21个群:家事法苑实务交流微信群(A-K群)、继承法苑实务交流群(A-D群)、涉外家事法苑实务交流群(1-2群);此外,还有法律人电影.音乐休闲主题微信群(1-4群)。
总群主:杨晓林
其中,涉外家事法苑实务交流群分群主:赵宁宁;副群主:李丹、陆珊菁、冉维佳
各群管理员:杨晓林、段凤丽、邓雯芬、王志锋、徐文丽、杨竹一、李琳、李炜、辜其坤、严健、万薇。
一、建群宗旨
家事无小事。真诚欢迎对婚姻家事继承及相关领域感兴趣的律师、法官、检察官、学者、公证员、房管、民政、妇联等政府公务人员、法务工作者及其他法律从业者、学生、媒体朋友加入,共建阳光下专业领域内法律职业共同体业务探讨交流的和谐平台。
二、本系列群分享、交流的主题及范围
本系列群定位为特定专业领域主题群、学习型群。
本系列群主题为婚姻家事继承相关问题,群内分享资讯及交流范围原则上应限于与主题相关的实体及诉讼与非讼程序理论与实务问题。继承法苑实务交流群和涉外家事法苑实务交流群分享资讯及交流范围特定于继承问题和涉外家事问题。
群内主要分享国内外婚姻家庭立法、司法及理论研究动态,如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典型婚姻家事案例等资讯。在主题上涵盖婚姻家庭继承领域权利保护问题,如性别平等、妇女权益保护、未成年人及老年人权益保护等基础法律议题;与婚姻家庭继承有关的新型财产、新型权利等新型法律实务难题;婚姻家庭伦理方面社会学、心理学等相关社会科学议题。
本系列群无意走向综合群,如单纯刑事、商事、劳动、交通事故等其他领域话题可另行解决,但与本群主题交叉的除外。
三、入群方式
为保障本群安全、高质量及可持续发展,防止滥加群,本群对外不作任何宣传,群规则只刊发于“家事法苑”微信公号自定义菜单及每期公号推文的文末。群友入群由群管理员专人统一审查、邀请新人入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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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名交流
本群实行实名(真实身份)交流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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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法苑”微信群管理员团队
2019年2月1日
“家事法苑”(fam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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