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田汝晔 王开智 实习生 刘欣妮
一年经历了800多起诉讼案件之后,00后“职业打假人”陈之强打算给自己郑州招聘职业打假律师的打假之路按下暂停键。
自2021年2月起,年满18岁的陈之强开始了职业打假生涯,号称中国年龄最小的“职业打假人”。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他和商家打了800多场官司,获利十多万元。
2021年12月27日,陈之强收到了湛江市徐闻县法院寄来的《民事裁定书》,认为其行为已构成了对诉讼权利的滥用。该《民事裁定书》还提到,徐闻县公安局已于2021年12月16日作出立案决定书,决定对其涉嫌敲诈勒索案立案侦查。
再次提起自己的打假之路,陈之强依旧透着一份自豪感,打假是利国利民利自己的好事,可他也认为,自己打假并不像外界说的那般高收入,甚至还有多重风险。
比其他同龄人更期待成年
陈之强家住广东省湛江市的一座小县城——徐闻县。徐闻位于广东省最南端,县城不怎么发达,经济发展在湛江市也排末位。
陈之强一家也不过是这座县城里最普通的一个。父亲只有小学学历,靠开货车跑运输养家糊口,母亲没读过书,就在家里照顾一大家子的生活,家里三个孩子,陈之强是大哥,下面还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
当地人的观念里,一个普通人家的孩子要想出人头地,有一番出息,无非就是努力学习,考上大城市里的好大学。
陈之强收到湛江市徐闻县法院寄来的《民事裁定书》
但陈之强的学习成绩在班级里处于中游,他觉得以自己的能力应该考不上本科,也不完全认可读书这条出路,“郑州招聘职业打假律师我初中就有一个想法是做律师。”陈之强丝毫不掩饰自己对法律的兴趣和热爱。在他看来,自己自学法律又从事打假,是这些同龄人中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在读高一那年,陈之强的心思就不再学校学习上了,他开始在业余时间看法律书籍。这源于他看到的一条新闻郑州招聘职业打假律师:一名当事人花一万多元购买了商品后因产品不合格起诉,到手了十几万元的赔偿。打假所得的高额赔偿金让这个年轻人的心里起了波澜,“这不就是学习法律知识,然后去法院起诉嘛,这件事学好法律之后都能做,还有钱可赚。”这个只有16岁的年轻人,就此萌生了职业打假的念头。
不读书去做打假,陈之强的行为让不少同学觉得费解,但他却觉得自己比同龄人思考问题更成熟,“我不在意他们怎么看我,我也是个独来独往的人,他们也不懂我在想什么。”说起来打假,陈之强直言不讳自己打假的目的,就是为了赚钱。
除了自学法律书籍,陈之强还会看一些法庭案例、打假人物案例,试着自己写起诉材料。徐闻县司法局里有公益律师咨询服务,陈之强早已是徐闻县司法局法律援助处的常客。彼时,限于自己未成年,陈之强还不能独立上诉,需要有父母的陪同,所以他比其他同龄人都渴望十八岁。
“可能没有人能比得过我以成年为荣。”直到现在,他还一直把“成年人”挂在嘴边。
高三下学期,陈之强选择了休学,以便更好地学习法律知识及从事打假,毕竟打假是这个年轻人最觉得有成就感的事情,他早已跃跃欲试。
不到一年起诉800多起案件
在这座小县城里,多数人还不知道什么是“职业打假人”。
和大多数家长一样,陈之强的父亲也希望大儿子能跟其他孩子一样,顺利考上大学,毕业后找份正经工作,这才是本该有的人生走向,但陈之强不以为然,“我是成年人,我有自己的判断和想法。”
所以,陈之强在拒绝了父亲所期望的道路后,认为自己选择了一条更能实现人生价值的捷径。
陈之强录制视频讲解自己的打假经历
机会终于在陈之强成年之后来了。他在家附近的一家小超市找货,发现货架上正售卖过期半年的腊肉,立即买下了那袋腊肉。“我觉得食品过期是严重的问题,很容易得到法院支持,而且赔偿金额是十倍。”
可打假不是没有风险的,陈之强在此之前做过功课,职业打假的合理性存在争议,所以他自认为选择了一种最保险的方式——直接到法院起诉立案。在陈之强眼中,法院是一个高大上的地方。第一次独自去徐闻县人民法院立案,心里不免忐忑,可法院当天就受理了。
超市老板收到法院传票后,同意私下和解,但只能拿出300元,陈之强并不满意这个结果,他的理想金额是1000元。几番谈判之后,索赔金额谈到了500元,拿到了超市老板给的钱后,陈之强选择撤诉。
一次“试水”成功后,给了陈之强莫大的勇气和信心,他给自己定了个目标,想要一年之内打1000个官司。所以除了当地的超市,他还瞄准了各大购物平台的一些商品。“毕竟我们这里都是熟人,大家在一个地方嘛,我也要考虑一些风险和安全。”
伴随着打假的官司越来越多,陈之强的打假操作也越来越熟络。他更喜欢把这些精心选择的商品叫为“猎物”,“只有发现有问题的商品,我才会买回来,否则我不是白花钱吗?”陈之强在下单购买之前,都对自己的“猎物”非常有信心。他的打假对象相对来说也比较固定,指向性也非常明显,控诉的问题多以食品安全问题为主,“那种没有合格证的,标签不齐全、过期的,没有进口报告、虚假宣传的都行啊,这都是问题。”陈之强认为,食品一般价格都不高,更适合以小博大,十倍的获赔金额也让“利润”更高。
陈之强觉得自己最成功的一次,是在购物平台上买了1000块钱的羊奶获赔了7000元。一次性下单这么多羊奶,陈之强心里也没底,但他愿意尝试一下。“这些羊奶没有标签,这是食品安全的大忌,买的多获赔的金额也多。”陈之强没想到,在自己提起诉讼后,对方主动给自己打了电话,在几番“讨价还价”后,获赔的金额从陈之强最初提出的10000元变成了7000元,“我觉得7000块也还不错,毕竟这次的数额很大。”
陈之强所有的“打假”诉讼官司均由当地的徐闻县人民法院受理,但他的被告人却分布在全国各地,被告人几乎很少到场。“大概只有30多个能到场的被告,不过这也正常,天南海北的都有,他们也不可能都来徐闻。”尽管庭审现场被告人没有到场,这并不影响陈之强打假的热情。
陈之强在法院庭审现场
可并不是每起案件都能如愿和解或赔偿的。陈之强曾粗略算过,在他起诉的这800多起案件中,只有两三百个商家愿意协商后赔偿,而其他的开庭案件皆以败诉收场,理由则是陈之强为职业打假人,不是消费者,购买动机不纯,所以不适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败诉我就要自己承担成本。”陈之强也有些苦恼,虽然有时候一月靠打假收入所得能过万元,但自己并没有实现赚钱梦,算上诉讼费、买商品的成本、还有两三万的打印费,他手里并没有存下积蓄。“我挣得钱都继续买打假商品了,都是一环接一环地买。”
10个月的时间里,陈之强向徐闻县人民法院起诉了800多起案件。他一直以“法律人”自称,认为自己都是在法律所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诉讼、索赔,并且依据了法律途径。
被立案之后
在陈之强的卧室里,摆放着他所有的诉讼材料,一沓沓材料用档案袋装好之后码放整齐。他把这些材料看作自己做职业打假人的见证。
诉讼、索赔、驳回、和解,构成了这个年轻人的日常。但这一切,都在他收到徐闻县法院寄来的《民事裁定书》后戛然而止。
去年12月份,陈之强在网上购买了珠海一家食品公司的罐头,收到货之后以发现商品没有合格证明,和往常一样起诉商家,但12月27日,他收到了湛江市徐闻县法院寄来的《民事裁定书》。这份裁定书中除了驳回本次诉讼,还提到:“陈之强的行为已严重影响我国良性营商环境的创建,已使有限的公共资源在维护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失衡,超越了个人权利行使的界限,也失去了权利的正当性,陈之强的行为已构成了对诉讼权利的滥用。”
目前,陈之强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徐闻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这一结果也让陈之强有些出乎意料,“我还是很担心的”。在此之前,徐闻县人民法院出具的多份《民事裁定书》也显示,如果支持陈之强的索赔诉求,将会给社会造成错误的导向,导致该类诉讼泛滥,造成司法资源的巨大浪费。
陈之强的打假也在网上引发了热议,也有起诉对象在收到法院传票后称他“起诉理由文不对题”。比如,陈之强在购物平台上购买过一款价值20多元的儿童零食奶酥,他质疑其产品缺乏“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但对方称他们销售的奶酥中不存在任何进口原料,所以不需要向消费者提供“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并且有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对方认为陈之强是蓄意以此为由敲诈商家,拒绝了陈之强私了的诉求。
陈之强的部分诉讼材料
陈之强的行为到底算不算“假打”?记者咨询了山东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程守法。程守法提到,职业打假人只是一个民间通称,并不是法律概念。若要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话,在法律概念上必须是消费者,消费者是指为了生活消费而去购买使用商品、接受服务。所以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职业打假人并无法律空间。
对于陈之强的打假行为,程守法认为,如果打假人本身明确知道打假对象是假的,那么就可能会出现“知假买假”的问题。尤其是大量购买、大量索赔这种情况下往往造成利益失衡,也会出现其他的社会问题,所以很多情况下法院是不支持的。职业打假人往往是把其作为一种职业后经营商业化,打假人若是把它当做利润去追求。以诉讼为名,为了促进和解拿到索赔,这种方式就容易滋生产业化的灰色链条。“虽然他们的行为从某种方面某种角度对社会有推动作用,但不应该成为主导力量。”
尽管自己因打假被立案,但陈之强认为自己的规划都是合理且正确的。“我参加高考了,而且我的分数超过了专科线。”陈之强认为自己和其他同龄人并无二致,参加高考,虽然没去读大学,他已经完成了一个高中生应尽的学习义务,打假则是选择了一条自己喜欢的人生道路。
目前,陈之强的案件并未定性,还在等待通知的阶段。在父母的劝说下,陈之强已经准备收手,他经报名了驾驶证,目前正在准备科目一考试。他一边还在复习功课,准备参加今年的高考,考上大学后去学习法律专业,“可能会考个律师资格证,我还是想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