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为建设公共事业项目,不仅会征收居民住宅,还会征收经营性用房。经营性用房是指用于各类经营业务的房屋,主要是指盈利性房地产,如商店、餐馆、旅馆、游乐场所等具有获利能力的房地产。对于这些经营性用房来说,被征收之后会产生停产停业损失。那么,停产停业损失如何计算呢?
法律分析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河南锦策律师事务所: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根据该条规定,针对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多种因素确定,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办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2〕10号)第二十八条)规定,下列损失属于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第六项规定的“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一)必要留守职工的工资河南锦策律师事务所;
(二)必须缴纳的税款、社会保险费;
(三)应当缴纳的水电费、保管费、仓储费、承包费;
(四)合理的房屋场地租金、设备租金、设备折旧费;
(五)维系停产停业期间运营所需的其他基本开支。
因此,在国家赔偿中,可搬迁设施设备的拆除、运输、安装以及调试的费用,无法搬迁的设施设备的残值补偿等,都是可以主张的。
停产停业损失如何计算?
影响经营性用房征收补偿的因素通常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收益性
经营性用房由业主自己经营,或由业主出租给他人经营,或以联营的形式由业主和他人共同经营,但无论业主自营还是出租,都能给业主所有人和实际经营人带来一定的收益,此谓收益性。
(2)租金
租金是收益的基础,出租他人经营或和他人联营的经营性用房,一般都需要签订出租、联营合同,合同中需约定具体经营性用房的年租金。
(3)区域性
经营性用房的地理位置也是很重要的考量因素,所在地域、繁华程度、交通便利程度、人员流通程度等因素与经营的收益是直接相关的。
实践中经常采用的停产停业损失计算方法有几下几种:
(1)按被拆迁房屋的总体价值的一定比例计算。
(2)根据房屋面积计算。
(3)根据经营收入、利润等指标确定。
除河南锦策律师事务所了上述三种常用的计算方式之外,停产停业损失还可以按照营业年限计算,或由征收人和被征收人协商确定,或者由双方委托的评估机构依法评估等。
中征律师提醒
如果被征收人或者租用被征收房屋的实际经营者认为补偿的数额过低,一定要及时提请房屋征收部门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或者可以在房屋尚完好存在且室内机器、设备尚在的情况下自行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以争取自己所能接受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数额。
总体而言,这一项补偿的计算是最为复杂的,被征收人可及时咨询专业征收维权律师,制定合理有效的维权策略以确保这部分补偿能得以更好的保障。
指导律师
孙晓阳
北京中征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中华志愿者协会法律委员会委员
《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
执业十余年,凭借扎实的法律理论知识、极具智慧的办案思路、严谨负责的执业精神及数百起案件的实践打磨,在民事、刑事、行政(特别是行政纠纷处理、征地拆迁维权)领域取得了丰硕的从业成果。办案足迹遍布全国,对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和农村土地拆迁状况有着深刻的理解,集精深的法律理论知识、独到的实战办案策略、丰富的一线业务经验为一身,深受当事人好评,是很多精英律师公认的良师益友,亦是屡获业界赞誉的律政精英。
本文作者
于世淇
中华志愿者协会法律委员会委员
中征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
毕业于贵州大学,具有完备的法律基础知识,重视理论的更新和实践经验的积累。致力于征地拆迁相关领域案件,沉稳严谨,亲切随和,能够耐心高效的回应当事人诉求,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