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网讯 (通讯员 赵增强)邢台县人民法院积极开展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河南省专职律师转兼职律师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河南省专职律师转兼职律师,全力搭建诉非衔接工作平台。
推进诉前调解、委托调解和协助调解工作河南省专职律师转兼职律师,规范相关程序河南省专职律师转兼职律师,提高调解成效。对于适宜由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有关非诉调解组织调解的案件,在案件正式立案之前,该院积极引导当事人申请非诉调解组织调解,及时办理委派调解手续。对于诉前调解、委派调解、协助调解以及非诉调解组织自行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推动建立律师调解员制度,支持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建立专职或兼职的律师调解员队伍,由律师调解员独立主持调解纠纷,并协助其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对于专职调解员可以依托诉调对接中心或者有关审判庭开展工作。
目前,该院已经在诉讼服务中心成立诉非对接工作中心。并在8个县直单位和16个乡镇设立诉非对接工作站。自今年3月开始正式对外运行以来,已有60起案件通过委托各工作站和依托一乡一法庭进行诉前调解。“诉非对接”机制的搭建,拓宽了化解矛盾纠纷的渠道,实现了矛盾纠纷由单一诉讼向多元化解转变,减轻了群众的诉讼负担,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现已成为当事人到人民法院解决纠纷的诉讼枢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