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马莹莹律师

河南马莹莹律师(河南马莹莹律师怎么样)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3-12-10 05:36:05 浏览117 评论0

抢沙发发表评论

  问题描述河南马莹莹律师

河南马莹莹律师(河南马莹莹律师怎么样)

  今年3月我进入一家建筑设计公司工作河南马莹莹律师,签订了一份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河南马莹莹律师的劳动合同河南马莹莹律师,并约定了1个月的试用期。前几天我无意中看到一份劳动保障杂志上写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不能约定试用期的,请问单位的做法是否合法?法律上规定是否可以约定试用期?

  河南振豫律师事务所答:

  单位的做法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郑州惠济区劳动纠纷律师事务所处理劳务纠纷业务:

  免费咨询热线: 0371-56722187 qq:3045544694

  免费地址:南阳路与宋寨南街交叉口 升龙汇金城 河南振豫律师事务所

群贤毕至

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