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在招投标和建设管理中,要合法合规,严格执行招投标各项规定,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标前标后管理等。近日,有群众向大象新闻.东方今报记者反映称,虞城县教育体育局招标河南虞城的律师的校舍改造项目,经过层层审核、公示,最终由一家缺少相关资质的公司给中标河南虞城的律师了。“这太不合理、不严谨河南虞城的律师了,希望有关部门能管管。”对此,大象新闻·东方今报记者进行了调查。
质疑:《安全生产许可证》已过期为何仍能中标?
据群众反映称,今年3月21日,虞城县教体局招标的《虞城县2021年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项目招标公告》,多个建筑公司参与了投标。经过评标和公示后, 商丘大虞城市发展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虞发展公司”)在4月25日被公告最终获标。
“它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已经过期了,是怎么获标的?”据反映人介绍,此次评标中,由四位评标专家和一位招标人代表参与评标。《招标公告》中明确要求,“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而大虞发展公司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早在今年1月10日便已过期。
5月6日,大象新闻·东方今报记者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看到了《虞城县2021年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项目招标公告》,该项目招标控制价在2124.5万元。第一标段主要涉及虞城县内8所新建教学楼、1所学校新建厕所、2所学校新建食堂、1所学校新建综合楼等。招标人为虞城县教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记者注意到,该公告第二条第1条明文规定,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内人士:投标的必要合格条件必须满足
据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显示,4月15日,该招标项目进行了评标。4月21日,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标段共有三家公司进入,大虞发展公司成为第一候选人。4月25日,大虞发展公司最终获取标的。
大象新闻·东方今报记者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发现,大虞发展公司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日期为2019年1月10日,有效日期为2022年1月10日。河南省电子证照查验中心显示,该证件电子证照状态“已过期”。
河南虞城的律师我国《招标法》第四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九条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业内人士表示,《公告》上既已要求《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有效”,那么这项条款便属于招标资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也就是说没有或者有缺陷应按无效标处理。
教体局回应:称将了解情况
那么,此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是今年3月21日,而大虞发展公司在今年1月10日就已经失效,为何还能中标?该项目是财政采招项目,涉及资金2000多万,属于国家大额专项资金。招标单位虞城县教体局对此究竟如何监管的?对上述情况是否知情?
对此,监督单位虞城县住建局招投标办公室张主任告诉记者,招投标办公室在事前是不知道参标公司的,只有竞标当天获悉相关内容,且该单位只监督招标过程中是否串标、有无伪标等情况。参标资质则由招标单位委托的招标代理公司负责。
5月7日上午,大象新闻·东方今报记者联系上了虞城县教体局局长刘新学。刘新学听完情况后没有正面回答提问,只是表示,“河南虞城的律师你按照程序走,这边有对接人员!”随后以正在开会为由挂断了电话。虞城县教体局一工作人员随后致电记者表示,将会了解情况。
律师点评:如投标人故意隐瞒或提交材料有问题 可重新招标
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少春律师分析认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在本次招投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故意隐瞒或实际提交的文件材料出现问题,如许可证已经过期等情形,应当如实书面告知招标人,否则本次应当被否决,且重新招标,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来源:东方今报商丘新闻
原标题《投标公司缺资质仍能中标 群众反映虞城县教体局一价值2000多万项目投标审核不严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