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躲债活人想出“死法”巧执行救活“死人”还债
让胜诉者当然胜诉是司法河南律师李岩事件的基本要义,当然胜诉意味着胜诉者能够最终得到赔偿。法院执行工作即为落实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河南律师李岩事件的权利义务进行“兑现”的重要环节,他倾注了胜诉当事人对司法救济的更高期望。为全面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那些有能力履行而费尽心机拒不履行判决的老赖,新蔡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在执行工作中认真细致,担当有为,从繁琐的执行工作中善于抓住扎实的证据材料有力的倒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
2006年8月18日9时20分许,被执行人杨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情况下驾驶无牌四轮拖拉机,在河南省新蔡县小东路由西向东行驶至8KM+300M处时,与受害人李某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当场造成车辆损坏,李某送医抢救无效死亡,被执行人杨某弃车逃逸。2007年5月,受害人父母及妻儿四人作为原告诉至新蔡县人民法院,新蔡县人民法院于2007年12月28日作出(2007)新民初字第0003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执行人杨某向四原告承担各项赔偿费用共计119170.32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没有依法履行判决义务。案件当年进入执行阶段,当执行法官穷尽执行措施后发现被执行人杨某某当时没有还款能力,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向原告三人发放债券凭证,执行一度中止。
交通事故发生后,给申请人一家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创伤,而申请人家庭尚未获得救济的不幸遭遇也时刻牵挂着执行法官的心。2017年3月新蔡县人民法院开展了执行百日攻坚战,本案的执行接力棒交到执行大队李军处。李军队长接手后,通过向被执行人杨某的基层组织及亲戚、邻居多次走访、调查、询问,掌握了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的基本线索,随再次启动执行程序,然而在向被执行人下发执行通知书时却意外发现被执行人杨某的户籍于2016年10月19日在地派出所进行了死亡注销。
面对这一突发情况,新蔡法院行政执法大队的执行干警们本着求真、务实的精神,一方面向被执行人杨某某及其亲属讲解政策、宣传法律法规,希望通过其亲属的劝说被执行人能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规定的义务,另一方面抽丝剥茧收集证据,多方协调被执行人杨某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通过核查户籍档案,作出了撤销其死亡证明的决定。最终在强大的执行攻坚压力下,被执行人杨某感觉无机可乘,最终于2017年6月30日到法院主动当庭履行所有法定义务,一场长达十年之久的以死亡方式躲避债务的执行案件,在执法干警的不懈努力下完美结案。
李军队长在该案总结中说“搞执行我们是认真的,当事人历经法定程序得到的正义判决,我们法院在执行中就绝不会轻言放弃。在执行面前,任何抱有侥幸心理、企图蒙混过关的被执行人都绝不会逃脱法律惩戒的密网。我们要通过认真细致的工作,织密法院执行的大网,让被执行人绝无机可乘以促使所有被执行人正确面对执行,积极履行法定义务”。
据了解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为积极响应上级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解决执行难问题,2017年坚持以人民呼声为第一信号,向执行难全面宣战,通过打出多项执行攻坚组合拳,有力的实现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信息来源河南律师李岩事件:新蔡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