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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华浩律师事务所招聘

河南华浩律师事务所招聘(河南华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4-01-10 23:54:10 浏览129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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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化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招录制度改革河南华浩律师事务所招聘,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根据党河南华浩律师事务所招聘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有关要求和相关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日前印发了《从律师和法学专家中公开选拔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办法》。

  办法共十七条,按照建设高素质社会主义法治专门工作队伍的要求,明确了律师和法学专家参加公开选拔的标准和不得参加选拔的七种情形,规定了以考核审查为基本方式的选拔方法,并明确了确定职级及待遇的原则。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参加公开选拔河南华浩律师事务所招聘:?被刑事处罚或者因违法违纪被辞退、开除或者吊销执业证书的河南华浩律师事务所招聘;?有妨害司法公正行为的;?因违反职业道德、学术道德、执业纪律或者行业规范受到惩戒、处罚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的其他情形。

  

  #畅通法律职业互换渠道#

  就办法的有关问题,中央司改办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选拔常态化、制度化

  问:办法对建立从律师和法学专家中公开选拔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的常态化机制有什么要求?

  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把从律师、法学专家中选拔法官、检察官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这项常态化机制的建立,将对从司法助理中选拔法官检察官的主渠道形成有益的补充,进一步完善法官检察官的培养选任制度。

  ★设立适当“高门槛”选拔优秀人才

  问:办法对律师和法学专家参加公开选拔的条件作了哪些要求?有没有限制?

  答:为达到优化队伍结构,提高科学立法、公正司法能力水平的目的,必须为公开选拔设立适当的“高门槛”,以确保能够将优秀的律师和法学专家选拔出来。因此,参加公开选拔的律师、法学专家除具备公务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外,还要满足政治素养、职业操守、业务能力与从业资历四个方面的要求。

  办法还明确了律师和法学专家不得参加公开选拔的七种情形。其中,除五种违法违纪情形和兜底条款外,还明确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也不得参加公开选拔。

  ★履行持股、兼职、回避特定义务

  问:被选拔人员担任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需要承担哪些特定的义务?为什么要承担这些义务?

  答: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是公务员。担任这些职务,必须履行法律法规在持股、兼职上对公务员设立的特定义务:

  一是不得持有非上市公司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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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不得在企业、律师事务所及营利性机构兼职。担任法官、检察官的,还要履行法官法、检察官法和审判、检察纪律规定的任职回避义务。父母、配偶、子女在拟任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辖区内开办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或者从事司法鉴定、司法拍卖等与司法活动利益相关职业的,应当不再担任事务所设立人、合伙人或退出股份、调整工作。在一年试用期内未能实现权属变更或退出股份、调整工作的,将视为试用不合格,不予录用。

  履行上述特定义务,有利于防止被选拔人员的原有身份和社会关系影响履行新职务。办法对这些法律法规和审判、检察纪律规定予以强调,可以提醒有志于从事立法、司法事业的律师和法学专家事先充分权衡利弊,郑重决定取舍。

  #敞开律师法学专家法检大门#

  

  两高司改办负责人:促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办法明确提出“人民法院应当将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公开选拔法官纳入队伍建设规划”“人民法院应当把从律师、法学专家中选拔法官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并规定了选任条件、标准和程序。

  最高法司改办干部杜传金认为,这意味着之前的局部探索成为普遍要求,各级法院都应当积极从律师、法学专家中选任法官,律师、法学专家将成为法官队伍的重要来源之一。

  “检察官和律师、法律学者都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办法从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角度出发,提出从律师和法学专家中公开选拔检察官,具有重要意义。”最高检司改办主任王光辉说。

  办法要求参加公开选拔的律师和法学专家必须政治素质过硬,德才兼备。在职业经验和能力上,律师需“具有独立办案能力,职业经验丰富,或者通晓境外法律制度并具有成功处理国际法律事务的经验,或者精通某些特殊专业领域的法律实务”;法学专家要“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从事教学或者科研五年以上,有突出研究能力和优秀研究成果”。

  “人民法院将为优秀律师、法学专家敞开大门,共同承担起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共同做法治中国建设的建设者和捍卫者,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杜传金说。

  在最高法和最高检司改办负责人看来,随着司法改革深入推进,法治和司法环境进一步改善,“法官更像法官,法院更像法院”“检察官更像检察官,检察院更像检察院”,法官和检察官职业尊荣感逐步提升,职业吸引力也稳步增强,法官和检察官职业会越来越成为法学学生和法律从业者的优先职业选择,司法改革也将为选拔优秀律师、法学专家成为法官、检察官提供良好基础和环境。

  律师和专家:共同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一个国家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之间的互相尊重程度,表明了这个国家文明、法治、公平、正义的进步程度。公开选拔优秀律师充实到立法、司法队伍中,将有助于提高职业共同体相互间的尊重程度,保障执法队伍的人才来源。”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高子程认为。

  “‘律师当法官’,是建立律师与法官良性互动关系的重要举措,是尊重并遵循司法规律的重要体现,是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重要方式。”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首席执行合伙人吕红兵说。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规定选拔、任职的岗位不仅有法官、检察官,还有具有立法权的各级人大常委会的法制工作机构,也就是法工委和各级政府法制部门包括法制办、法制局的立法工作者。”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顾永忠说,法治国家要实现“良法善治”,不仅要有优秀的司法队伍,还要有优秀的立法工作者、律师以及法律院校师资队伍,因此法治工作队伍概念的提出为全面依法治国奠定了重要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顾永忠还注意到,从律师、法学专家中公开选拔立法工作者、法官和检察官,有助于加强法治工作队伍的一体化建设,密切各个法治工作专门队伍包括立法、司法、政府法制、法学教育与研究各个方面的相互联系,促进相互之间的工作,从而有利于提高立法质量,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律师权利,促进法学教育和研究,在法治中国建设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编辑唐晓芳 杜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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