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辩力·刑辩匠人(首期)特训营参训律师河南金牌律师排名,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杨综治律师和河南万基律师事务所张原芳律师双双荣获洛阳市2017年度“洛阳市十佳优秀律师”称号。
据悉,洛阳市2017年度律师双十评选是经所在律师事务所推荐,洛阳全部律所投票推选,微信公众平台投票,律协评选委员会面试等程序才尘埃落定。
杨综治律师: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河南金牌律师排名;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
杨综治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1996年从事律师工作,任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刑辩专业律师团队负责人,投融资风险管理师。2000年至2006年曾援藏六年,是西藏自治区最年轻的律所主任。杨综治律师痴心刑辩,在执业期间多次参加中国人民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高等院校组织的高级刑辩班的学习,曾任首期刑辩力特训营班长,长期致力于职务、商业等领域犯罪,企业家及公务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范,办理了多起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经他代理的这些案件,被告人大部分都受到了从轻处罚。
他兼任的社会职务主要有全国牛律师刑辩联盟机构秘书长、洛阳律协刑辩委副秘书长、房建委执行委员、青工委委员,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专家律师小组成员、洛阳市法学会行政法分会理事等。最高人民检察院主办的《律政方圆》对其曾作过专门的采访报道,与人合作出版了《杨律师以案说法》一书,2016年被授予“中国诉讼专家律师”荣誉称号。
在执业中,杨律师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与大家相互提携,精诚团结,包容博爱。他常怀进取之心,坚持正确的执业方向,始终保持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常怀责任之心,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敢于担当,善于担当。常怀忠诚之心,忠于国家,忠于法律,忠于当事人,把办好每一起案件作为自己最基本的职业素养,最起码的道德品格。常怀感恩之心,感恩团队,感恩客户,感谢他们成就了自己。发扬敬业精神,筑牢信仰之基,严格把握执业的本质属性,强化服务意识,不忘初心,不忘本分,不辱使命。
杨律师在做好自身业务的同时,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奉献爱心,回报社会,让法律与爱心同行。他经常挤出时间赴社区、赴企业、赴学校,开展法制讲座和法律咨询,普及法律知识,还与贫困中小学生开展“结对”活动,进行精准帮扶,资助他们读完学业,为业界树立了榜样。
杨综治律师在荣获洛阳市2017年度十佳优秀律师后表示,荣誉代表过去,未来还很漫长。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不断的取长补短、博采众长,但求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更加勤业、敬业,力争创造更加优质的业绩,服务客户,回馈社会。
张原芳律师:河南万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刑事团队负责人,洛阳市律协刑委会委员,牛律师学院刑辩团队成员。吉林大学本科毕业,经济师,全国中小企业风险管理师;洛阳市中院立案庭特邀咨询顾问、市妇联特邀咨询法律专家;主要业务领域:刑事辩护(尤其是职务犯罪、贪污贿赂类案件)以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大额民间借贷纠纷,企业法律顾问。
张原芳律师成功代理过的刑事案件以及在本地有重大影响影响的刑事案件:
1、侯某涉嫌诈骗罪一案,经过有效辩护,侯某因证据不足被侦查机关释放。
2、黄某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一案,经过有效辩护,嫌疑人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嫌疑人被释放由侦查机关继续侦查补充证据。
3、刘某涉嫌受贿罪一案,受贿数额24.5万,经过罪轻辩护,一审判决降低一档刑期,判处2年有期徒刑。
4、王某涉嫌故意杀人一案,经过罪轻辩护,一审判决13年有期徒刑,目前该案正处于二审上诉阶段。
5、李某涉嫌挪用公款罪一案,挪用公款数额113万,经过罪轻辩护,一审判决2年有期徒刑,缓刑2年。
6、某市副市长谭某涉嫌受贿一案,受贿数额1000多万,经过罪轻辩护,一审判决8年6个月有期徒刑,目前该案正处于二审上诉阶段。
7、李某某故意伤害一案(伊川人民法院,判决缓刑);
8、韩某勇非法拘禁一案(西工人民法院,判决7个月有期徒刑);
9、赵某品盗窃一案(涧西区人民法院,判决2年管制);
10、孙某萍诈骗一案(涧西区人民法院,判决缓刑);
11、姚某某(未成年人)抢劫罪(涧西区人民法院,判决3年有期徒刑,缓刑3年);
12、史某平非法拘禁一案(西工人民法院,判决1年有期徒刑);
13、闫某伟(委托人)、闫某豪(委托人)、闫某博(委托人)陈某莲(委托人)诉闫某、张某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一案(赔偿30多万元); ?
14、邢某国交通肇事罪一案(高新区人民法院,判决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15、段某广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七级伤残)一案(洛龙区人民法院,有期徒刑四年);
16、洛阳市规划局局长马某某受贿罪一案(数额:57万元;上街区人民法院,有期徒刑7年,二审改判为3年有期徒刑)
17、洛阳市委常委、秘书长谭某涉嫌受贿罪一案(受贿数额:800多万元,一审判决有期徒刑8年半,罚金150万元,目前在上诉程序中,辩护人刘建伟张原芳,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羁押地:舞钢看守所);
18、牛某可招摇撞骗罪、诈骗罪一案(老城区人民法院);
19、郭某年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两个重伤害、一个轻伤害,吉利区人民法院)一案;
20、李某某非法经营罪(承兑汇票6000多万元)、诈骗罪一案;
21、杨某冬合同诈骗罪(嵩县人民法院,300多万元)一案;
22、马某某过失致人死亡罪一案(洛龙区人民法院;将故意杀人罪变更为过失致人死亡罪,6年有期徒刑);
23、李某某非法拘禁罪致人死亡一案(涧西区人民法院)
24、孙某峰涉嫌非法交易罪一案(新安县检察院,被取保候审);
25、郭某建涉嫌诈骗罪一案(西工区人民检察院,被取保候审);
26、李某会非法拘禁致人死亡一案(洛龙区人民检察院);
27、洛阳市城乡规划局原局长马某某涉嫌受贿一案,一审(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被判处7年有期,后上诉二审(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改判为3年有期。
28、洛阳市原市委秘书长、副市长谭某某二审(平顶山中院,羁押于舞钢市看守所)诉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