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7日《律师直播室》
律师: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 庄荣华律师
江苏东银(江北新区)律师事务所 洪楚钧律师
第一阶段:新闻热点
【主持人】轻松聊法律,律师帮河南龙亭区离婚房产律师你忙,欢迎大家走进今天的《律师直播室》,河南龙亭区离婚房产律师我是南京广电集团《南京律师团》的洪楚钧律师,来自江苏东银(江北新区)律师事务所,负责今天直播的主持。坐在我旁边的是我们《南京律师团》的庄荣华律师,来自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
【嘉宾】大家好,我是庄律师。
【主持人】 在接下来的30分钟直播里,我们将面对面地为大家解答来自《法治现场》热线电话025-84631234的法律咨询,以及我们《南京律师团》微信公众号微网站上的法律问题。如果您在我们直播期间有任何法律问题,可以选择线上留言,我们将抽取一些问题进行回答。
【主持人】离婚房产分割具体有哪些规定河南龙亭区离婚房产律师?
庄荣华律师:
房产分割是离婚财产分割中最主流、也是最牵动离婚当事人的财产类别,总体房产分割从分割时机上,可以分为离婚房产分割,不离婚房产分割
离婚房产分割这是大家都熟知的法律概念,这里我就不过多介绍
不离婚也可以房产分割,法律依据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简言之,如果对方在婚内实施河南龙亭区离婚房产律师了转移财产等行为,这种行为本身就是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种破坏,因此法律赋予另一方可以在不离婚的情况下分割夫妻共同房产,同时若一方附有法定义务的人患有重大疾病,比如自己的父母患有重大疾病,另一方面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在这种情况下法律还是优先保护善良风俗以及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据此在这种情况下一方就可以要求分割共同房产实现财产变现,以获取经济能力来救治自己的亲人。
除此之外,我们再来说说离婚中房产分割,如果属于标准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是:1、是平均分割、适当照顾妇女儿童利益,2、考虑财产来源、出资贡献、婚前财产、父母资金等因素,法院也会酌情平衡各方的利益,进行多分或者少分,3、考虑夫妻财产约定的具体情况,实践中房屋登记存在按份共有,即如果房产证上约定女方占有60%,男方占有40%,此种夫妻之间已经用自己的实际行为将财产定性成具体的比例,则人民法院大概率就会判决支持双方的约定结果,另外双方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约定,如果该份夫妻财产约定还进行过公证,则法律效果更高,也能产生对于房产分割的直接影响,4、房产分割也需要兼顾结婚时间的长短、有无生育子女、房产购置的情况、有无转移隐匿财产情况以及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情况,进行酌情判定。5、一般离婚房产分割采用折价归并的方式还需要扣减剩余贷款本金部分,扣除后得出一个房屋的净价值,才方便计算房屋折价补偿款到底该给付多少钱
【主持人】:家暴影响财产分割吗河南龙亭区离婚房产律师?
庄荣华律师:
我本人处理很多离婚纠纷,我个人从司法实践的感受是这样的,法条本身似乎对于家庭暴力的权益主张集中为索要损害赔偿,而损害赔偿获取的数额极为有限,记得前几年南京中院发布的一起区法院处理的家庭暴力离婚纠纷,其中女方因男方家庭暴力腿被打断了,最终法院支持女方的损害赔偿,判决男方赔付女方8000元,这腿都打断了赔付8000元到底能不能满足女方的损害赔偿实际需要,损害赔偿一般包含物质损害与精神损害,因此针对家庭暴力的损害赔偿一般很难满足受害一方的物质和精神抚慰需要,而我看到的不少案件一方实施家庭暴力,人民法院确实可以在财产分割中适当多照顾一些无过错方,特别是女方是无过错方照顾的力度会更大,但前提是家庭暴力确有证据证明并且已经达到比较高的程度,如果比较轻微的家庭暴力行为可能更多的是作为离婚感情破裂的因素,因此涉及家暴离婚的案件受害方建议不仅主张损害赔偿,也可以同时主张对方少分相应财产。
【主持人】:如果部分财产是婚前财产,如何寻求多分?
庄荣华律师:
部分离婚案件中涉及婚前财产,具体形式通常为:婚前房屋婚后加名,婚后将一方婚前房屋出售,得款后再在婚后购置新的房屋,这样财产形式的转化,不仅包含婚前的房屋在婚后变成钱,也可以包含婚前的钱在婚后变成房屋,这种婚前财产融入婚后财产,或者婚前财产为婚后财产贡献较大的情况,人民法院确实可以判决出资贡献大的一方多分,多分的思路:部分法官从精细操作的角度,不仅考虑婚前财产本金的部分,也还考虑婚前财产婚后增值部分,这种计算方式对于婚前财产贡献一方大为有利,还有一部分法官对于婚前财产贡献的情节作出粗线条涵盖的认定,比如四六分、三七分 ,出资规模较小的可能就四六分,出资规模较大的则三七分,家事案件司法实践弹性比较大,法官仍然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即要考虑法律效果,也要考虑社会效果以及案件后续的可能出现的实际情况。总体上若当事人确实存在婚前财产出资情况,应当寻求专业律师积极寻找出资的证据材料,以求得自己在离婚案件中经济利益最大化,但这种婚前财产参与出资的情况,仍然受到夫妻财产约定的限制。
【主持人】:孩子抚养权判决归谁的原则是什么?
庄荣华律师:
孩子抚养权判决最核心的原则就是孩子利益最大化,抚养权的判断如果从孩子年龄的角度来划分,一般2岁以下判给母亲,8岁以上征询孩子意见,2岁至8岁之间法院则综合判断,江苏高院曾经就孩子抚养权的裁判给出过指导意见,
1、直接抚养人的抚养能力。抚养能力应包括抚养人的健康状态、个人品格、受教育程度、经济能力、居住条件和职业状况等因素在内。因此应是首先考虑的因素,2、抚养子女的意愿及对子女的感情和态度。因为这些因素关系到抚养人未来是否愿意付出心血,努力谋求子女最大幸福,因此是决定子女直接抚养人应考量的重要因素,
3、子女的年龄和性别。一般情况下,年幼的子女适宜由母亲照顾,而同性别的子女与父母间的沟通较便利和自然,也符合性别发展的规律。
4、子女受教育环境的继续性和适应性。应考虑子女成长环境及父母所提供照顾的稳定性及继续性的问题,尽量维持子女在父母离婚前后的成长环境(如近亲属照顾、家庭环境和学校或社区等成长环境)的相似或一致
5、其他可供参考的因素。如近亲属协助照顾的意愿和能力,子女对双方近亲属的依赖关系和感情等
同时法律也对于优先考虑的因素做出了列举,①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②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③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④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⑤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值得重点突出的是家庭暴力不宜直接抚养孩子,最高人民法院于2016年11月30日公布的《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明确规定:在审理婚姻家庭案件中,应注重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特别是涉及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从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对于实施家庭暴力的父母一方,一般不宜判决其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
【主持人】:如果不给探望孩子,如何救济?如何能有效地变更抚养权?
庄荣华律师:
在国内离婚后实际抚养孩子一方不给对方探视或者限制对方探视比比皆是,作为法律人,不论是法官还是律师基本都是共同劝导当事人理性看待探视问题,限制探视不仅伤害对方的感情,更加是伤害孩子的情感,离婚本身就对孩子已经造成了伤害,如果再限制孩子与对方接触,剥夺了孩子与亲生父母接触的机会,扼杀孩子的天性,这样其实也是对孩子的二次伤害,如果一方不履行生效判决,阻碍探视、限制探视,则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对于违反法律规定的一方进行处罚,包括(失信、罚款、拘留等情况),在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也会向实际抚养一方释明,告知其有义务协助对方探视孩子,部分执行法官也会告诫,如果多次阻碍探视,对方有权利以此为由申请变更抚养权,这样起诉变更抚养权是可以获取法院的支持,因为抚养孩子不仅是为孩子提供基本的生活、医疗、教育的物质基础,更加应当懂得对于未成年人进行精神关怀,未成年人正常、恰当的与父母接触的需求都不懂得满足的一方,也可以视为其并不能有效的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走到离婚的地方必然过程滋生了很多矛盾和痛苦,但我们仍然提倡离婚案件的当事人能够和平分手,能够将过往的各种仇恨和痛苦放下,一切以孩子利益最优先考虑,如今学习压力、就业压力已经给当今社会的孩子增加了很重的负担,家庭的破裂就不要再给孩子再一次伤害。
【主持人】:好的,非常感谢庄律师的此事件对精彩分享。
第二阶段:律师解答
主持人:尾号2992,李女士,夫妻离婚了,孩子归女方抚养,我按月寄生活费,但是,我要去看孩子时,对方总以各种理由不让见怎么办?
庄荣华律师答:
《民法典》第1086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由此可见,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遵循一定的方式和时间,探望子女的权利。探视权属于身份权的范畴,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身份权。也是有子女的父或母,基于夫妻离婚而产生的一种身份权。它是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
《民法典》第1086条第2款规定:“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为此探视权的行使有了可靠的法律程序保证。解决了未修改前探视权行使无法定程序作保证的空白,对司法工作者解决此类纠纷和当事人行使探视权均提供了法律依据。当事人经民政部门协议的探视权行使或经法院调解或判决的探视权行使,父或母任何一方不得设置执行障碍,不得拒绝一方行使权利,任何一方侵犯对方权利,都必须承担法律责任。一旦其权利受到侵犯,对方都有独立的民事请求权和申请执行权。
主持人:尾号5126,买了一套房,但是开发单位迟迟没有交房,我该怎么办?
庄荣华律师答:
在您和开发商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发生迟延交房的,您可以催告开发商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履行交房义务,经过上述合理期限后,您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主持人:尾号3566,当一家健身机构健身,但是由于运动量过大导致横纹肌溶解住院,我可以找健身中心赔偿吗?
庄荣华律师答:
健身机构的作为提供专业课程训练的机构,不仅应教授学员正确的健身动作,还应对学员在训练中的身体情况作出准确分析判断,合理规划学员课程强度、时长,对学员人身安全起到保障义务。
在不能证明你存在其他可能导致横纹肌溶解症的病因的情况下,应认为其横纹肌溶解症病情的产生与的健身行为存在因果关系,那么健身中心承担赔偿责任。
主持人:尾号1156,我把车借给了朋友,但是他出了交通事故,我要承担责任吗?
庄荣华律师答:
根据《道交法》第76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引起的侵权责任,也应适用过错原则,即在发生事故的时候,是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责任的。在租赁、借用等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对侵权行为并无过错时,应由机动车的实际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但如果机动车所有人有故意隐瞒机动车存在事故隐患等过错时,对侵权结果的产生,该机动车的所有人实际上存在一定过错,因此此条规定其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另外,关于保险公司对于这样交通事故的保险赔偿,我国法律也做出了规定。保险公司对于这样将自己的机动车出借发生交通事故的案件,是只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给出赔偿,而其他商业保险范围内的赔偿都是不能获得的。之所以会有这样的结果,是因为保险公司所承保的范围只是被保险人所发生的事故,而具体汽车所购买的保险的被保险人往往是车主,而不包括车主的朋友们。
主持人.网友提问:我和一个房屋中介产生矛盾,对方不断攻击我的电话该怎么办?
庄荣华律师答:
如果你有相应的证据证明是这个中介来不断的攻击你的电话,你可以选择进行报警处理。
打骚扰电话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或侵权行为,行为人应承担法律后果。受害人就可以报警,要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主持人:网友提问:到饭店就餐,没想到撞碎了玻璃门受伤该怎么办?
庄荣华律师答:
一、如果饭店的玻璃门上有明显的辨认标记,饭店不负责任。二、如果饭店的玻璃门很不容易分辨出是有门的存在,属于提供服务存在瑕疵,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主持人:网友提问:超市买到的面包发现过了保质期,可以要求赔偿吗?
庄荣华律师答:如果你在超市购买到过期食品,根据法律规定你可以采用以下3种方式维权。(1)你有权向经营者提出商品价款10倍的赔偿,如果10倍高于1000元按照10倍计算,如果10倍不足1000元按照1000元计算!也就是说最少也要赔偿1000元!哪怕你买的商品只有1元钱,也可以要求1000元的赔偿!依据的是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五十四条,以及一百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2)如果超市拒绝向你支付赔偿金,你可以向超市辖区的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和举报!如果市场监管部门在超市发现过期食品,不管你买还是没买市场监管部门都应当进行查处!因超市未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的法定义务,实施了《食品安全法》禁止的“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行为,并已经向消费者销售了超过保质期食品,存在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违反了《食品安全法》三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生产经营标注虚假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的规定。
(3)人民法院诉讼。
主持人:网友提问:在一家美发厅购买充值一千元,可以打折理发,但是对方突然重新装修并改名了,充值卡不能用了怎么办?
庄荣华律师答:
(1)协商退费
(2)到消保委投诉或者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
(3)到法院起诉:根据《合同法》规定,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另一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这种法定解除事由被称为“预期违约”。如果商家已经“换门头或者改名”,甚至失联了,可以认定该商家明确表明不继续履行服务合同义务,构成预期违约,消费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让商家退还预充值卡内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