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郑州讯2月1日至2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鹤壁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王华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上诉案。<br/> 2015年8月10日,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王华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放火罪等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孙培国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放火罪等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0万元;被告人孙培超犯放火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苗会菊等16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十五年不等。<br/> 一审审理查明,20世纪90年代初期以来,被告人王华以其开办河南鹤壁辩护律师的华颖集团及多处赌博场所为依托,纠集、组织有前科劣迹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逐步形成了以王华为组织领导者,以孙培国、方民等人为骨干,以彭来喜等人为成员,人数众多、成员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开设赌场、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以及开办华颖实业公司、腾达汽车出租公司、双龙公交公司、万通房地产公司、华颖广告公司等经济实体,获取巨额经济利益。所获利益,部分用于为组织成员发放工资、奖金及日常开销、雇佣河南鹤壁辩护律师他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等。该组织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多次实施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在漯河市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造成了重大、恶劣影响,严重破坏了漯河市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br/> 一审宣判后,王华、孙培国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br/> 二审庭审中,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履行职务,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相关上诉人和原审被告人及辩护人参加庭审。法庭依照法定程序,就本案的事实、证据进行了法庭调查,各方围绕争议的焦点问题进行了法庭辩论,各被告人分别作了最后陈述。法庭依法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br/> 法庭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