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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黄池律师

河南黄池律师(河南黄池律师事务所 李士鹏律师)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4-03-04 17:00:20 浏览98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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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日至5日河南黄池律师,翟岩民、胡石根、周世锋、勾洪国颠覆国家政权案一审先后由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翟岩民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河南黄池律师,缓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胡石根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周世锋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勾洪国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4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忏悔、服从判决,不上诉。

  4起案件的庭审中,审判长向被告人、辩护人告知河南黄池律师了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在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宣读了证人证言,出示了书证、电子数据,播放了视听资料。公诉人、辩护人对证据进行了质证。在周世锋案、胡石根案庭审中,法庭传唤证人出庭作证,公诉人、辩护人对证人进行了交叉询问。被告人及辩护人对公诉人出的证据均无异议。在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围绕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

  在最后陈述时,4名被告人均表示,接受检察机关对自己的全部指控,自己的诉讼权利得到了充分保障,庭审是公正的,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违法犯罪问题的严重性以及给国家和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并表示深深的忏悔。

  法院判决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翟岩民、胡石根、周世锋、勾洪国犯颠覆国家政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对辩护人提出的经查属实、于法有据的辩护意见,法庭予以采纳。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据介绍,4起案件均由天津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向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移送审查起诉。7月15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将案件起诉至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多次会见被告人并查阅全案卷宗。开庭前,法庭召集庭前会议,就审判有关问题听取了控辩双方意见,组织控辩双方进行庭前证据展示。案件处理过程中,司法机关充分保障了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

  >>警示录

  面对法庭认罪忏悔

  与人民为敌难逃国法惩罚

  法院判决认定,翟岩民、胡石根、周世锋、勾洪国等人共同策划颠覆国家政权,提出系统化的颠覆国家政权思想、方法和步骤,实施一系列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犯罪活动,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4起案件的依法宣判,更向西方反华势力发出严正宣告:中国的宪法法律底线不容挑战,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不容践踏。面对披着所谓“民主”“人权”外衣的所谓“推墙运动”和“颜色革命”,中国早已警醒,中国将以最坚定的决心和最强大的力量捍卫自己的制度和政权。如今,面对庄严的法律,4名被告人幡然醒悟、深刻忏悔。

  勾洪国 被判三年缓刑三年

  曾被指派赴境外培训组织策划颠覆国家政权活动

  被告人勾洪国受胡石根影响,逐渐形成颠覆国家政权的图谋。期间,勾洪国受胡石根指派赴境外参加颠覆国家政权的理论和方法培训;勾结一些具有颠覆国家政权思想的非法宗教活动人员、职业访民、“死磕派”律师、律师事务所行政人员等,通过炒作热点案事件,制造舆论煽动仇视国家政权;组织、召集策划颠覆国家政权的聚会活动,积极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犯罪活动,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在最后陈述中,勾洪国说,“我一直在深刻反省自己的罪行,已经认识到我被西方那些所谓‘民主’思想蒙蔽了。我由于在商业纠纷中败诉,进而被胡石根这样的人蛊惑,一步步走上犯罪道路。我的言论和行为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被境外势力和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今天(5日)的庭审让我看清了自己的罪行给国家、社会和家人带来的伤害,我非常悔恨,认罪服法,接受法律公正裁决。我衷心感谢政府和组织对我的教育挽救,我保证今后不再参与犯罪活动,与所有抹黑国家、攻击政府的组织和人员划清界线”。

河南黄池律师(河南黄池律师事务所 李士鹏律师)

  周世锋 被判七年

  以律师事务所为平台炒作热点案件抹黑司法机关

  被告人周世锋在律师执业过程中,因对国家政治制度和司法体制不满,逐渐产生对抗、颠覆国家政权思想,2011年以来多次在网上网下发表言论,攻击社会主义制度、一国两制基本国策,煽动对抗国家政权;以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为平台,网罗并指使一些具有颠覆国家政权思想的律师、律师事务所行政人员,炒作热点案事件、抹黑司法机关、攻击国家司法体制、煽动仇视国家政权;参加策划颠覆国家政权的聚会活动。

  “境外反华势力不愿意看到一个强大的中国屹立于世界东方,他们想方设法对中国发动‘颜色革命’。一些外国机构、组织和媒体,这些年来之所以频繁地跟我接触,给我支持,就是看中了我作为律师的特殊身份,以一个熟悉法律的人来挑战法律、挑战制度,破坏力更大,更能够实现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如果他们的企图得以实现,我们国家几十年的发展建设、十几亿中国人民的辛勤付出换来的成果,都会毁于一旦,老百姓将成为最大的受害者。到那时,我将成为国家和民族的罪人。我现在对自己的行为真是追悔莫及。”在悔过书中,周世锋痛悔地写道。

  胡石根 被判七年六个月

  以非法宗教活动为平台煽动指使他人炒作热点事件

  被告人胡石根以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为目的,以非法宗教活动为平台,网罗人员散布颠覆国家政权思想;积极培养其颠覆国家政权理念的代言人和行动力量;参加策划颠覆国家政权的聚会活动,伙同他人策划颠覆国家政权策略、方法和手段;煽动、指使他人炒作热点事件。

  在最后陈述时,胡石根表达了深刻悔意。“我深深认识到自己违法犯罪问题的严重性,自己的所作所为给国家、社会造成严重危害,悔恨万分。国家把我培养成一个大学教师,本该努力工作,报效国家,却由于长期受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影响,出狱后不思悔改,在反党反政府的犯罪泥潭里越陷越深。”他痛悔地说,这次教育比以往任何一次法纪教育都更为深刻,触动灵魂,我决心以后不再参与反党反政府的活动,遵纪守法,做一个合格公民。

  翟岩民 被判三年缓刑四年

  组织、指挥、利用职业访民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滋事

  被告人翟岩民受胡石根影响逐渐产生颠覆国家政权思想,2012年以来多次利用信息网络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组织、指挥、利用职业访民,勾结一些具有颠覆国家政权思想的非法宗教活动人员、律师、律师事务所行政人员等,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滋事,炒作热点案事件,攻击国家司法体制,利用舆论煽动仇视国家政权,参加策划颠覆国家政权的聚会活动。

  “我认罪并且真诚悔罪,我深感对不起国家,更对不起家人,追悔莫及。如果时光能够倒流,让我重新选择的话,我绝对不会与那些敌对势力和别有用心的人为伍。希望法庭能给我一次改正错误重新做人的机会,我愿意现身说法,以我的深刻教训警醒世人擦亮眼睛,看清境外敌对势力和国内一些别有用心人员的丑恶嘴脸,不要被他们标榜的所谓‘民主’‘人权’‘公益’等蒙蔽,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我今后一定遵纪守法,回报社会,认真改造,在有生之年多为国家、为家庭做有益的事。”翟岩民在法庭上一度哽咽,当庭鞠躬谢罪。

  >>揭秘犯罪行径

  恶意炒作聚集滋事

  “推墙运动”妄图颠覆国家政权

  办案人员指出,不法律师利用司法个案挑起事端;非法宗教组织拉拢吸收职业访民并“洗脑”;网络推手负责组织串联、网上炒作;职业访民负责到各地围观滋事;境外机构提供资金支持和舆论抹黑攻击。

  炒作手法

  恶意炒作聚集滋事“死磕”个案意在“死磕”体制

  2015年5月20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大门前,突然出现了这样一幕。

  一名光头大胡子中年男子带领一些不法人员,以声援一起案件为由,在法院大门口给该院院长摆设“灵堂”,并高声叫骂、侮辱诽谤,引来大批群众围观,造成周边道路长时间堵塞,严重扰乱单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这名男子就是“网络名人”、“超级低俗屠夫”、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行政助理吴淦(另案处理)。当日,吴淦等人被拘留。

  境外媒体很快刊登出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主任周世锋关于此案的评价。周世锋在接受采访时污蔑国家机关构陷吴淦,恶意攻击我国人权状况,并将吴淦美化为“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煽动不明真相的一些人对国家政权的仇恨。

  这并不是个例。近年来,全国各地出现多起类似案事件,其炒作手法几乎如出一辙:法庭内,少数不法律师打着“追求真相”“维护公平正义”的旗号,罔顾法律事实,当庭侮辱法官、大闹法庭,甚至蓄意让自己被逐出法庭,继续以此炒作;法庭外,一些职业访民围观“声援”、举牌滋事;同时,有人还在网上网下炒作,接受境外媒体采访,将案件不断炒热、炒大。

  招募方式

  用人方面“招降纳叛”任用网络推手和刑满释放人员

  这些人如此热炒究竟是为了什么河南黄池律师?吴淦等多名证人证言显示,这些行为来自周世锋的直接授意或得到周世锋的幕后支持。周世锋之所以这样做,除了提高知名度、获取更大经济利益外,还隐藏着一个不可告人的目的——“推墙运动”,就是要推翻中国现有体制和制度,实现“颜色革命”。

  周世锋自称为律师界“宋江”,不仅将其他律师事务所不敢聘用的“死磕派”律师王宇等人招至旗下,还聘用曾有多次违法记录的吴淦、刑满释放的刘某新为行政助理,号称“文有刘某新、武有吴淦”;还特意聘用曾在某国家机关工作的黄某群、曾在某中央媒体任职的谢某东等人,并四处炫耀。

  “我对整个司法体制和政府存在不满。我把一些‘死磕派’律师和吴淦这个网络推手吸收进律所,让他们在办理敏感案件过程中挑战法律、挑战政府。”周世锋承认,“通过这些人,采用侮辱、诽谤、捏造事实等方式,攻击官员、政府和司法体制。”

  除了在用人方面“招降纳叛”,在代理案件方面,周世锋也要“精挑细选”。刘某新等人证实,周世锋等人专挑敏感案件代理,如果案件不够敏感、影响不够大,就想尽办法炒热、炒大。只要案件够敏感,周世锋甚至可以不要代理费用,主动出钱出力,目的就是将事态扩大。

  “周世锋是领导者、组织者,把这些人纠集到一起形成一股势力。”黄某群说,表面上是“死磕”司法个案,其实是“死磕”司法制度和社会制度,煽动更多人对国家政权产生仇恨、怨恨的心理,这就是搞“推墙运动”的一种形式。

  组织方式

  “精神领袖”深藏幕后 散布“推墙”思想蛊惑人心

  黑龙江建三江、山东潍坊、河南郑州……在多起热点案事件的恶意炒作中,都有一些职业访民参与其中,不问真相、不顾事实,与不法律师彼此呼应、非法聚集滋事。而担任现场组织指挥角色的,就是被称为“访民经纪人”的翟岩民。

  翟岩民在供述中说,每次事件都是少数不法律师先挑起事端,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职业访民迅速跟进,继续炒作、发酵;把事件炒起来以后,就开会进行组织、策划、预谋,决定具体分工。他负责现场总指挥,另外有人负责网上募捐、发帖炒作。“这是一个固定的模式”。

  翟岩民说,自己做生意失败后,把不满转化为对体制和政府的怨恨,最终接受“推墙”思想,追随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从事颠覆国家政权的犯罪活动。翟岩民追随的人就是胡石根。胡石根1994年因犯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和反革命宣传煽动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2008年刑满释放。然而,胡石根并没有悔改。2009年后,他以非法宗教活动为平台,网罗一些不法律师和职业访民,散布颠覆国家政权思想,实施一系列颠覆国家政权的犯罪活动。

  多名证人指证,胡石根以“传教”为名,实质却是进行“洗脑”。胡石根经常将律师炒作的敏感案事件作为“成功案例”进行煽动,大谈需要怎么炒作、提供支持;同时鼓励职业访民参与声援围观,“以被拘留为荣”,承诺如被拘留将发放“拘留补助”,还会为其家属送去慰问金。

  “胡石根是我们的‘精神领袖’。”翟岩民供述,“胡石根对我‘推墙’思想的形成和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参加的一系列敏感事件的组织、策划、声援、炒作,都是以胡石根的思想为指导的。”

  背后力量

  境内境外深度勾连妄图颠覆中国国家政权

  周世锋、胡石根等人在国内大肆进行“推墙运动”的背后,时时闪现着西方反华势力的影子。2014年3、4月间,胡石根指派勾洪国等人赴境外参加由分裂分子参与的具有反华性质的培训,接受推翻政权思想和方法的言传身教。勾洪国参加培训返回北京后,将培训内容向胡石根进行汇报,并将相关资料交给胡石根。

  “这个‘领袖营’有‘藏独’、‘疆独’等代表参与,学一些理论和技能,理论就是反对中共,技能是怎么对抗政府,怎么对抗执法等。”胡石根在供述中说。

  “我感觉这就是一个各种反动群体代表的大聚会。”勾洪国说,“胡石根本人无法出境,他就是想将我培养成为一个在国外‘民权’组织活动时他的代言人以及在国内推行‘民主’运动的骨干。一旦国内爆发‘运动’,可以利用我在培训中的所见、所学来组织大家对抗政府。”

  在组织少数不法律师、“民运”分子赴境外培训的同时,一些境外反华组织还以直接资助、安插境内代理人的方式,为“推墙运动”推波助澜,“不法律师、非法宗教组织、网络推手、职业访民、某些境外反华组织,这些圈子看似风马牛不相及,实际上有着严密的组织、明确的分工以及隐秘的联络,还有境内外资金支持,已经达到深度勾连的程度”。

  本版稿件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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