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菏泽政法)
为促进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有序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8月23日,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开发区法院联合召开“汇聚法治合力 实现良性互动”座谈会。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刘青,开发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青峰,市律师协会会长陈会领等出席座谈会。
首先,在讲解员的引导下,与会同志先后参观河南士博建律师事务所了开发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科技法庭、互联网法庭、e+智慧法庭、党建文化长廊等。
座谈会上,首先通报了开发区法院上半年审执基本情况。与会律师代表围绕保障律师诉讼权利、规范审判执行程序、加强立案管理、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加强业务学习交流等提出了意见建议。法院分管相关工作的院领导分别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应。
随后,开发区法院和市律师协会签署了《关于建立法官与律师新、亲、清良性互动关系、共同维护司法公正的倡议书》。
刘青对双方签署倡议给予高度评价,强调,法官和律师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始终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好律师。并从四个方面对职业共同体的发展提出了建议,一是法官与律师共同担当法治使命,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健康发展,必然是长期存在于社会主义法治进程中,共同捍卫法律尊严河南士博建律师事务所;二是建立法官与律师职业应坚持合法、独立、尊重的良性互动原则,各司其职,相互监督,共同提升职业素养和能力水平,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三是法官与律师互尊互信、共同促进、良性互动,共同筑牢维护公平正义的司法底线;四是树立共同体意识,法官与律师要时刻维护对方的荣誉,这两个群体之间应该是一个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虽然两者属不同群体,但应该真正携起手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为奋力谱写菏泽后来居上崭新篇章提供坚强有力法治保障。
徐青峰对律师们长期以来理解、支持法院工作表示感谢,并就加强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构建法官与律师之间的“亲”“清”关系,提出了建议: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做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人民法官、人民律师。二是合力构建互尊互信、平等相待、正当交往、互动协同的“亲”“清”关系。做到“亲”不逾矩、“清”不远疏。三是建立健全常态化沟通机制,一起解决法院和律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足。
来源 | 菏泽司法
审核 | 任仲建 李晶
编辑 | 董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