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次《民事诉讼法》河南律师执业条件的修订内容大部分涉及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修改河南律师执业条件,对国内来说,有两个比较重要的修改河南律师执业条件:
一是“虚假诉讼”的范围扩大河南律师执业条件了,不仅限于当事人恶意串通,也包括当事人单方捏造事实。
二是特别程序中增加了“指定遗产管理人案件”。
具体修改内容见下文对照表中的标注。
孙俊霞律师,毕业于法学名校中国政法大学,2006年取得律师资格,同时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董事会秘书资格(深交所)。 执业十余载,为多家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基金公司提供法律服务。擅长商事法领域,特别是公司法、合同法、证券法领域的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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