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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强奸罪从严把握缓刑适用

关于对强奸罪从严把握缓刑适用的信息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3-02-11 18:00:10 浏览224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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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强奸罪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判缓刑

强奸罪是国家重点打击的暴力犯罪。认定构成强奸罪,刑期一般在三年及三年以上。强奸罪判缓刑的情形有:一、积极赔偿,获得被害人的谅解二、犯罪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三、成立犯罪未遂或中止,有自首等情节的,司法机关会酌情考虑四、却又悔改表现,判处缓刑没有现实危险的《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三十一条对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依法可能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悔罪态度较好,具备有效监护条件或者社会帮教措施、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未成年被告人,人民检察院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二)主观恶性不大的初犯或者胁从犯、从犯;(三)被害人同意和解或者被害人有明显过错的;(四)其他可以适用缓刑的情节。

《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增加对强奸罪从严把握缓刑的适用体现了什么?

《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增加对强奸罪从严把握缓刑的适用体现出司法机关从严打击严重危害公民人身权利的暴力犯罪的理念,更加有利于威慑和预防暴力犯罪的发生。

新的量刑指导意见规定了23个罪名的量刑,较为全面地覆盖了司法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类型,可以更好地指导全面范围内的类案判决,努力做到同案同判,保证司法公正;

进一步明确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的幅度,让司法实践中量刑工作更具有可操作性,同时适应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理念,最大限度地节约司法资源。

本次量刑指导意见与之前相比,有以下变化:

检察机关第一次作为起草单位参与量刑指导意见的拟定;完善了罚金刑的适用原则和具体罪名罚金刑的适用标准;

首次强调了要综合考虑被告人缴纳罚金的能力,来决定罚金数额,避免罚金刑的空判问题(犯罪行为导致的国家、集体、个人经济损失未能及时挽回,罚金、没收财产等剥夺犯罪分子经济利益的刑罚未能落到实处,一直以来是刑事裁判财产性判项执行工作的“痛点”);

新增被告人在羁押期间表现好的量刑情节;增加被告人认罪认罚量刑情节下具体可减少的基准刑幅度;明确每一种罪后面在量刑起点和基准刑的规定之后均规定了缓刑的适用应考虑的因素;

确定量刑起点和确定基准刑时考虑的因素,由“可以根据”改为“根据”,某种程度上从之前的可以选择考虑变为应当考虑。

强奸罪的缓刑适用条件是什么?

缓刑 是一种法律制度,即给予犯罪人员一定的考察期限,如果再该期限内没有再次犯罪的记录,那么可以撤销其原来的刑事处罚决定。一般缓刑的适用范围是情节较轻、造成的后果不是特别严重的情况,孕妇老人和 未成年人犯罪 一般都适用于缓刑。那么 强奸罪 的 缓刑适用条件 是什么? 强奸罪的缓刑适用条件是什么?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强奸罪是怎么处罚的。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 (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几乎在所有的国家,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 强奸罪的处罚: 1、犯该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 有期徒刑 。 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 死刑 :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对妇女教唆或帮助男子强奸的处罚: 妇女教唆或帮助男子实施强奸犯罪的,是 共同犯罪 ,应当按照她在强奸犯罪活动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定为教唆犯或 从犯 ,依照 刑法 有关条款论处。 强奸幼女定罪: 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二条第五款奸淫因智力残疾或者精神残疾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残疾人,以强奸论,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强奸罪的加重情节: ①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②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3人以上) ③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注意:A这里是妇女不是幼女;B必须在公共场所当众;C这里的当众不包括犯罪人,一般也不包括被害人;D当众不一定是用眼睛看) ④二人以上轮奸的;(注意:A这里的“二人”不是指共犯的特殊形式,因此一个17岁的男子和一个13的男孩轮奸妇女的,17岁的男子要承担二人以上轮奸的责任; B 轮奸未遂的定罪适用普通构成、量刑适用加重构成未遂) ⑤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注意:这里的“致使”包括故意和过失,但必须强奸行为和加重结果具有直接性的因果关系,因此强奸致人自杀的属于酌定情节,而不是这里的法定加重结果。) 一、利用残疾人的残疾,侵犯其人身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从重处罚。(《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 二、对于行为人既实施了强奸妇女行为又实施了奸淫幼女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强奸罪从重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强奸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 上面,我们已经知道了强奸罪的处罚,那么,缓刑的适用条件又是怎样规定的呢? 缓刑适用条件: 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 拘役 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刑罚 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我国刑法典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相反,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而未被列为适用缓刑的对象。至于罪行性质相对更轻的被判处 管制 的犯罪分子,因法院不仅仅是根据罪行性质作出具体量刑,法院认为有必要适用管制刑罚进行处罚,所以故将管制刑列为不适用缓刑制度的独立刑种。所谓“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判决确定的刑期而不是指法定刑。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虽然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但他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判决确定的刑期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适用缓刑。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 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能表明不予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不能宣告缓刑。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犯罪人尚未适用缓刑,因而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只能是审判人员的一种推测或预先判断,这种推测或判断的根据,依法只能是犯罪情节较轻、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在这两个因素中,犯罪情节较轻属于已然之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较小,应当综合主观恶性与客观危害两个方面加以综合评判。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属于未然之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人的再犯可能性较小,应当根据犯罪人的罪后各种表现,并适当考虑犯罪人的一贯表现作出评判。 (3)犯罪分子不是 累犯 。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 所以,即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 《刑法》(修正案八)将74条修改为:“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如果情节较为恶劣的话将会从重进行处罚,处以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在有些特殊情况下强奸罪是有缓刑的可能的,比如犯罪人员有认罪情节和 自首 表现的,犯罪人员返回社会不会给社会造成危害的情况。

强奸罪可以判缓刑吗

根据 刑法 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 缓刑 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 拘役 或者3年以下 有期徒刑 的犯罪人。对此应理解为:(1)这里所说的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就宣告刑而言,而不是指法定刑;即使法定最低刑高于3年有期徒刑,但因具有减轻处罚情节而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也可能适用缓刑;基于同样的理由,如果所判处的 刑罚 高于3年有期徒刑,就不能适用缓刑。(2)对被判处 管制 或者单处附加刑的,不能适用缓刑。因为管制或者单处附加刑都不存在剥夺人身自由的问题,适用缓刑没有实际意义。(3)如果一人犯数罪,实行 数罪并罚 后,决定执行的刑罚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也可以适用缓刑。 上面就是 强奸罪 可以判缓刑吗的答案了。

强奸罪能否判缓刑

强奸罪很难被判缓刑。强奸罪是严重的暴力犯罪,根据相关规定,一般会判处强奸罪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缓刑的适用条件之一是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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