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近日河南虞城县张晨宇律师,有媒体曝光,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芒种桥乡的一处麦田里,“长”出河南虞城县张晨宇律师了一栋大楼,画面十分突兀,当地村民称“售价一千七八一个平方,也不知道有没有手续”。如此建设是否合法,在网络引发热议。12月28日,河南商丘虞城县委宣传部微信号“虞城发布”回应称,该楼房占地类型属集体建设用地,建设手续不完备,已按程序依法立案查处。(据12月19日上观新闻)
网传“麦田里长出大楼”的图片(图源网络)
这个回应解释了一些问题,但还有很多问题没有涉及,所以很多网友都表示,看得有些懵,感觉解释了,但又没完全解释。
首先,官方的确回应了大家最关心的问题:麦田里长出大楼,是不是在毁田盖楼牟利,有没有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官方结论是,这块地并不是基本农田用地,而是集体建设用地,是可以拿来建房的,换言之就是,大家放心,并没有耕地被占用。
这当然是一件好事,但通报没说明白的是,这块集体建设用地的范围到底有多大,是只有楼房那一块是集体建设用地,周围是农田;还是包括周围麦田在内,都是集体建设用地,只是因为此前闲置被用来种麦子了;抑或是原本是农田,为了盖楼才转为建设用地。
而这一点恰恰很重要。因为现在大家直观的感受就是,麦田里面盖了楼,那么,麦苗和楼到底是谁占了谁的位置,得说清楚比较好。我国相关法律政策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非农业建设用地的原则是,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这块麦田打眼一看,就是挺好的地,是何时、如何成为建设用地的,不把来龙去脉说清楚,不算合格的释疑。
退一步说,就算用地性质没有问题,这栋楼也建得十分蹊跷。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要用集体建设用地来建高楼,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村民要同意,当然要知道这楼盖了是干什么的,是用来当住宅出售,还是作为公共设施使用。然而,最先向媒体曝光此事的,就是当地村民。据报道,很多村民对这栋楼的来头和用途也是浑然不知,而在媒体采访时,当地干部也是诸多推脱,支支吾吾。如果不违规,干嘛这么心虚,这么神秘,实在太奇怪了。
据通报所言,这栋楼的建设手续并不完备,却已经建起了两个单元共40套房子,这不就是毫无顾忌的违法建设吗?楼房不是一天可以建成的,在这么显眼的地方,建了这么高的楼,却连手续都不到位,还能让当地国土、规划、住建等单位负责人都为其背锅,这楼房的开发商究竟是何方神圣,对当地村民而言,对公众而言,都不应该再成为秘密。
“虞城发布”微信公众号截图
一个视频画面,就引发如此大的关注,说明大家都高度关切耕地安全,重视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对于破坏永久基本农田的行为深恶痛绝。当地既然花时间调查了,也下决心要严肃处理,通报还是要写得更清楚详细一些。在讲问题的时候,不能一句“手续不完备”就一笔带过;在问责的时候,更不能用一句“相关责任人”概而论之。
这楼到底违没违规,如果违规是违了哪些规,谁开发建设的,谁审批签字,谁跟进监管的,都应该有条有理,令人信服地说清楚,这样才能消除人们的隐忧和迷雾,也才是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应有的姿态。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