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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南阳律师打架

河南南阳律师打架(河南南阳律师所)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4-03-27 17:54:05 浏览105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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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南阳律师打架(河南南阳律师所)

  作者:徐雪芬律师

  来源公众号:温州徐雪芬律师

  导语:

  血流了河南南阳律师打架,枪响了。

  久违了河南南阳律师打架,正义的枪声!

  9月2日下午,四川成都市武城大街上一辆黑色丰田凯美瑞轿车司机撞倒碾压协警并拖行十几米,驾车逃离被群众截停。执法现场留下一名穿着制服满头是血、浑身是血伤的协警。网络流传的视频显示:成都一交通协警在抄车牌时,遭到车主撞倒并碾轧。车主发现肇事后,反复碾轧并拖行这名协警十几米。目前,这名协警生死未卜。

  

  同一天晚上,在山西阳泉,该市交警大队一名协警在夜间清查当中,遭遇“无照驾驶”的司机。司机逆行逃窜过程中,将这名协警撞倒,次日早晨,该协警因公牺牲。

  

  

  也是同一天,湖南长沙协警周洋深夜与警察一起对超载货车引导进站接受检查时被货车拖行30余米,右腿截肢,年仅24岁。

  

  

  9月3日凌晨4时30分,河南南阳市方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王保山在指挥疏导交通道路堵塞时,被一辆大货车挤压以身殉职,年仅40岁。

  

  也是9月3日,山东青岛黄岛区一辆未悬挂号牌的雪弗兰轿车路遇交警查车,不仅不配合,反而掉头逃跑,路遇一名辅警拦截时,竟然猛踩油门加速驶离,并将辅警顶在引擎盖上狂飙100余米。

  视频中看到,在将辅警于明彩顶行100余米后,司机见无法甩掉他,最终停下了车。司机将车停下后,于明彩脱离险境,立即上前控制肇事司机,但下车后,男子却又企图逃跑,一边同于明彩撕扯一边高喊车上的同行女子将车开跑。于明彩将其从背后紧紧抱住,男子挣脱后一边逃跑一边威胁于明彩,“我身上有刀,再追我我就捅死你”。(半岛网)

  9月5日下午,湖南衡阳蒸湘民警在一网吧处置一吸毒人员时,吸毒人员持刀将一名民警和两民辅警捅伤,其中一人伤势严重,随后赶来的增援民警将其击毙。几天内6起恶性袭警事件,导致基层民警、辅警二死四伤一截肢之后,终于迎来了人民警察久违的枪声。

  在舆论的重压下,这些年,警察的战斗力都到哪里去了?不要一味地谴责领导不敢担当,而是舆论大嘴太猖狂。一个个警察家庭的幸福和完整就这么被嫌疑人“光明正大”地破坏了!

  本案抓捕吸毒人员,又不是抓捕杀人犯,况且在网吧抓捕,没有带枪可以理解。这是全国基层民警长期养成的习惯,忘记了危险加一原则,某种程度可以算是一个失败案例。但是网吧遭遇战,很难防范也是事实。从视频上看,嫌疑人暴力指数很高,袭警很大胆、主动。

  我们从视频中可以看出,涉毒罪犯是多么的危险:

  网吧监控拍摄的民警抓捕现场

  现实中,吸毒人员凶狠程度不一:有慌得发抖,没有力气,乖乖跟你走的;有说:我有艾滋病的;有真有艾滋病和肺结核的;有拿刀捅自己的,有拿刀捅警察的、咬警察的。而你根本无法在第一时间分出他有多狠,因此很危险。本案中,据说嫌疑人得过全国散打比赛一等奖,身体相当健硕。可见,当时抓捕的警察在没有佩带武器时所面临的危险。

  自从庆安枪响之后,法学专家、律师习惯说:要人权!犯罪分子也是有人权的,不经法庭审判就打死他,不行!必须要对开枪民警进行追责!就是在这样的舆论之下,一个个生龙活虎的警察在执法过程倒在了血泊之中。这是中国警察现状的真实写照,执法环境与日剧下,怎么办?非得用民警的伤亡来血祭法治进程吗?

  警察如果天天这样受伤、牺牲,可能比美国大兵的战损还高。执法实践中,民警开枪开得好是正常执法,生活照旧。开枪开得不好,是犯罪进监狱。因此,枪是悬在民警头上的一把剑。对正在发生的暴力犯罪,个人认为有时候啪啪啪秒杀,才是正确的,既可以节约纳税人抢救资金、也可以节省国家办案力量。

  事实上,公安手枪的停止功效在新疆实战中已有先例,中了几枪的恐怖分子依然可以挥舞砍刀追逐砍杀民警。很多人认为,警用手枪应该让犯罪分子失去抵抗能力,而非致命。这是一种不太专业的观点。因为公安的手枪和部队的手枪不同。部队的手枪子弹是爆炸性的,进去一个孔,出来一大洞,子弹破坏内脏神经。公安手枪的穿透性一般留在体内,短时间人的意识还是清醒的。因为公安的子弹一般严禁穿透,怕误伤无辜人员。部队的手枪必须是穿透又开放性的,一枪死一个、两三个都有可能,即使近距离也可以穿透,而公安手枪一般不可能做到。

  中国警察不敢用枪,是公认的事实。不要一味地谴责领导不敢担当,而是大嘴巴太疯狂。本轮嫌疑人舆论暴涨的背后,是某些法律“高人“占着国家的网络资源,指点鼠标,制造对立。

  看看我群安徽一名警察的真实执法经历,就知道在抓捕现场嫌疑人胆子有多大:“我去年带着六个人在郊区马路巡逻,见到一个外形很像吸毒的,刚停车,他就开始跑。六人一起追,跑十米,他掏出菜刀,晃了几下,继续逃。我带着枪,我先鸣了一枪(警告他我有枪),他回头看了一下,没有停。我们的人有警棍,跑一段路围住了他,他拿菜刀乱晃!我又鸣了一枪,他依然不怕,不丢掉凶器。我不敢再鸣枪了,留着三颗子弹打算真的射他。我故意装得很凶的样子,把眼珠都瞪出来了!并且蹲了下来做射击他腿部姿势,告诉他:你不要命了,我就送你一程,别怨我!他依然不怕。挥舞菜刀继续逃.......”

  在犯罪现场,警察出手瞻前顾后,歹徒出手干净利落!这就是舆论审判的后果。警察开枪和击毙什么关系?其实很简单,没那么纠结。只要开枪的时机是合法的,击毙就是正确的。

  本案开枪民警自己没有受伤,当场击毙暴徒,在复杂的网吧和熙攘的街道没有再发生无辜群众受伤害,这就是最大最有效的捍卫法律的尊严,保护人民的安全,该罪犯当场击毙,代表法律代表人民意志。

  继8月5日,湖南省交警总队高警局株洲支队下令释放持刀冲进警队的犯罪嫌疑人,一个月后的9月5日,湖南衡阳下令击毙一名一名疯狂砍杀民警辅警的犯罪嫌疑人,湖南依法治国失分后重得一分。

  一涉毒男子袭警、拒捕、逃逸中,被击毙。这是今年湖南率先在全国打响袭警的第一枪。这声枪响,代价太大了。

  内容转载自公众号

  

  温州徐雪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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