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4日河南申明韦律师,通江县司法局成功将泥溪乡后湾村杨某的涉诉上访案件河南申明韦律师,引入再审诉讼渠道,有效的维护了通江县稳定。
杨某与李某系嫂弟关系,两家因土地承包纠纷长期不睦。2014年3月李某将杨某夫妻二人告上法院,请求杨某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并判处杨某夫妻二人停止对其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侵害。2014年12月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因杨某不同意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后通江县人民法院判决杨某夫妻二人败诉。杨某认为其败诉是其代理人与法官串通,修改了农业局的土地承包合同档案所致,于是先后到县法院、县司法局上访和投诉。
2015年3月我局接到投诉后,立即对该案代理人承办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到法院档案室查阅、复印了相关证据和庭审材料。我局通过核实相关证据,无法认定代理人与法官串通,篡改县农业局的土地承包合同档案。先后三次找到信访人杨某交换意见,指出其投诉缺乏证据。但杨某坚持认为我局是在袒护该案代理人,并扬言要逐级上访,后又到县政府,四川日报上访。
为了尽快化解该信访事件,通江县司法局局党组成员、司法局副局长杜骄鸿等相关股室及永安司法所人员组成化解小组,利用周末休息时间专程到信访人杨某所在地对其进行沟通、劝解。化解小组一方面对信访人的情绪进行安抚。另一方面对信访人进行了说服劝解、耐心说法、心理疏导,建议同胞兄弟之间的纠纷最好调解了结的方案得到了杨某的认可。最后因李某外出未归无法组织调解,杨某又提出有新证据主张土地承包经营权,化解小组随即又引导其走再审程序,并与县法院取得了联系,法院也同意该案进入再审程序,并建议在再审程序中,调解结案,杨某完全采纳了化解小组的意见,表示不会再上访和投诉。
该案的及时有效化解,避免了矛盾纠纷的升级,提高了信访人依法维权意识,维护了一方平安,为依法治县的推进做出了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