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初的天津不同以往河南亚泰律师,自8月2日始,周世锋、胡石根、翟岩民、勾洪国陆续在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审,4人均被判犯颠覆国家政权罪。圈外人或许对河南亚泰律师他们的名字尚有陌生,但要是谈起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案,很多人应该有印象,周世锋就是该律所主任,这4人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8月5日,法槌落下,随着4人中最后一人——勾洪国被判决,“死磕派”律师等人试图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的丑恶面目被揭露,这起惊动全国的大案尘埃落定。
公诉人:“七味烧”聚会是一次怎样的聚会河南亚泰律师?
周世锋:表面上是一次普通的聚会,但内容是反党反政府的。
公诉人:这次聚会是否谈河南亚泰律师了律师介入“劳工运动”的事?
周世锋:谈了。
公诉人:你具体说了什么?
周世锋:我现在脑子不太清楚,我尊重证据。
“‘七味烧’聚会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吃饭。”在8月2日的庭审中,同样站在被告席上,曾与周世锋共同参加“七味烧”聚会的翟岩民如是说。“表面上是聚餐,实际上是‘死磕派’律师和‘教会’的代表,聚在一起总结2014年的一些敏感案事件,商量、策划、计划2015年的方向,目的就是炒作敏感案事件和多关注一些‘劳工’运动,所有这些思想都是想推翻共产党的领导。”
在一起起敏感案事件中,不法律师“打头阵”,网络推手造“舆论”,职业访民“闹现场”,仿佛达成一种“默契”。2015年7月,公安部指挥多地公安机关摧毁了一个以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为平台,少数不法律师、网络推手、职业访民和地下教会、境外势力深度勾连、滋事扰序的重大犯罪团伙。该团伙自2012年以来先后策划炒作40余起敏感案事件,大肆煽动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不满情绪,攻击抹黑政府形象和司法公信力,矛头直指我国政治体制和司法制度,严重干扰正常司法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国内国际影响。他们有预谋、有策划、有组织、与境外反华势力有勾结,组织严密、人数众多、分工精细,构成了一个层次分明的“行动圈”。
“行动圈”共分三层:组织核心层,包括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原主任周世锋、刘四新、黄立群等人;策划行动层,包括王宇、王全璋和推手吴淦、翟岩民、包龙军等人;跟风参与层,包括刘星、李某某等“访民”。这些人在行动中扮演不同的角色,周世锋等人是“圈”里的核心,也是组织策划敏感案事件的“导演”和“主角”。
除此之外,“圈”里的“摄像”和“后期制作”还扮演着公关和网络水军的角色,便于后期的添油加醋,火上浇油,并有专人整理相关内容,发到境外网站,制造更为强大的舆论压力。
2016年7月15日,周世锋、胡石根、翟岩民、勾洪国等4人因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提起公诉。8月2日开始,周世锋、翟岩民、胡石根、勾洪国这些曾经在“七味烧”聚会上侃侃而谈的“推墙党”陆续因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在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8月2日,翟岩民涉嫌颠覆国家政权案一审在天津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中,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时指出:翟岩民多次利用信息网络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组织、指挥、利用非法上访人员,勾结一些具有颠覆国家政权思想的地下教会成员、律师、律师事务所行政人员等,通过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滋事、炒作热点案事件、攻击国家司法体制、利用舆论煽动仇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犯罪活动,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8月2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翟岩民颠覆国家政权案进行一审宣判,认定被告人翟岩民犯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翟岩民当庭表示认罪服法,不上诉。
8月3日,胡石根涉嫌颠覆国家政权案一审在天津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人指控了胡石根的3起具体犯罪事实:指派勾洪国赴境外参加由分裂分子等参与反华培训;在“七味烧聚会”中提出“国家转型三大因素”和“建设未来国家五大方案”;授意翟岩民组织人员前往庆安进行非法聚集炒作、对抗国家政权机关。
公诉人依法据理,深刻揭示了胡石根犯罪行为的思想危害、现实危害和国际危害。
——思想危害,广泛传播所谓“国家转型”等颠覆理论。——现实危害,形成具有组织性质的颠覆国家政权势力。——国际危害,成为境内外反华分子直接利用的重要阵地。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当庭公开宣判,认定胡石根犯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胡石根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接受法庭判决,不上诉。
8月4日,周世锋涉嫌颠覆国家政权案一审在天津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中,公诉人指控,周世锋长期受反华势力渗透影响,2011年以来以律师事务所为平台,纠集一些“死磕派”律师,专门选择热点案事件进行炒作,组织、指使该所人员,通过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滋事、攻击国家法律制度、利用舆论挑起不明真相的人仇视政府等方式,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犯罪活动。公诉人指出,周世锋身为律师,不把心思放在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上,却把功夫用在法律和法庭之外,其以锋锐律师事务所为平台,与胡石根、翟岩民等人相互勾连,编造谎言,聚集滋事,诽谤、污蔑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抹黑司法制度,在代理案件和所谓“调查真相”过程中,煽动不明真相的一些人对国家政治制度和司法体制产生不满。这种行为不仅将当事人的权益和公平正义抛之脑后,更践踏了法律,损害了法治,危害了国家安全。
8月4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当庭公开宣判周世锋颠覆国家政权案,认定被告人周世锋犯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周世锋当庭表示接受法庭审判,认罪悔罪,不上诉。
8月5日,勾洪国涉嫌颠覆国家政权案一审在天津公开开庭审理
法庭审理查明,勾洪国受胡石根影响,逐渐形成颠覆国家政权的图谋。期间,勾洪国受胡石根指派赴境外参加颠覆国家政权的理论和方法培训;勾结一些具有颠覆国家政权思想的非法宗教活动人员、职业访民、“死磕派”律师、律师事务所行政人员等,通过炒作热点案事件,制造舆论煽动仇视国家政权;组织、召集策划颠覆国家政权的聚会活动,积极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犯罪活动,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8月5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勾洪国颠覆国家政权案一审当庭公开宣判,判处勾洪国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勾洪国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在这些敏感案事件中他们披“维权”外衣推波助澜2015年1月,在云南省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为了给律师谢某东代理案件提供便利,吴淦等人驾驶贴着标语的车辆,围着法院高声叫骂,严重干扰法院正常工作秩序;2015年3月,河北省保定市满城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代理的一起敲诈勒索案。案件审理期间,周世锋数次前往当地,授意该所律师拍摄照片,丑化检察官、法官形象,编造谣言;
△庆安枪击案后,翟岩民等人以金钱为诱惑,组织各地“访民”到庆安火车站举牌“声援”。
2015年5月,黑龙江省庆安县发生一起民警依规合法开枪处置一起突发事件,检察机关经调查认定民警是依法执行公务,使用枪支依规合法,但经过“维权”律师挑头起事、网络推手策划组织,却被炒作成警察“枪杀访民”的“庆安事件”。
待“庆安事件”被炒热后,翟岩民在胡石根授意下,组织指挥刘星等“职业访民”分多批次前往庆安,还专门为庆安事件建立协调群,为前去声援的访民募捐。2015年5月14日上午,王某、张某某等“职业访民”到庆安县火车站站前广场和县政府门前,手持“我是乘客,向我开枪”“我是访民,向我开枪”的标语滋事,引发大量人员围观。
5月20日下午,刘星等17人再次到庆安县火车站站前广场,手持“我是访民,向我开枪”等字样的标语非法聚集、示威,并散发非法传单,攻击政府,混淆视听,煽动不明真相的人与国家政权机关对立。在去庆安的“职业访民”回北京后,翟岩民又专门设宴为“庆安的勇士们”庆功。除“庆安事件”外,翟岩民组织指使刘星等一批访民,通过在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公安局及七星拘留所、河南省郑州市第三看守所、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地以绝食静坐、拉挂条幅、散发传单、呼喊口号等方式非法聚集滋事,并拍摄照片上传网络,歪曲事实、恶意炒作,诋毁国家政权机关,攻击国家法律制度,利用舆论挑起不明真相的一些人仇视政府,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犯罪活动。
相比翟、胡等人,周世锋身上最显眼的标签,莫过于“律师”。
曾经深陷“死磕”的他们,今又如何?
“原来,我在某些人心中,只是一张可以利用的“牌”,或一枚“棋子”。我不过就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助理”,我的名声与清白不重要,我的自由与安全也不重要,我个人幸福更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要被某些人榨干用尽,然后弃之才不令人惋惜。想想,真是觉得步步惊心,令人齿寒。——考拉这就是不久前,“考拉”在被所谓“维权律师”群体再三欺骗、利用和伤害之后,忍无可忍发出的第三封公开信。“考拉”原名赵威,曾是“维权律师”李和平的助理,因李和平涉北京锋锐律所案,她也因此受到牵连,不由自主地成为某境外机构在中国进行渗透的“棋子”,因涉嫌犯罪于2015年被捕;一年后,因态度良好而取保候审的她刚回到家人怀抱,就愤怒地发现,自己的代理律师任全牛竟造谣自己“在狱中被性侵”,并意图以此煽动更大的波澜。
“王宇曾以其出格举动,成为锋锐律师事务所的重要一员,2016年1月,王宇因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2015年,王宇曾在法庭上公然辱骂包括审判长、法警在内的法院工作人员,扰乱法庭秩序,在锋锐律所代理案件时,她以其嚣张的风格成为“死磕律师”的代表人物,甚至被称为“女战神”。在接受采访时,王宇表示,现在觉得这称呼是“对自己的羞辱”,“我过去确实在法庭内外有一些很错误的行为,另外,我还经常在微博微信上就一些案件发表不当的言论,还频繁接受外媒的采访,企图通过这些行为来给法庭施加压力,达到我们的诉求,现在回想起来,这些做法确实是错误的,不是一位律师和法律人该有的行为,我很惭愧也很后悔。”
媒体评论:
人民网——周世锋等人身为律师却知法犯法,最后被绳之以法,事实充分说明:法律不是赚眼球的“口哨”、谋私利的工具,更不能成为掩饰“推墙”的幌子。对于任何一个国家的公民而言,维护国家安全、政权稳定,都是基本的法律底线。系列案件的陆续开庭也警示人们:守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新华社——熟悉法律的人挑战法律,破坏力更大,给国家、社会和法治带来的危害也更大。律师等法律工作者不仅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更应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推动者。任何人都不能逾越法律的底线和红线,更不能利用自己的职业、身份以身试法。
南都社论——法槌落定,警钟长鸣。绝不能利用律师身份和以律师事务所为平台炒作个案,攻击社会主义制度,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绝不能利用律师身份策划、煽动、组织有关利益群体,干扰、破坏正常社会秩序;绝不能利用律师身份教唆、指使当事人串供、伪造证据,干扰正常司法活动。这是律师等法律工作者应该严守的三条底线。踩踏底线、破坏法治,搞乱国家、扰乱社会,得到的也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鲁检新媒体出品
整合|新华社、法制网、观察者网、央视新闻
作者|李婧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