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宁人大)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范卫东辞去南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请求河南律师王莹的决定
(2023年2月3日南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南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范卫东因工作需要辞去南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的请求,报南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群辞去南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3年2月3日南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南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王群因挂职期满辞去南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南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决议
(2023年2月3日南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加强诉源治理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指示精神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意见》的需要,是加快推动南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南宁、法治南宁,根据相关法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作出如下决议:
一、坚持党的领导,统筹推动诉源治理工作
1.诉源治理应当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司法保障”的原则,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全力构建“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化解,诉讼机制衔接”的诉源治理模式,把预防矛盾纠纷贯穿于重大决策、地方立法、行政执法、司法诉讼等全过程。
2.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诉源治理工作协调机构和常态化联席会议机制,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行业管控的原则,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着力在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不断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
二、压实主体责任,凝聚诉源治理工作合力
3.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列入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建立健全诉源治理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制度机制,督促各职能部门落实矛盾纠纷化解职责。推动各类矛盾纠纷化解组织发展,充分发挥调解、公证、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作用。
4.市县两级人民法院应当充分发挥司法在诉源治理工作中的参与、推动、规范、保障作用,进一步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在依法保障当事人诉权前提下,完善先行调解、委派调解工作机制,试行有偿委托调解制度,积极探索调解前置程序,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扩大司法确认程序适用范围,强化司法建议和司法大数据对矛盾风险态势发展的评估和预测预警作用,加强对金融、物业、医疗、建设工程等重点领域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指导。完善以人民法庭为中心、基层治理单位为支撑的基层解纷服务体系。
5.市县两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坚持“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积极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刑事和解工作,合理降低诉前羁押率,从源头上减少刑事诉讼增量。注重发挥检察建议在社会治理中的规范引领作用,以检察建议促进诉源治理。
6.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应当进一步完善治安案件、“道交一体化”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和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派出所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的基础作用,扎实推进社区警务室和“警民联调”工作机制建设,支持和参与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工作。
7.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进一步深化普法教育,健全普法工作体系,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发生。积极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安置帮教、行政复议、公证、仲裁、村(社区)法律顾问等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加强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培育和发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推动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工作者参与矛盾纠纷化解。
8.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强化信访参与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的作用,推动多部门、多主体“联合接访、联合调处、联合帮扶”。完善对矛盾纠纷的排查、疏导、化解和稳控机制,推动人民群众合理合法诉求依法及时就地解决。
9.政府其他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按照各自职责承担诉源治理责任。要充分发挥行业领域的主管优势,通过行政裁决、行政调解等方式,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指导支持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发展。
10.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工商联、贸促会、法学会等群团组织,以及消保委、商会、行业协会等,应当积极融入诉源治理大格局,推动本领域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立发展,有效开展矛盾预防调处化解工作。
三、健全化解机制,探索首府诉源治理新模式
11.全面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市、县(市、区)、开发区和乡镇(街道)应当建立健全“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设立调解、法律服务、公证、信访、民政救济、司法救助等多个服务窗口,融入调解、仲裁、司法确认等非诉解纷职能,推动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以团队进驻等多种方式入驻,积极吸收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以及鉴定、评估、保险等社会力量进驻,实现“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努力实现群众合理诉求“最多访一次”、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的目标。
12.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式。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社会治理,着力推动解纷专业力量进一步向基层下沉。落实分级调解机制,开展“村级”(社区)、“乡镇级”(街道)、“县级”(市、区)逐级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司法机关的司法职能作用,全面推动警官、法官、检察官、司法助理员进站点、进社区、进村庄、进网格。探索实践“村(社区)居民议事会”、“老友议事会”等化解矛盾机制,积极推进“无讼村(社区)”建设。
13.推进解纷专业化市场化发展。大力推进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工作。支持鼓励以律师调解为重点的专业调解组织市场化发展。允许民商事调解、行业调解、律师调解合理收费,探索利用收费杠杆机制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解决争议。
14.充分发挥仲裁、公证作用。强化仲裁宣传推广,引导更多民商事纠纷通过仲裁方式解决。扩大公证方式适用。积极开展家事、商事等领域公证活动。完善司法支持监督机制。人民法院应当建立与仲裁机构和公证机构之间的工作协调机制,规范仲裁协议效力的认定、仲裁保全、裁决撤销和不予执行程序,提高仲裁裁判文书及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债权文书的司法审查和执行效率。
四、完善保障机制,夯实诉源治理工作基础
15.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健全人、财、物保障机制,将诉源治理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确保诉源治理工作所需经费。
16.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和大数据运用,统筹推进综合性、专业化诉源治理信息化平台建设,推进诉讼和非诉讼纠纷化解平台之间的集成融合,实现信息互通、数据共享、资源整合。
五、严格考核督导,提升诉源治理工作实效
17.诉源治理工作应当作为平安建设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本级职能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诉源治理工作的考核督导,制定诉源治理工作责任制度和奖惩办法,推动考核结果与平安建设等考核指标挂钩。
18.市县两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应当依法对诉源治理工作加强监督。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优势,运用人大代表履职平台,动员人大代表积极参与和支持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本决议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南宁市与马来西亚霹雳州怡保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决定
(2023年2月3日南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南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河南律师王莹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南宁市与马来西亚霹雳州怡保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议案》,会议同意市人大民族华侨外事宗教委员会的审议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南宁市与马来西亚霹雳州怡保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职名单
(2023年2月3日南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免去:
吴秀红(女)的南宁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职务
(二)
任命:
容骅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林振明的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王莹(女)的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罗建燕(女)的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邱伟英(女)的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五届第15号)
横州市人大常委会补选石岩、杨涟为南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宾阳县人大常委会补选刘桂发为南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隆安县人大常委会补选周梅清为南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兴宁区人大常委会补选蒙建群为南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江南区人大常委会补选陈格为南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西乡塘区人大常委会补选吴厦为南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邕宁区人大常委会补选邱俊为南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武鸣区人大常委会补选韦家斌为南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南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报告,确认石岩、杨涟、刘桂发、周梅清、蒙建群、陈格、吴厦、邱俊、韦家斌的代表资格有效。
邕宁区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杨珍辞去南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武鸣区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徐铭斯辞去南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杨珍、徐铭斯的代表资格终止。
截至目前,南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500名。
特此公告。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2月3日
编辑:庞莎莎
责编: 杜英华
审核:宁建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