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5年3月5日河南淮阳有名律师,周口中院付姓法官和一白衣女子在银行蹲守一整天2:次日,两人又在上午8点半银行一开门时就早早赶到3:在王涛办理业务期间,白衣女子一直在他附近4:付法官到银行柜台办理冻结手续(银行监控录像截屏)
法制晚报讯把自己的9800万元汇入周口天平联合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账户帮忙验资,汇款几分钟后4428.26万元莫名蒸发。事主王涛当场发现,钱是被河南省周口市中级法院法官冻结河南淮阳有名律师了。
王涛认为遭遇诉讼诈骗报警,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受理案件展开侦查。海淀警方发现:周口天平公司办下营业执照当天,一个叫李海燕的人以欠款4400余万为由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当天获法院准许;法官提前到银行蹲守,王涛刚把款汇入,即被法官冻结;三天后李海燕起诉,法院当天立案、当天被告赶过来开庭、当天法院作出调解书。
法制晚报(微信ID:fzwb_52165216)记者了解到,最高法院已关注到此事并发函给河南省高级法院,认为周口中院做法与法律规定不符,责令该院监督周口中院纠正。
事发 汇入企业账户帮验资9800万“少”了一半
2015年2月25日,在北京做生意的牛卫杰通过一家公司联系到专门帮企业做验资的王涛,请他帮忙为周口天平公司增资9800万元。
周口天平公司是牛卫杰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书面承诺,牛卫杰本人和公司对外都没有债务。
银行账户历史交易明细表显示,2015年3月6日上午9点35分至9点49分,王涛将9800万元汇入王涛控制的牛卫杰的账户。之后,王涛在建设银行河南淮阳支行通过牛卫杰的账户向被王涛控制的周口天平公司账户转款。
9800万元全部转入天平公司账户后几分钟,王涛发现手机打不通了。
“信号忽然变得特别差。过了一会儿信号恢复了,河南淮阳有名律师我接到手机短信,发现公司账户里的可用余额少了4428.26万!”
“我发现有个柜台窗口围着好几个人,觉得可疑就过去看,结果看到一份法院冻结手续。办冻结手续的人自称是周口中院法官,姓付。牛卫杰的钱是他们冻结的,做的是诉前保全手续。我堵着门不许他们走,后来法院派车把他们接走了。这时,牛卫杰联系不上了。”王涛说。
调查 公司办下执照当天因欠款被裁定冻结资金
周口天平公司的营业执照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15年2月9日。而就在公司成立当天,一个叫李海燕的人就到周口市中级法院对牛卫杰、天平公司申请4428.26万元的诉前财产保全。还是在同一天,周口中院裁定准许。
经调查,李海燕是周口科技职业学院院长。
周口中院制作的送达笔录显示,3月6日冻结当天,周口中院联系到牛卫杰,对冻结资金一事,牛卫杰表示“没有什么意见”,没有提及9800万元的资金来源。
2015年3月9日,李海燕以欠款为由到周口中院起诉了牛卫杰、周口天平公司,并提供了一张借条。借条的落款日期为2015年1月20日,牛卫杰承认个人借了李海燕本金共计4236万元,约定利息两分。
相关法院文书显示,3月9日当天周口中院立案受理此案,当天被告方到法院参加庭审,经法院主持调解,被告一方同意偿还欠款4236万元及利息否则愿意接受强制执行,当天法院发出民事调解书。
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杨立新告诉记者,在法律上,自然人和公司是不同的主体,个人债务只能由个人承担,不能因个人欠债而去执行其公司的财产,即使公司是欠款人成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也不行。
现场 监控录像显示法官提前在银行蹲守一天
建设银行河南淮阳县支行监控录像显示,冻结的前一天3月5日,周口中院付姓法官和一名穿白上衣的女子(律师称该人也是法官,姓张)在银行蹲守了整整一天,他们早上8点半左右就赶到银行,直到下午3点半才离开(当天是元宵节,银行3点半提前下班)。
3月6日,两人仍是8点半银行一开门就早早赶到。付法官从包里掏出一份材料,填写后放进怀里。
在王涛办业务期间,穿白上衣的女子一直在他附近或站或坐,将近上午10点,王涛汇完款,该女子从王涛身边离开,走到付法官身边“交流”。之后付法官到银行柜台办理了冻结手续。
监督称周口中院做法不符合法律最高法发函要求纠正
2015年3月8日,王涛针对诉前财产保全提出复议申请,被周口中院发通知书驳回。王涛又提出执行异议,也被周口中院发通知书驳回。
“按照法律规定,对这两个申请,法院应该以裁定书的形式驳回。但我们要求周口中院发裁定,周口中院不发。”王涛的律师说。
王涛之后多方投诉,引起最高法院关注,并立案监督。2015年10月16日,最高法院向河南省高级法院发函。
法晚记者拿到了相关函件。日前记者致电最高法院,读了相关函件的详细内容,核实情况,法官听后向记者确认了函件的真实性。
最高法院工作人员证实,该院发函称,该院经审查认为,申诉人反映的牛卫杰等人涉嫌虚假诉讼取得执行依据并实施诈骗,北京警方已立案侦查,应通过侦查程序予以处理;周口中院以通知书的形式答复申请人的诉前保全复议申请和执行异议申请,并于异议答复次日将执行款发给申请执行人的做法与法律规定不符,程序适用上存在的问题,侵害了申诉人的程序救济权利,应予纠正。
根据级别管辖原则,最高法院责令河南省高级法院监督、指导周口中院对上述问题予以纠正。
追访 周口中院法官称事主可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法制晚报(微信ID:fzwb_52165216)记者了解到,截至发稿时,周口中院还没有以裁定书的形式重新发出驳回申请。日前,王涛致电负责执行此案的董法官了解情况。以下为谈话录音:
王涛:我的那事,怎么样了?
董法官:省法院、我们院领导,安排我出面跟河南淮阳有名律师你谈,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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