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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县河南商春律师事务所

淅川县河南商春律师事务所(河南省淅川县知名律师)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4-04-23 21:36:07 浏览82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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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实习记者刘震通讯员杜海燕)一男子伙同他人经过密谋淅川县河南商春律师事务所,流窜至收粮户家中,因偷不到现金,便直接将保险柜抬走。1月15日,此案经淅川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武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处罚金5千元,并责令武某将违法所得7千元退赔给被害人。

  2014年10月1日中午,武某伙同薛某、郭某、刘某、张某(另案处理)等5人经预谋后乘坐出租车从邓州市区窜至淅川县九重镇某村收购粮食淅川县河南商春律师事务所的张某乙家,张某翻墙进入后院,将院门打开,武某等人进入院内,因没有偷到现金,他们便把张某乙家二楼一个卧室内将一装有3.7万余元现金的一小型保险柜盗走,后几人将保险柜打开分赃,武某分得赃款7000余元。

  另查,2014年11月4日11时许,武某伙同薛某、郭某、刘某等4人窜至淅川县九重镇某村再次实施盗窃未果,遂将村民家一楼小卖部柜台上价值588元的香烟、部分零钱、首饰等物品偷走。后被人发现,在逃跑过程中武某被抓获,其余3人逃跑。

淅川县河南商春律师事务所(河南省淅川县知名律师)

  法院审理后认为,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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