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法律顾问接待来访群众
本报讯(李旺妮任晓园记者石喻涵)昨天上午不到9点河南鼎大律师,西安市莲湖区驻社区律师杨娟娟来到莲湖区学习巷社区河南鼎大律师,打开工作笔记河南鼎大律师,迎接前来咨询法律问题的社区居民。按照莲湖区司法局制定的《莲湖区社区法治“1133”工作管理办法》,她要在这里“坐诊”。
所谓“1133”是指一名社区法律顾问,即为每个社区选派一名专职律师参与、指导社区法治建设,使公共法律服务扎根社区;一个法治日活动,即根据全年法治计划,每周一个“法治日”开展专题活动;活动质量三级监督机制,即社区评估、司法所指导、司法局监督机制;活动开展三级保障机制,即政府购买服务、律师入驻社区、财政民政保障补贴落实机制。
根据《办法》,每周五为莲湖区的社区法治日。这一天,由律师进驻社区开展各类法律服务活动。此外,“坐诊”律师还要与社区负责人共同拿出法律服务计划,实行周坐班、月讲座,配合社区实际情况提供服务。这一制度在西安市来说,尚属首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