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过年啦河南刘明律师,
小伙伴们是不是有各种各样的聚餐,
公司年会、同学聚餐、发小聚会……
简直是嗨爆的节奏啊~
既然是聚会,
那就少不了酒啦河南刘明律师!
好不容易聚在一起,
肯定要喝!喝!喝!
饭桌上、酒吧里
推杯换盏、觥筹交错
不少人喝得酩酊大醉、呕吐不止或昏迷不醒
甚至有人因此丧生!!
美酒虽好,
可不能贪杯啊!
1月1日晚,株洲某装饰工程公司老板组织7名员工一同在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一餐馆聚餐,结束后,8人各自离开。次日凌晨,有人在餐馆附近的路边,发现一男子倒在地上,身边却无人陪同。男子被紧急送医后,经抢救无效身亡。
事后得知,该男子系装饰工程公司员工陈青(化名)。据悉,8人在聚餐中约喝了7斤白酒。1月12日,记者了解到,目前家属与该公司经司法调解,但并未就赔偿一事达成一致意见,家属准备料理完后事,再向法院起诉依法索赔。
说法:
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公司也应担责
审理过类似案件的一位法官提醒,根据法规,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使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请客吃饭,若忽视对亲友的安全保障义务,则对亲友醉酒致伤、致死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过错责任。
湖南某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律师表示,根据法规,如因饮酒致人损害,多数情况下应由发生人身损害的饮酒人自负责任。
最近有关醉酒致死的报道
令人惋惜!
原本开心的饭局和聚会,
却因为这样的意外,
变成了痛苦的回忆。
这件事告诫大家:
聚会时酒虽可以调节气氛,
但是,不但不能劝酒,
还要及时制止过量饮酒!
要知道,一旦出现意外,
大家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提醒:
4种劝酒情形要承担法律责任
01
首先,是强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河南刘明律师;
02
其次,是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
03
第三,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04
最后,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是不是今天才明白这件事情?
劝各位在酒桌上一定要小心,
不要劝别人喝大酒,
否则河南刘明律师你可能承担想象不到的后果!
关心他人同时也要爱护自己,
因为,喝酒断片,死亡率极高!
是朋友,请别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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