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公路工程索赔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公路工程索赔的相关规定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索赔的一般程序
- 2、公路工程费用索赔实践?
- 3、如何进行工程索赔管理?
索赔的一般程序
索赔的一般程序
索赔的一般程序,很多时候我们在个人利益方面因为他人而损毁是可以通过法律获得赔偿的,生活中我们会遇到一些事情需要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但是很多人并不是很了解,以下分享索赔的一般程序。
索赔的一般程序1
一、工程索赔的一般程序
工程索赔的程序:
1、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施工单位送交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施工单位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二、工程索赔证据怎么搜集
1、合同文件。包括合同文本及其附件、合同补充协议、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投标报价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图纸、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等。
2、施工过程资料文件、会议纪要及来往函件。包括工程报建报监资料、试(检)验报告、施工管理记录、施工进度计划及进度修改计划
施工过程记录、检验批、分项、分部质量验收记录、竣工验收资料、现场气象记录、材料进场记录、人员设备安排计划和实际记录、各类工程会议纪要、施工单位与业主、监理单位的往来函件等。
3、工程照片、录像。包括工程进度照片录像、隐蔽工程覆盖前的照片录像、工程损坏的照片录像、返工的照片录像等。
4、财务会计核算资料、报表及往来凭证。包括工程款收款凭证、索赔款月报表、工人工资表、材料设备采购单等。
5、市场行情资料。包括官方公布的工程信息价、生产单位发布的产品市场价格、中央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等资料。
6、政策法规文件。指工程所在地适用的法律及工程所在地政府发布的对工程有影响的政府文件。
三、工程索赔的条件
1、发包人违反合同给承包人造成时间和费用的损失。
2、因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工程变更,以及承包人提出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变更)造成时间和费用的损失。
3、发包人提出提前完成项目或缩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
4、发包人延期支付期限造成承包人的损失。
5、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的暂时停工。
6、物价上涨,法规变化及其他。
索赔的一般程序2
工程招投标索赔程序是什么
当索赔事件发生后,及时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济德路、绕城路规定的时限为2l天)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应根据合同要求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一、索赔项目种类及起止日期计算方法
a、延期发出图纸引起的索赔:当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之内,施工单位有权得到免费由业主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提供的全部图纸、技术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并且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如果在28天之内未收到监理工程师送达的图纸及其相关资料,作为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如果在28天之内未收到监理工程师送达的图纸及其相关资料,作为施工单位应依照合同提出索赔申请,接中标通知书后的第29天为索赔起算日,收到图纸及相关资料的日期为索赔结束日。
由于为施工前准备阶段,该类项目一般只进行工期索赔,相应施工机械进场,达到施工程度因未有详细图纸不能进行施工时应进行机械停滞费[机械台班停滞费=(机械折旧费 经常维修费)×50%]用索赔。
b、恶劣的气候条件导致的索赔:分为工程损失索赔及工期索赔;业主一般对在建项目进行投保,故由恶劣天气影响造成的工程损失可向保险机构申请损失费用,在建项目未投保时,应根据合同条款及时进行索赔;该类索赔计算方法:
在恶劣气候条件开始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恶劣气候条件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例七合同97年5月l 3日-18日济南市骤降大到暴雨,使便道、A匝道桥承台基坑、部分涵洞及砂垫层受灾,我部立即向保险公司申请损失费用。
c、工程变更导致的索赔:分为工程施工项目已进行施工又进行变更、工程施工项目增加或局部尺寸、数量变化等;计算方法:施工单位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工程变更指令或业主下达的变更图纸日期为起算日,变更工程完成日为索赔结束日。
d、以承包商之能力不可预见引起的索赔:由于在工程投标时图纸不全,有些项目承包商无法作正确计算,如地质情况,软基处理等,该类项目一般索赔工程数量增加或需重新投入新工艺、新设备等。计算方法:在承包商未预见的情况开始出现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
e、由外部环境而引起的索赔:属业主原因,由于外部环境影响(如征地拆迁、施工条件、用地的出入权和使用权等)而引起的索赔。
根据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计划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经业主协调或外部环境影响自行消失日为索赔事件结束日。该类项目一般进行工期及工程机械停滞费用索赔.
f、监理工程师指令导致的索赔:以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指令时为起算日,按其指令完成某项工作的日期为索赔事件结束日。
g、其他原因导致的施工单位的索赔,视具体情况确定起算和结束日期。
二、同期记录
a、索赔意向书提交后,就应从索赔事件起算日起至索赔事件结束日止,要认真做好同期记录,每天均应有记录,又有现场监理工程人员的签字;索赔事件造成现场损失时,还应做好现场照片、录象资料的完整性,且粘贴打印说明后请监理工程师签字。否则在理赔时难以成为有利证据。
b、同期记录的内容有:事件发生时及过程中现场实际状况、导致现场人员、设备的闲置清单;对工期的延误;对工程的损害程度;导致费用增加的项目及所用的人员、机械、材料数量、有效票据等。
三、详细情况报告
在索赔事件的进行过程中(每隔一星期,或更长时间,或视具体情况由监理工程师而定),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事件的阶段性详细情况报告,说明索赔事件目前的损失款额影响程度及费用索赔的依据。同时将详细情况报告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四、最终索赔报告
当索赔事件所造成的影响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最终索赔详细报告,并同时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最终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a、施工单位的正规性文件。
b、索赔申请表:填写索赔项目、依据、证明文件、索赔金额和日期。 在高速公路工程施工中,索赔项目一般包括工程变更引起费用、工期增加,由于地方关系影响造成局部或部分地段停工等引起的机械、人员停滞,相应工期及费用增加等。
索赔依据一般包括在建工程技术规范、施工图纸、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协议、业主对施工单位施工进度计划的批复、业主下达的变更图纸、变更令及大型工程项目技术方案的修改等。
索赔证明文件包括业主下达的各项往来文件及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收集到的各项有利证据,施工单位往往在施工过程中只对存在的问题向上级主管单位进行口头汇报或只填写索赔意向书而不注重证据的收集,故业主使很多本来对施工单位有利的索赔项目不进行最终批复。
索赔金额及工期的计算一般参照承包单位与业主签订合同中包含的工程量清单、交通部公路工程概预算定额、定额编制办法、机械台班单价,地方下达的定额补充编制办法及业主、总监下达的有关文件。
c、批复的索赔意向书。
d、编制说明:索赔事件的起因、经过和结束的详细描述。
e、附件:与本项费用或工期索赔有关的各种往来文件,包括施工单位发出的与工期和费用索赔有关的证明材料及详细计算资料。
索赔的一般程序3
工程索赔的程序都有哪些
工程索赔的基本程序包含提出索赔要求、报送索赔资料和索赔报告、协商解决索赔问题、调解、诉讼。
1、提出索赔要求
当出现索赔事项时,索赔方应在索赔事项发生后的28天内以书面信件正式发出索赔通知书,声明索赔权利。如果逾期再报,其索赔要求可能遭到拒绝。
2、报送索赔资料和索赔报告
在正式提出索赔要求以后,索赔方应抓紧时间准备索赔资料,编写索赔报告,并在下一个28天以内正式提交索赔报告。
如果索赔事项的影响是持续存在的,事态还在发展,则每隔28天报送一次补充资料。最后在索赔事项结束后的28天以内报送最终索赔报告,提出具体的索赔款额或工期延长天数。
3、协商解决索赔问题
协商是指合同双方在自愿、互让互谅的基础上,按照工程项目的合同文件,通过友好谈判解决工程中产生的索赔问题,因此也被称为协商谈判。
4、调解
当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索赔问题时,可以按照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人可以是双方都信耐的个人(工程技术专家、律师、估价师等)
也可以是一个专门的组织(工程咨询或监理公司、工程管理公司、索赔争端评审组、合同争端评委会等等),调解人按照政策、法规及施工合同的规定,在划分各方责任的基础上提出解决方案。如果双方同意调解方案并签字,那么调解完成。
5、诉讼
在双方和解不成,又没有仲裁协议的情况下,一方的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但是由于司法解决在当事人不服的情况下,可以再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这可能使索赔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陷入旷日持久的诉讼中,花费大量的诉讼费用和时间。因此当出现索赔问题时,应尽量避免通过诉讼解决。
公路工程费用索赔实践?
下面是中达咨询给大家带来关于公路工程费用索赔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
公路工程项目具有工期长、规模大、技术含量高且复杂等特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现场条件如地质、气候条件的变化,施工进度、物价变化,以及合同条款、规范和施工图纸的变更、差异、延误等因素的影响,不可避免地出现索赔。承包商根据法律及合同规定,对并非由于自己的过错或疏忽,并且属于应由业主承担责任的情况提出索赔要求,是承包商维护自身经济利益的重要手段。本人曾参加国内某世界银行贷款、国际竞争性招标高速公路项目的索赔管理,根据本人在处理索赔过程中的体会,并结合一些实例,谈谈承包商如何进行费用索赔。
一、承包商可提出索赔的合同条款
承包商在开工初期全面、细致地阅读合同文件的各个组成部分是非常必要的,通过研读合同文件中有关索赔的条款,形成超前的索赔意识,有利于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抓住每一索赔机会。《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中。
二、费用索赔程序
在项目管理手册或项目监理规程与办法中都参照《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规定了本项目索赔程序,对索赔的通知和证明均规定了时间限制,并要求保持同期证明文件。以下为承包商费用索赔申报程序:
一)、索赔意向通知书
承包商应在索赔事件第一次发生之后的28天内将其索赔意向通知工程师,同时抄报业主。索赔意向通知书的内容较简单,一般简明扼要地说明索赔事件的名称、发生的时间地点及对承包商可能造成的损失,目的是表达承包商索取追加付款的意向,为今后进一步提供详细报告作准备。
二)、定期的详情报告
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或工程师可能同意的其他合理时间内,承包商应提交工程师一份说明索赔款额及提出索赔的依据等详情材料。如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则以上材料应被认为是临时详细报告,承包商应按工程师可能合理要求的此类时间间隔,发出进一步的临时详细报告,提交索赔的累计总额及进一步提出索赔的依据。
三)、费用索赔申请单
在费用索赔事件结束后的第28天内,承包人应正式以《费用索赔申请单》向工程师发出最终详情报告,并成为业主、工程师与承包商三方共同协商、审定索赔金额的最终依据。索赔申请书的水平与质量如何,直接关系到索赔的成功与否。《费用索赔申请单》的内容可以概据为四要素:索赔申请依据、索赔内容、证明文件和索赔金额计算表。
1.索赔申请依据
承包商应正确引用FIDIC合同条款,作为自己提出索赔要求的合同依据,使工程师和业主首先了解索赔的理论依据。申请依据可直接摘录、引用与索赔事件相关的合同条款和法律条款。
2.索赔内容
索赔内容的编写实质上是以合同条款为论据对索赔事件的论证过程,要求:
1)索赔内容编写人员应深入调查索赔事件的起因、经过及结果,对索赔事件的叙述要简洁明了,事件叙述、条款引用、承包商的损失情况描写相互穿插,以证明客观事实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说明业主违约、合同变更或意外风险与引起的索赔的必然性联系;
2)责任分析应清楚准确,不能含糊其辞,要强调承包商对索赔事件的不可能预见性,承包商对它不能有所准备,事发后尽管能够采取措施但已无法制止;
3)用词要婉转和恰当,避免使用强硬的不友好的抗议式语言。
3.索赔证明文件
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商必须保留好同期记录,这对承包商可能希望提出任何索赔时用以支持其索赔理由是相当必要的。另外,由于收到索赔意向通知书后,工程师在不必承认业主责任情况下即可对承包商的同期记录审查,因此,承包商应主动邀请工程师检查记录,并征求工程师意见是否还需作其他记录,这种做法对承包商同期记录的完备性会有很大帮助。
承包商应提交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合同文件、补充协议有关条款或规定;
2)施工图、变更设计的书面通知;
3)施工现场记录,可采用文字、图表、拍照、录像等方式;
4)业主、工程师与承包人的往来信函、文件等;
5)各种会议记录、工程汇报材料、承包商工程月报等;
6)工程进展阶段性统计报表,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对照表;
7)各种试验、检测记录、尤其是合同外的材料试验和检验记录;
8)承包商原始单据、发票、人员、机械、材料进场及使用情况。
本人在此强调所有证明文件都必须签署日期。
4.索赔费用计算表
承包商的索赔可分为损失索赔和额外工作索赔。损失索赔主要是由于业主违约、工程师指令错误或意外风险所引起,业主应当给予的损失补偿;额外工作索赔主要是因合同变更及工程师下达变更指令引起的。索赔费用组成基本与现行公路工程概预算建安工程费内容相同,主要包括直接费、管理费、利润和税金等。
1)直接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及施工机械使用费。机械闲置台班费可按预算单价的百分比如50%计算。
2)管理费应根据索赔事件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率选用。
3)对额外工作索赔,承包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利润、税金提出索赔。
在实际应用中,业主、工程师及承包商还倾向于用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费率作为索赔费用的计算依据,该方法即简便又实用,易于为三方接收;一方面,合同工程清单单价是承包商认为较满意的标价,包含了直接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内容,是一种综合单价;另一方面,作为业主,既然承包商的工程量清单已被接受,则用此评估索赔费用自然应是合理的、可接受的;还有,如按工程概预算方法计算索赔费用,可能在材料、机械费用及各项费率的取用上产生较多分歧,甚至使双方坚持不下,无法确定合理、满意的费用。
本人在处理索赔费用过程中多次使用套用单价法计算索赔费用,使索赔事件处理起来方便简洁。对于额外工作索赔,一般可直接以额外工作量乘以已有单价作为补偿费用;对于损失索赔,损失量可用实物工作量表示(例如返工工作量),则该部分金额亦可用已有单价估计。仅仅在无法参照现有单价时,才用预算定额方法计算费用。
三、费用索赔实例
1.合同文件矛盾或缺陷引起的索赔
索赔依据:5.1款主导语言和法律,5.2款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索赔内容:中文版招标文件中规定二灰基层强度为0.8MPa,英文版招标文件中规定为0.6MPa,施工图要求为0.8MPa,施工过程中工程师指示要求按施工图0.8MPa施工。承包商根据5.1款主导语言为英语、5.2款合同文件中技术规范优先于施工图的原则,按0.6MPa计算投标价,施工中要求增加到0.8MPa,应补偿费用。
证明文件:中、英文版招标文件、施工图、工程师指令、材料采购合同。
索赔费用计算:在原二灰基层报价的基础上考虑增加7%的骨科含量与减少7%的二灰含量间的差价,计算补偿费用。
2.图纸迟交引起的索赔
索赔依据:6.4款图纸延误和误期的费用。
索赔内容:某跨铁路大桥T梁施工中,承包商接到工程师通知,板式橡胶伸缩缝变更为QMF型钢伸缩缝,梁端预埋钢筋需作调整,承包商立即通知工程师,要求在8月20日前提供伸缩预埋件变更图,但直到9月20日才收到。期间承包商T梁预制计划打乱,尤其在8月20日至9月1日间预制场工作基本停滞,为此,承包商提出费用索赔,但未提出延期要求。
证明文件:工程师及承包商发出的有关通知、现场人员机械使用记录。
索赔费用计算:
人工闲置费9816元
机械、设备闲置费19868元
按原图加工预埋钢构件作废8651元
已预制T梁端部返工费5323元
合计索赔金额43658元
3.不利的自然条件及地下实物障碍索赔
索赔依据:12.2款不利的外界障碍或条件。
索赔内容:某桥梁钻孔桩设计提供地质资料为亚粘土、粘土和亚砂土层,但在施工钻孔桩过程中均发现不同深度的软石层,增加了施工难度,且这种情况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无法预见的,承包商要求补偿钻孔费用。
证明文件:钻孔灌注桩钻孔记录,地质勘察报告。
索赔费用计算:钻孔费用增加应与投标报价水平基本一致,软石层每延米钻孔增加费用计算公式为:
软石层每延米增加费用=钻孔桩综合报价×粘土层钻孔工料机费/(粘土层钻孔工料机费+灌注桩砼工料机)×(软石层钻孔基价/粘土层钻孔基价-1)。
该项目共有24根桩钻孔中发现有软石层,合计索赔金额457896元。
4.业主的风险引起的索赔
索赔依据:20.3款因工程设计不当而造成的损失,承包商予以修复,但工程师应确定给予承包商的补偿费用。
索赔内容:某桥梁设计时桥下通航净空考虑欠调,78片板梁吊装后发现净空低0.3m,且桥梁两端引道基层已施工完毕,工程师要求起吊全部板梁,盖梁加高30cm,引坡前后100m调整纵坡,增加一层二灰基层与原二灰基层接顺,承包商要求增补返工费用并延期一个月。
证明文件:原施工图、桥梁标高验收表,工程师关于调坡的指示。
索赔费用计算:
空心板梁起吊及重新安装费用按定额计算19812元
增加基层费用按工程量清单单价计算209513元
盖梁加高费用12312元
施工管理费5%12082元
合计索赔金额253179元
5.额外试验的索赔
索赔依据:36.4款未规定的检验费用。
索赔内容:合同技术规范、施工图均未提出基层、底基层弯沉试验的要求,但工程师指示必须对基层、底基层弯沉值进行检验,由此,检验合格后承包商应得到该笔试验费用。
证明文件:工程师指令,弯沉试验报告单。
索赔费用计算:弯沉试验需人工6名,黄河汽车一台,弯沉仪一套(按50%购置价格)。根据工程师指示的频率计算出测点数,每台班可完成测量数根据实际情况定,人工、汽车台班单价按定额计算,由此计算费用为265422元,另外,考虑5%管理费,最后确定索赔金额为278693元。
6.工程变更索赔
索赔依据:52.1款变更的估计。
实例一:
索赔内容:K16+473位置原设计为ф1.5m圆管涵,工程师下达变更通知要求改为6×4.15钢筋砼箱涵,长38.5m。工程量清单中6×4.15箱涵报价为11249.54元/m,但承包商认为,K16+473处路基填高4.5m,加上涵底位置在地面以下4.15m,二次开挖累计开挖深度达8.7m,施工难度较大,原投标价已明显不适用,要求重新拟定单价。
索赔费用计算:新增箱涵报价组成分两种情况:1、箱涵主体结构砼、钢筋按工程量清单箱型通道砼、钢筋单价估价;2、辅助工程费用如围堰、排水、路基开挖、施工便道、箱涵回填,按定额计算,各项管理费率按实际施工条件选用。最后计算得箱涵总体造价为1017735元,单价26434.68元/m,较原报价433107元增加584628元。用单价变更方式避免了原单价偏低造成的损失。
实例二:
索赔内容:某大桥主跨下部结构已按四车道设计图施工完毕,业主为减少今后加宽成六车道主跨施工难度,要求主跨下部结构加宽成六车道。承包商要求获得二次进场费用及墩台加宽拼接砼施工费用。
证明文件:变更通知,下部结构加宽施工组织设计。
索赔费用计算:加宽后墩台完成。实物工程量按清单单价直接计量,索赔费用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设备二次转运费11186元
泥浆池重建费2197元
场地重新平整及施工便道维修24510元
新旧墩台拼接凿除砼费4560元
现场管理费15%6368元
合计索赔金额为48821元
7.工程量增加或减少索赔
索赔依据:52.2款工程师确实费率的权力,52.3款变更超过15%。(以下实例以52.2款为依据)
索赔内容:如某一项目涉及款额超过合同价格的2%,且在该项目下实施的实际工程量超出或小于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的25%以上,则可考虑该项目单价的调整。承包商砂砾排水垫层单价为66.93元/m3,清单工程量为111660m3,占合同价的2.05%,实际工程量为208584m3,占该细目清单工程量的186.8%,符合单价调整的条件。该项目承包商报价远低于合理价80元/m3,承包商提出业主应免除承包商因工程量大大增加而导致的亏损,且工程量增加后未延长工期,承包商还要求补偿赶工的额外费用。
索赔费用计算;经业主、工程师、承包商三方协商,采用邻近承包商合理报价84.68元/m3,对超出工程量清单数量的砂砾排水垫予以补偿,计算式如下:
(84.68-66.93)×(208584-111660)=1720401元
8.保险索赔
索赔依据:21.3款任何未保险的或未能从承保人那里收回的金额,应由业主或承包商根据第20条规定的责任分担。
索赔内容:1996、1997年工程施工时分别遭受洪水和台风影响,损失费用907666元,但保险公司仅赔偿310000元。由于两次洪水、台风(气象部门出示证明称“历年所罕见”)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通常无法预测和防范的自然力,剩余597666元损失应由业主、承包商按责任分担。
索赔费用计算:业主认为,两次洪水、台风虽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通常无法预测和防范的自然力,但承包商接到气象预报后仍有一定时间做好防范措施。最后经业主、工程师、承包商共同协商对未能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的损失,由业主补偿承包商60%即358600元。
9.未能提供现场占有权引起的索赔
索赔依据:42.2款如果由于业主未能按42.1款规定给出现场占有权而导致承包商付出的费用,承包商有权从业主处获得补偿。
实例一
索赔内容:某大桥4台钻孔灌注桩按计划由南向北顺序推进施工,但横跨该桥的厂房因多种原因未按业主承诺的期限拆迁,使4台钻机施工计划打乱,承包商在停机等待7日后厂房仍未拆迁,不得不另修便道,绕道至北侧施工,由此引起的移机费及人机闲置费应由业主补偿。
证明文件:人机闲置记录、现场照片、承包商施工计划、厂房拆迁期限备忘录。
索赔费用计算:
增加500m便道借地及修筑费用55782元
人机闲置费(7天)16723元
绕道移机费(800m)10000元
施工管理费5%4125元
合计索赔费用86630元
实例二
索赔内容,某跨铁路大桥主孔梁板架设,铁路部门根据铁道部有关文件要求收取12万元施工安全管理费,承包商认为,业主未提供“现场占有权及其通道”,即跨铁路架设空心板梁所需的施工作业“空间”,并且该施工安全费并非由于承包商过失(如方案欠妥,未预先采取足够安全措施等)所致,承包商不应承担该笔费用,根据42.2款,业主未能给出占有权而导致承包商付出的费用应由业主承担。
证明文件:铁道部关于跨越铁路上空施工收取安全费的通知,铁路部门出具的收据。
索赔费用计算:业主根据铁道部门出具的施工安全费收据所示款额支付承包商全部费用。
10.由于物价变动引起的工程成本的增减引起的索赔
FIDIC合同条件已给出调价公式,承包商根据省统计局每季提供的物价指数计算调价系数,到工程结束,承包商共获得36053030元价格调整补偿费用。
四、结束语
索赔是承包商在公路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充分运用高水平的管理,广泛的合同、法律、商务、工程技术等综合知识及行为科学知识,维护自身经济利益的重要方式。承包商要成功地进行索赔,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承包商必须组织专门人员从事索赔工作,平时深入施工现场担当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全面熟悉工程,以随时发现索赔机会。
2.制定索赔管理制度,严格遵守索赔申报程序,索赔文件的编制要求逻辑清晰、组织严密,有理有据。
3.与业主、工程师之间建立良好的精诚合作关系,并使他们理解,接受承包商提出的合理索赔最终会使承包商更好地服务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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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工程索赔管理?
1 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的索赔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1 涉及变更的索赔:任何的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都或多或少的存在设计变更,由于项目管理人员思想意识不清晰,认识不到索赔的重要性,造成索赔不及时或遗漏,造成工程成本增加,影响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在实际操作中,我们接到变更首先视变更情况通知相关人员进行界定,是事前变更还是事后变更,确定索赔范围,把变更进行分解,具体到拆除部分费用、按变更施工的工程项目费用、由于变更产生的人员、机具误工费用、工期拖延产生的费用。把以上费用按合同约定进行取费后上报监理审定。1.2 涉及施工范围的工程索赔:由于目前建筑市场客观存在一些问题,往往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时,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施工条件,施工单位需要投入一定的精力进行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水、电、道路、周边百姓的安抚工作等,一般施工单位急于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任务,自行解决施工中面临的问题,也在客观上造成资源的浪费。在实际施工中,我们首先做好调查,提前掌握施工现场条件,签订合同后,马上着手处理涉及开工的准备工作,对于超出合同内容的项目,及时的进行统计,制定工程索赔预算,上报监理,并得到及时解决,避免了损失。1.3 涉及安全方面的索赔:根据现行制度,所有工程均办理了工程保险,而工程施工中,工人发生小的工伤,往往是施工单位自行处理,带工人去医院检查,花费一定的费用,无形中增加了施工单位的负担。在实际施工中,我们积极的同保险公司业务人员进行连系,凡是能够由保险公司处理的费用,均请保险公司业务人员进行参与,保证了保险索赔的进行,保障了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2 工程索赔原则2.1 根据合同中有关赔偿条款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中应包含索赔物名称、索赔事由及依据、事件发生起算日期和估算损失,无须附有详细的计算资料和证明。这样,使监理工程师通过意向书就可以把整个事件的起因、地点及索赔方向有大致了解。2.2 索赔意向书递交监理工程师后应经主管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必要时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及现场监理工程师、主管监理工程师要一起到现场核对。2.3 索赔意向书送交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要及时收集证据,收集的证据要确凿,理由要充分;所有工程费用和工期索赔应附有现场工程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记录和计算资料及相关的证明材料。3 索赔的具体操作步骤3.1 当索赔事件发生后,及时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应根据合同要求抄送、抄报相关单位。索赔项目种类及起止日期计算方法:a.延期发出图纸引起的索赔:当接到中标通知书后 28 天之内,施工单位有权得到免费由业主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提供的全部图纸、技术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并且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如果在 28 天之内未收到监理工程师送达的图纸及其相关资料,作为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如果在 28 天之内未收到监理工程师送达的图纸及其相关资料,作为施工单位应依照合同提出索赔申请,接中标通知书后的第 29 天为索赔起算日,收到图纸及相关资料的日期为索赔结束日。由于为施工前准备阶段,该类项目一般只进行工期索赔,相应施工机械进场,达到施工程度因未有详细图纸不能进行施工时应进行机械停滞费 [机械台班停滞费=(机械折旧费 + 经常维修费)-50%]用索赔;b.恶劣的气候条件导致的索赔:分为工程损失索赔及工期索赔;业主一般对在建项目进行投保,故由恶劣天气影响造成的工程损失可向保险机构申请损失费用,在建项目未投保时,应根据合同条款及时进行索赔;该类索赔计算方法:在恶劣气候条件开始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恶劣气候条件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c.工程变更导致的索赔:分为工程施工项目已进行施工又进行变更、工程施工项目增加或局部尺寸、数量变化等;计算方法:施工单位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工程变更指令或业主下达的变更图纸日期为起算日,变更工程完成日为索赔结束日;d.以承包商之能力不可预见引起的索赔:由于在工程投标时图纸不全,有些项目承包商无法作正确计算,如地质情况,软基处理等,该类项目一般索赔工程数量增加或需重新投入新工艺、新设备等。计算方法:在承包商未预见的情况开始出现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e.由外部环境而引起的索赔:属业主原因,由于外部环境影响(如征地拆迁、施工条件、用地的出入权和使用权等)而引起的索赔。根据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计划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经业主协调或外部环境影响自行消失日为索赔事件结束日。该类项目一般进行工期及工程机械停滞费用索赔;f.监理工程师指令导致的索赔:以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指令时为起算日,按其指令完成某项工作的日期为索赔事件结束日;g. 其他原因导致的施工单位的索赔,视具体情况确定起算和结束日期。3.2 同期记录。3.2.1 索赔意向书提交后,就应从索赔事件起算日起至索赔事件结束日止,要认真做好同期记录,每天均应有记录,又有现场监理工程人员的签字;索赔事件造成现场损失时,还应做好现场照片、录象资料的完整性,且粘贴打印说明后请监理工程师签字。否则在理赔时难以成为有利证据。3.2.2 同期记录的内容有:事件发生时及过程中现场实际状况、导致现场人员、设备的闲置清单;对工期的延误;对工程的损害程度;导致费用增加的项目及所用的人员、机械、材料数量、有效票据等。3.3 详细情况报告:在索赔事件的进行过程中(每隔一星期,或更长时间,或视具体情况由监理工程师而定),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事件的阶段性详细情况报告,说明索赔事件目前的损失款额影响程度及费用索赔的依据。同时将详细情况报告抄送、抄报相关单位。3.4 最终索赔报告。3.4.1 当索赔事件所造成的影响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最终索赔详细报告,并同时抄送、抄报相关单位。3.4.2 最终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a.施工单位的正规性文件;b.索赔申请表:填写索赔项目、依据、证明文件、索赔金额和日期。在高速公路工程施工中,索赔项目一般包括工程变更引起费用、工期增加,由于地方关系影响造成局部或部分地段停工等引起的机械、人员停滞,相应工期及费用增加等。索赔依据一般包括在建工程技术规范、施工图纸、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协议、业主对施工单位施工进度计划的批复、业主下达的变更图纸、变更令及大型工程项目技术方案的修改等。索赔证明文件包括业主下达的各项往来文件及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收集到的各项有利证据,施工单位往往在施工过程中只对存在的问题向上级主管单位进行口头汇报或只填写索赔意向书而不注重证据的收集,故业主使很多本来对施工单位有利的索赔项目不进行最终批复。索赔金额及工期的计算一般参照承包单位与业主签订合同中包含的工程量清单、交通部公路工程概预算定额、定额编制办法、机械台班单价,地方下达的定额补充编制办法及业主、总监下达的有关文件;c.批复的索赔意向书;d.编制说明:索赔事件的起因、经过和结束的详细描述;e.附件:与本项费用或工期索赔有关的各种往来文件,包括施工单位发出的与工期和费用索赔有关的证明材料及详细计算资料。4 索赔的管理4.1 由于索赔引起费用或工期增加,故往往为上级主管单位复查对象,为真实、准确反映索赔情况,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索赔台帐或档案。4.2 索赔台帐应反映索赔发生的原因、索赔发生的时间,索赔意向提交时间,索赔结束时间,索赔申请工期和金额,监理工程师审核结果,业主审批结果等内容。4.3 对合同工期内发生的每笔索赔均应及时登记。工程完工时应形成一册完整的台帐,作为工程竣工资料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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