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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职工福利费。怎么做会计分录?
- 2、企业职工福利费的计提比例是多少呢?
- 3、工资福利费计提比例是怎样的
- 4、职工福利费计提比例一般是多少
- 5、请问福利费、差旅费、招待费、各自占的比率是多少?超出比例部分如何处理?
- 6、新会计准则应付福利费提取比例是否可以超过14%
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职工福利费。怎么做会计分录?
依据规定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4%计提职工福利费吗,应计入管理费用,应作分录:\x0d\x0a 借:管理费用\x0d\x0a 贷:应付福利费\x0d\x0a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x0d\x0a 包括公司经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董事会费,咨询费,审计费,诉讼费,排污费,绿化费,税金,土地使用费,土地损失补偿费,技术转让费,无形资产摊销,开办费摊销,业务招待费,坏账损失,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存货盘亏,毁损和报废(减盘盈)损失,以及其他管理费用。\x0d\x0a 公司经费包括公司总部管理人员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以及其他公司经费。
企业职工福利费的计提比例是多少呢?
职工福利费的计提比例: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相关法规:
根据《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根据国税函〔2008〕264号文规定:2007年度的企业职工福利费,仍按计税工资总额的14%计算扣除,未实际使用的部分,应累计计入职工福利费余额。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先冲减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扣除。企业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已在税前扣除,属于职工权益,如果改变用途的,应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工资福利费计提比例是怎样的
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 工资 薪酬总额的14%的部分予以扣除,因此企业税前扣除是不是按照计提数,而是按照实际发生的并且在14%的这个范围内的部分是可以扣除的。 《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 第四十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职工福利费计提比例一般是多少
法律分析:福利费是企业按照工资总额的14%提取,主要用于职工的医药费,医护人员工资,医务经费,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的工资的费用,不包括职工集体福利设施购建支出(比如建盖医务室、托儿所、幼儿园的支出,这项支出列在“盈余公积”账户);有一些政策性的福利,如烤火费、某些岗位的劳动保护费等以及“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金”与“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一道计入“管理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一条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二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请问福利费、差旅费、招待费、各自占的比率是多少?超出比例部分如何处理?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福利费在工资总额的14%范围内扣除。差旅费中列支补助按人均100元1天标准以内。
员工在出差途中,因工作需要,临时增加出差行程到新的出差地点,或者变更出差行程到其它出差地点,都需要经领导书面审批后方可进行,否则擅自变动或者更改行程,差旅费是无法报销的。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规定:没有规定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企业应当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实际情况,合理预计当期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大于预计金额的,应当补提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小于预计金额的,应当冲回多提的应付职工薪酬。
原来工资总额的14%属于税法规定的扣除比例,不属于财政部规定的企业计提比例(会计处理应遵循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因此职工福利费属于没有规定计提比例的范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福利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差旅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业务招待费
新会计准则应付福利费提取比例是否可以超过14%
可以超过,但是职工福利超过工资14%以上部分,不得税前扣除。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09号第二条,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所以职工福利费应在实际使用时计入职工薪酬,不能以计提方式确认为负债。
扩展资料:
新会计制度下,计提工资及福利费的会计分录,假设工资全进管理费用:
1、工资分配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2、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付款---社保(养老,医疗.失业自己负担部分)
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
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实际发放给员工的)
3、交纳社保费、住房公积金时:
借:管理费用-社保费(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单位负担部分)
管理费用 -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
应付福利费-医疗保险(单位负担部分)
其他应付款-社保(养老.医疗.失业自己负担部分)
其他应付款 -住房公积金(自己负担部分)
贷:银行存款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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